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doka (小那 娜豆卡)
看板SYSOP
标题Re: [问题] 请站方对GoogleAd(等)发表立场,并建站规~ 谢谢。
时间Tue Nov 17 14:16:46 2015
※ 引述《supermars (还我清白感觉真好)》之铭言:
我看你还是搞不太清楚PTT的制度
看板自治范围:文章 (该板文章底下签名档原则上属於该板文章的一部分)
违规→板主→小组长→群组长→板务站长 (最高层级)
BoardCourt
看板警察范围:跨板CP、看板紧急危难处理
违规→Ptt警察局 (最高层级)
Board-Police
站方管理范围:多重帐号、水球、信件、跨多板广告等非单一板主可处理之范围
违规→检举板→Ptt法务部 (最高层级)
Violation PttLaw
可以很明显看出各范围原则上是不互相干涉的,
除了紧急危难部分可能会由Ptt警察出面锁文。
(通常是先通知小组长或群组长代管)
当广告(如张爸)范围大到非板务层级可以处理,即由站方接管。
简单来说:
文章内插入Blog连结→
板务层级
看板文章签名档内插入Blog连结→
板务层级
跨板文章签名档内插入Blog连结→
站务层级
大量发表跨板文章(无论是否有广告)→
警察局
名片档→
站务层级
: 我想请站方发表一下对『Blog内附挂的"广告看板"』是否为禁止出现的项目?
: 广告看板 = Blogger、Pixnet内侧边栏位附挂的Google Ad、Blogger Ad
: (或其他我不知道的)
: 本人在建立起部落格之前就在PTT上算是发文活跃的一个人,近几个月以来被
: 检举部落格内夹带广告看板而屡被检举,而今日在PTTLAW下了第二次判决後
: 也指出了
: 二、就个人BLOG部分之调查,透过所检附之BLOG广告效益收入规则,足以证明透过
: 置放於PTT签名档增加点阅人数,点阅之人数与获利有直接关系,为特定商品
: 、服务或公司宣传,符合检举版广告之相关规定,因此系争签名档就BLOG部分
: 不得继续使用,判处罚单一张。
: ===========
: 针对这样的文字叙述来说,指的是签名档内部放置部落格。
: 难道直接放文章网址就可以?
签名档文章网址若依然连结到同一具有广告之blog原则上是同理。
但单一文章签名档属於看板自治项目。
若於多板使用同一签名档且被检举即属於站务层级,原则上会引用前判例。
: EX:我在手机游戏版moblie-game发表日本限定的游戏(台湾商店无法下载)
: ,除了PTT版上有文字叙述的心得之外,也可以放上这篇游戏文章的部落格版网址?
文章内容属看板自治,也有看板是禁止blog连结的。
: ==========
: 另外,如果是全部禁止的话、且这是站方一致的意见,
: 我很乐意配合未来在PTT上的发文不再出现含有广告看板的部落格网址。
: (本人部落格【没有】帮特定商品、特定公司、服务宣传,广告的部分就只有广告看板而已
: )
: 如果今天就法务提出的判决来看,应该可以很明确的在站规上加上这一条:
: 【PTT站上锁分享的任何部落格网址中,也严禁Google Ad / BLogger Ad等广告看板的
: 出现】
单一判决,不要扩大引申为站方看法。
: 就如同""张爸事件""一样,很明确的的可以找到站方判决的点而禁止全站、而不是针对单
: 一检举。
张爸危害已达站务层级且已公告
全站禁止,即所有看板均需遵守。
: 尤其是站上的几个热门版,如food(以及其相关版EX:EATTODIE(吃到饱版)、旅游版等
: (mobilecomm也有一家知名度颇高的部落格在分享3C新闻情报,顺便放自己架站的部落格
: 其网站内一样有Blogger Ad出现)
: 很多心得分享文都是先放上自己的部落格网址,如:BLogger/Pixnet/Xuite/WordPress
: 架构出来的网站等,然後也附上BBS的文字版。
: 本人的发文也是如此!
: 禁止全站部落格内放置有广告看板,这一点应该不难!因为Pttlaw的判决就是引用广告
: 看板的收益规则。
: 针对部落格内广告看板的判决,不该只是针对单一人检举,否则有失公正。
: 不知道站方如何看待部落格内广告看板的"收益、利益"?
目前Ptt的制度就是检举乃论,光是检举的数量就已经让难以负担,
如果你对标准真的很有疑虑,可以试着检举其他例子累积判决数量,
而非藉由单一判决就扩大引申。
如果你希望站方尊重你,也请你先尊重Ptt原有的申诉流程。
您本次的违规部分在於跨板使用含有广告Blog连结之签名档以及名片档,
所以为
站务层级。
於C_Chat之违规属於
看板层级。
板主可以引用各类判例来做最终判决,但毋须遵崇,
PTT内的看板自治是颇彻底的,跟上面几篇说的一样,PTT实为人治。
除非做得太过火,板主,小组长,群组长甚至板务站长都造反了,
不然站务是不会没事出手干涉。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80.218.170.107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YSOP/M.1447741009.A.7C2.html
1F:→ Rainlilt: 你不觉得你一直对牛弹琴吗XD118.163.124.118 11/17 14:18
闲闲der 只是觉得该结束一下了 看的很累
2F:→ Rainlilt: 从最一开始就是了 他连申诉都跑错板118.163.124.118 11/17 14:19
3F:→ Rainlilt: 在他的思维就是 PTT的规则要照他解释118.163.124.118 11/17 14:20
4F:→ Rainlilt: 而不是由制订规则的人解释118.163.124.118 11/17 14:20
5F:→ Rainlilt: 辛苦啦~~~ 其实站务最终判决都出来了118.163.124.118 11/17 14:21
6F:→ Rainlilt: 其时说再多也没用118.163.124.118 11/17 14:22
7F:→ nadoka: 在Sysop打这麽久也没P币 哭哭180.218.170.107 11/17 14:22
8F:推 supermars: 申诉跑错版,你以为人人都懂申诉流程? 1.162.54.96 11/17 14:24
推文者要求删除推文
我是认为不懂申诉流程不是什麽罪过,但其实我也追这个後续很久了。
最一开始也有跟你讲过站务和板务是分开的这件事情,
但当时你您似乎没有听进去。
10F:→ supermars: 依据上诉流程,我先去小组版申诉有错? 1.162.54.96 11/17 14:27
11F:推 supermars: 在你写信来告知之後,我并没有再发任何 1.162.54.96 11/17 14:29
12F:→ supermars: APK文在西洽版上,因为版规没有明定 1.162.54.96 11/17 14:29
此例为看板申诉流程无误。
但後面因为又有人於Violation检举签名档以及名片档部分
故其实两者为双轨并行无互相干涉。
即援用PttLaw之判例亦需依照看板板务看法来决定是否保留或废弃原判决。
只能说有机会翻案,但非必定。
13F:推 supermars: 造成n大困扰在此对你说声抱歉! 1.162.54.96 11/17 14:33
14F:→ supermars: 毕竟本人用了PTT那麽久第一次遇到状况 1.162.54.96 11/17 14:34
15F:→ m0806449: 不只规则照他解释 连推文都要合他意哩 120.25.217.31 11/17 14:34
16F:→ supermars: 难免缺点重重呀! 1.162.54.96 11/17 14:34
17F:→ m0806449: 真的好难伺候~~ 120.25.217.31 11/17 14:34
18F:→ supermars: 上的酸文可以停止了吗XD 1.162.54.96 11/17 14:35
19F:→ supermars: 难不成现实生活中不如你意的都会被你 1.162.54.96 11/17 14:35
20F:→ supermars: 酸到无止尽嘛XD 1.162.54.96 11/17 14:35
21F:→ m0806449: 大家看 就是这样~~~ 120.25.217.31 11/17 14:35
※ 编辑: nadoka (180.218.170.107), 11/17/2015 14:36:40
※ 编辑: nadoka (180.218.170.107), 11/17/2015 14:37:14
22F:→ m0806449: 你说我酸 我还觉得你更酸哩 呵呵~~~ 120.25.217.31 11/17 14:36
23F:→ m0806449: 我要推甚麽文 这是Ptt赋予我的自由 120.25.217.31 11/17 14:37
24F:→ m0806449: 如果有违规 请任何人速速检举 120.25.217.31 11/17 14:38
25F:→ m0806449: 懂????????? 120.25.217.31 11/17 14:39
26F:推 Rainlilt: SYSOP没有板规~~~~~~~~~~~~~~~~~~~~~~~~118.163.124.118 11/17 14:49
27F:推 holishing: (p.s. Ptt-Police应更正为Board-Police 140.116.7.10 11/17 18:15
我居然没发现 囧 上面打PTT警察局就很顺手的打下去了
※ 编辑: nadoka (180.218.170.107), 11/17/2015 19:31:17
28F:推 canandmap: 我已经回过他类似的问题了,没想到他还 1.169.46.148 12/27 00:05
29F:→ canandmap: 把问题核心搞清楚,是有这麽难理解吗? 1.169.46.148 12/27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