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doka (小那 娜豆卡)
看板SYSOP
標題Re: [問題] 請站方對GoogleAd(等)發表立場,並建站規~ 謝謝。
時間Tue Nov 17 14:16:46 2015
※ 引述《supermars (還我清白感覺真好)》之銘言:
我看你還是搞不太清楚PTT的制度
看板自治範圍:文章 (該板文章底下簽名檔原則上屬於該板文章的一部分)
違規→板主→小組長→群組長→板務站長 (最高層級)
BoardCourt
看板警察範圍:跨板CP、看板緊急危難處理
違規→Ptt警察局 (最高層級)
Board-Police
站方管理範圍:多重帳號、水球、信件、跨多板廣告等非單一板主可處理之範圍
違規→檢舉板→Ptt法務部 (最高層級)
Violation PttLaw
可以很明顯看出各範圍原則上是不互相干涉的,
除了緊急危難部分可能會由Ptt警察出面鎖文。
(通常是先通知小組長或群組長代管)
當廣告(如張爸)範圍大到非板務層級可以處理,即由站方接管。
簡單來說:
文章內插入Blog連結→
板務層級
看板文章簽名檔內插入Blog連結→
板務層級
跨板文章簽名檔內插入Blog連結→
站務層級
大量發表跨板文章(無論是否有廣告)→
警察局
名片檔→
站務層級
: 我想請站方發表一下對『Blog內附掛的"廣告看板"』是否為禁止出現的項目?
: 廣告看板 = Blogger、Pixnet內側邊欄位附掛的Google Ad、Blogger Ad
: (或其他我不知道的)
: 本人在建立起部落格之前就在PTT上算是發文活躍的一個人,近幾個月以來被
: 檢舉部落格內夾帶廣告看板而屢被檢舉,而今日在PTTLAW下了第二次判決後
: 也指出了
: 二、就個人BLOG部分之調查,透過所檢附之BLOG廣告效益收入規則,足以證明透過
: 置放於PTT簽名檔增加點閱人數,點閱之人數與獲利有直接關係,為特定商品
: 、服務或公司宣傳,符合檢舉版廣告之相關規定,因此系爭簽名檔就BLOG部分
: 不得繼續使用,判處罰單一張。
: ===========
: 針對這樣的文字敘述來說,指的是簽名檔內部放置部落格。
: 難道直接放文章網址就可以?
簽名檔文章網址若依然連結到同一具有廣告之blog原則上是同理。
但單一文章簽名檔屬於看板自治項目。
若於多板使用同一簽名檔且被檢舉即屬於站務層級,原則上會引用前判例。
: EX:我在手機遊戲版moblie-game發表日本限定的遊戲(台灣商店無法下載)
: ,除了PTT版上有文字敘述的心得之外,也可以放上這篇遊戲文章的部落格版網址?
文章內容屬看板自治,也有看板是禁止blog連結的。
: ==========
: 另外,如果是全部禁止的話、且這是站方一致的意見,
: 我很樂意配合未來在PTT上的發文不再出現含有廣告看板的部落格網址。
: (本人部落格【沒有】幫特定商品、特定公司、服務宣傳,廣告的部分就只有廣告看板而已
: )
: 如果今天就法務提出的判決來看,應該可以很明確的在站規上加上這一條:
: 【PTT站上鎖分享的任何部落格網址中,也嚴禁Google Ad / BLogger Ad等廣告看板的
: 出現】
單一判決,不要擴大引申為站方看法。
: 就如同""張爸事件""一樣,很明確的的可以找到站方判決的點而禁止全站、而不是針對單
: 一檢舉。
張爸危害已達站務層級且已公告
全站禁止,即所有看板均需遵守。
: 尤其是站上的幾個熱門版,如food(以及其相關版EX:EATTODIE(吃到飽版)、旅遊版等
: (mobilecomm也有一家知名度頗高的部落格在分享3C新聞情報,順便放自己架站的部落格
: 其網站內一樣有Blogger Ad出現)
: 很多心得分享文都是先放上自己的部落格網址,如:BLogger/Pixnet/Xuite/WordPress
: 架構出來的網站等,然後也附上BBS的文字版。
: 本人的發文也是如此!
: 禁止全站部落格內放置有廣告看板,這一點應該不難!因為Pttlaw的判決就是引用廣告
: 看板的收益規則。
: 針對部落格內廣告看板的判決,不該只是針對單一人檢舉,否則有失公正。
: 不知道站方如何看待部落格內廣告看板的"收益、利益"?
目前Ptt的制度就是檢舉乃論,光是檢舉的數量就已經讓難以負擔,
如果你對標準真的很有疑慮,可以試著檢舉其他例子累積判決數量,
而非藉由單一判決就擴大引申。
如果你希望站方尊重你,也請你先尊重Ptt原有的申訴流程。
您本次的違規部分在於跨板使用含有廣告Blog連結之簽名檔以及名片檔,
所以為
站務層級。
於C_Chat之違規屬於
看板層級。
板主可以引用各類判例來做最終判決,但毋須遵崇,
PTT內的看板自治是頗徹底的,跟上面幾篇說的一樣,PTT實為人治。
除非做得太過火,板主,小組長,群組長甚至板務站長都造反了,
不然站務是不會沒事出手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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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8.170.107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YSOP/M.1447741009.A.7C2.html
1F:→ Rainlilt: 你不覺得你一直對牛彈琴嗎XD118.163.124.118 11/17 14:18
閒閒der 只是覺得該結束一下了 看的很累
2F:→ Rainlilt: 從最一開始就是了 他連申訴都跑錯板118.163.124.118 11/17 14:19
3F:→ Rainlilt: 在他的思維就是 PTT的規則要照他解釋118.163.124.118 11/17 14:20
4F:→ Rainlilt: 而不是由製訂規則的人解釋118.163.124.118 11/17 14:20
5F:→ Rainlilt: 辛苦啦~~~ 其實站務最終判決都出來了118.163.124.118 11/17 14:21
6F:→ Rainlilt: 其時說再多也沒用118.163.124.118 11/17 14:22
7F:→ nadoka: 在Sysop打這麼久也沒P幣 哭哭180.218.170.107 11/17 14:22
8F:推 supermars: 申訴跑錯版,你以為人人都懂申訴流程? 1.162.54.96 11/17 14:24
推文者要求刪除推文
我是認為不懂申訴流程不是什麼罪過,但其實我也追這個後續很久了。
最一開始也有跟你講過站務和板務是分開的這件事情,
但當時你您似乎沒有聽進去。
10F:→ supermars: 依據上訴流程,我先去小組版申訴有錯? 1.162.54.96 11/17 14:27
11F:推 supermars: 在你寫信來告知之後,我並沒有再發任何 1.162.54.96 11/17 14:29
12F:→ supermars: APK文在西洽版上,因為版規沒有明定 1.162.54.96 11/17 14:29
此例為看板申訴流程無誤。
但後面因為又有人於Violation檢舉簽名檔以及名片檔部分
故其實兩者為雙軌並行無互相干涉。
即援用PttLaw之判例亦需依照看板板務看法來決定是否保留或廢棄原判決。
只能說有機會翻案,但非必定。
13F:推 supermars: 造成n大困擾在此對你說聲抱歉! 1.162.54.96 11/17 14:33
14F:→ supermars: 畢竟本人用了PTT那麼久第一次遇到狀況 1.162.54.96 11/17 14:34
15F:→ m0806449: 不只規則照他解釋 連推文都要合他意哩 120.25.217.31 11/17 14:34
16F:→ supermars: 難免缺點重重呀! 1.162.54.96 11/17 14:34
17F:→ m0806449: 真的好難伺候~~ 120.25.217.31 11/17 14:34
18F:→ supermars: 上的酸文可以停止了嗎XD 1.162.54.96 11/17 14:35
19F:→ supermars: 難不成現實生活中不如你意的都會被你 1.162.54.96 11/17 14:35
20F:→ supermars: 酸到無止盡嘛XD 1.162.54.96 11/17 14:35
21F:→ m0806449: 大家看 就是這樣~~~ 120.25.217.31 11/17 14:35
※ 編輯: nadoka (180.218.170.107), 11/17/2015 14:36:40
※ 編輯: nadoka (180.218.170.107), 11/17/2015 14:37:14
22F:→ m0806449: 你說我酸 我還覺得你更酸哩 呵呵~~~ 120.25.217.31 11/17 14:36
23F:→ m0806449: 我要推甚麼文 這是Ptt賦予我的自由 120.25.217.31 11/17 14:37
24F:→ m0806449: 如果有違規 請任何人速速檢舉 120.25.217.31 11/17 14:38
25F:→ m0806449: 懂????????? 120.25.217.31 11/17 14:39
26F:推 Rainlilt: SYSOP沒有板規~~~~~~~~~~~~~~~~~~~~~~~~118.163.124.118 11/17 14:49
27F:推 holishing: (p.s. Ptt-Police應更正為Board-Police 140.116.7.10 11/17 18:15
我居然沒發現 囧 上面打PTT警察局就很順手的打下去了
※ 編輯: nadoka (180.218.170.107), 11/17/2015 19:31:17
28F:推 canandmap: 我已經回過他類似的問題了,沒想到他還 1.169.46.148 12/27 00:05
29F:→ canandmap: 把問題核心搞清楚,是有這麼難理解嗎? 1.169.46.148 12/27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