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phaniee (雨天的尾巴)
看板Salary
標題Re: 關於勞健保...
時間Mon May 17 11:17:10 2004
※ 引述《SMILEC (挖耳朵)》之銘言:
: 之前有去應徵一家公司說
: 前三個月試用期 不會幫你加保
: 過了試用期後才會保
: 降有違反勞期法嗎??
喔 您被騙了
現在勞基法沒有所謂的試用期
那是業界不成文的習慣
anyway 所以口頭彼此承諾試用期多久 沒關係阿
但是 勞健保還是一定要保的
我之前在公司經手人事
當員工到職的第一個禮拜內 就幫她們辦理勞健保
我只能說 你這公司 連這點小錢都想坑
未來也不會對員工多尊重
您自己要想清楚 小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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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3.119
1F:推 SMILEC:了解,謝謝 220.137.85.162 05/17
2F:推 defense:其實到職第一天就必須立刻辦了 163.29.29.253 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