作者QQCL (Summer)
看板Salary
標題Re: [心得] 勞保局&健保局
時間Tue Jun 12 00:55:11 2012
借提問一下~~~
若面試時
公司要求提供明細
是否算是侵犯隱私呢???
是否可以請勞保局僅列出
民國幾年至今的紀錄
而非全部呢??
※ 引述《GLP (^__________^)》之銘言:
: 今天抽空跑了這兩個地方
: 分別從勞保局及健保局申請明細
: 也問了勞保局和健保局的人
: 雇主(包括公司的HR)是否可以看到個人的勞健保明細紀錄
: 她們的回答都是 無法看到
: 除非是雇主要求求職者主動提供明細
: 所以大家別再相信沒有根據的說法
: 說什麼HR可以神到你所有勞健保所有的紀錄...
: 能看你呆過哪些公司 幫你投保的年限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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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5.173.137
1F:推 s8402019:真的有雇主要求列明細,請悍然拒絕吧! 06/12 09:34
2F:→ s8402019:敢這樣要求的雇主也不是啥好老闆,得罪不足惜 06/12 09:35
3F:推 luob:理論上新公司可以要求你提供以證明你的履歷(工作經驗)屬實 06/12 17:45
4F:推 jeross:提供工作經驗可以用在職證明,不需要勞健保資料 06/12 19:23
5F:推 chuangs:你可以把不想被知道的資料遮起來再去影印一份 06/12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