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NBING (TINBING)
看板SYSOP
標題[請益]PTT 使用者條款 1-4、站內回覆文章之合理
時間Thu May 11 09:12:11 2017
您好 找不到相關訊息,因此想請教有關於回覆文章時的備份問題
規定如下:
1-4、站內回覆文章之合理使用
在不涉及攻訐、侮辱、商業用途、假冒他人、扭曲文義、斷章取義或其他違反本合約、
法律之精神的條件下,您瞭解並同意本站其他回覆您文章之作者,已獲得您無償授權,
可於本站內引用您於本站所刊登之內容(含發文與推噓文)。當然,對於各種情況惡意
之引用於本站內仍不被允許。
問題如下:
一,
這邊有講到使用Ptt發文時,就代表已授權其他人引用其內容,
那如果發文者,有在文章中明白的表示不同意 "備份"或"引用",
是否代表他收回1-4的授權,而 1.其他的使用者,2.各級管理者,
都不能使用他的內容?
--> 發文者收回授權?
在PttLawSug, bbbing板友有回覆一些觀點,似乎行不通。
二,
如果上述答案均為否,是否有別的方式可以禁止其他的使用者(不含管理者)
引用或備份其內容?
例如
板主使用板規規定 "當事人收回站規1-4授權的情況下,禁止引用其內容,
但檢舉及管理者使用不在此限" 等方式?
例如
在有些看板,如男女板,婚姻板,離婚板,等,有些文章涉及個人私德,無關公益
或可不受公評之"個案"求助文, 是否可以用板規限制回文引用其內容?
--> 板主制定板規,但其板規似乎會和1-4相衝突,是否可行??
三,
1-4中,有規定 "不涉及攻訐、侮辱、商業用途、假冒他人、扭曲文義、斷章
取義或其他違反本合約.......對於各種情況惡意之引用於本站內仍不被允許"
如果當事人,認為回文的人有 "侮辱" "扭曲文義" "斷章取義" 等 "感覺"
是否可以用1-4這個條文,進而要求板主刪除他"感覺"到的,且有引用的回文?
例如
有些回文者,會使用 畫"重點" 的方式, 或 使用 "換句話說" 等的方式來
"備份"或"引用"其內容, 但如果發文者認為這些回文有"扭曲文義","斷章取義"
或感到被"侮辱"的感覺, 是否可以要求板主刪除那些他"個人認為"錯誤引用的
回文?
或,以上均交由判主認定是否有"攻訐、侮辱、商業用途、假冒他人、扭曲文
義、斷章取義" 或 "惡意之引用" ? (交由板主或板規自治)
--> 利用1-4的原本的條文, 在符合攻訐、侮辱、商業用途、假冒他人、扭曲文義
等其一的條件下,板主是否可以去刪除有備份或引用的文章?
如果可以, 由誰去認定 ?
以上困惑, 請指教 謝謝!!
只是在尋求方法,及了解1-4的定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146.109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YSOP/M.1494465134.A.A28.html
※ 編輯: TINBING (220.129.146.109), 05/11/2017 09:12:52
1F:推 angel07: 因為你沒辦法舉証你的原意被人扭曲 140.115.189.76 05/11 09:56
感謝a大回應~
如您在房板的回應,"攻訐、侮辱",這二個應該可以用您所提的方式去處理,
"扭曲文義、斷章取義"這二個就如同您回應的,真的不容易舉証,
所以上面我才會使用"感覺"二字,並詢問由誰認定的問題。
2F:→ bbbing: 我覺得重點還是"不爽不要用" 112.104.176.22 05/11 10:52
3F:→ bbbing: PTT基本上不營利,有立場可以開這大絕 112.104.176.22 05/11 10:53
感謝b大在二個板給我的回應,
我"個人"是認為PTT當然有其立場, 各板在不違返站規的大原則下去設立各種板規,
各板有某種程度的自治空間, 而這"空間", 是否能使用板規去為站規去做解釋的空間?
但就如a大講的,"無法舉証原意被人扭曲",如果以上為真,那1-4的條文何必這樣寫??
煩請指教!!
(我沒有要找麻煩,會問這些,是因為我想要選某一個板的板主,
(觀察該板的言論,讓我有想要對某些回文做些管控,但作法也要符合站規才行,
(而我看了站規1-4之後,"個人"覺得有其解釋的空間,
(但我怕是我誤解,所以來這裏請益,感謝其回應
※ 編輯: TINBING (220.129.146.109), 05/11/2017 11:54:27
4F:→ bbbing: 你的問題是反過來讀,這些管控我認為基本 112.104.176.22 05/11 19:11
5F:→ bbbing: 上應該都合於法律站規,而是要看小組長是 112.104.176.22 05/11 19:11
6F:→ bbbing: 否允許。例如某些看板禁止回文就是這種 112.104.176.22 05/11 19:12
7F:→ bbbing: 扭曲原意的判定其實也是那樣人為判定而已 112.104.176.22 05/11 19:16
8F:→ bbbing: 不要太誇張,都還能用"不爽不要用"來背書 112.104.176.22 05/11 19:17
b大,您的意思是否是指,
假設今天我當選板主,我制定了一條規定,是針對站規1-4解釋,
這條規定是讓板主對於 "惡意引用他人文章有最終裁量權,'惡意引用'包含上述之
攻訐、侮辱、商業用途、假冒他人、扭曲文義、斷章取義等"
當然認定是否惡意就是交給板主了,只要板主執行時不要太誇張,板主我都可以發出
類似"不爽不要看"這樣子的大絕招來背書。
大前提:小組長要同意板主制定的這條板規
(這邊有個問題想請教,沒有小組長的看板,例如 人生規劃局
(是否就是要找組長去請教?
(因為怕解讀錯誤,或沒注意到細節,所以我用我的理解重複b大您的發言)
感謝b大指教!(是否能請教,以上的問題,或對於站規的解釋,我還能去哪個看板請益?)
※ 編輯: TINBING (220.129.148.160), 05/12/2017 09:09:17
9F:→ bbbing: 意思差不多,但這麼直接講出來會被炸版的 112.104.176.22 05/12 09:56
10F:→ bbbing: 場面話一點就是請版眾找小組長發問或申訴 112.104.176.22 05/12 09:57
11F:→ bbbing: 講太直通常就是被炸版下台XD 112.104.176.22 05/12 09:58
12F:→ bbbing: 我想,到這層面,重點就是小組長的解讀和 112.104.176.22 05/12 10:11
13F:→ bbbing: 你的解讀是否能夠合拍了 112.104.176.22 05/12 10:11
14F:→ TINBING: 謝謝b大的回答。 114.44.138.80 05/12 18:05
15F:推 Casear59: 讚 180.217.140.31 05/14 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