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anvanjohn (尚市長)
看板SYSOP
標題Fw: 請問群組長的權限?
時間Sat Nov 24 08:15:37 2012
※ [本文轉錄自 PttLaw 看板 #1Gi14vYx ]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看板: PttLaw
標題: 請問群組長的權限?
時間: Sat Nov 24 08:13:42 2012
事情是這樣的:
我最近遇到一個很大的困擾,就是我跟某位群組長相當合不來,
於是那位群組長履次揚言說,"群組長有權解釋組規,我高興怎麼搞你就怎麼搞";
事實上,那位群組長不是第一次這樣說話了,
之前他也對另一位板友說過:
"相不相信我馬上制定一條組規出來禁止你的行為?"
原本群組長是擔負起維持整個群組的責任,
但現在卻有某些有心的群組長以此為藉口,變成挾怨針對私人報復,
甚至於威脅恐嚇板友的情況,我想請問站方,
對於這種問題,身為板友的我們應當如何應對才好?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2.151 (11/24 08:1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eanvanjohn (111.184.32.151), 時間: 11/24/2012 08:15:37
1F:→ PsMonkey:wow 我突然覺得我好溫柔敦厚 114.25.10.14 11/24 09:04
3F:→ rocfrank:也可以直接寫信給台大幫你轉信至資工系 118.150.138.24 11/24 13:15
4F:→ rocfrank:如涉及人身攻擊可至Violation板或提訴訟 118.150.138.24 11/24 13:16
5F:→ kirarie:少來了,跑來這邊哭喔? 36.234.149.146 11/24 17:07
6F:→ lee27827272:請別把你在群組製造混亂的行為給省略 140.113.121.10 11/24 17:40
7F:→ bbbing:斷章取義問出來的問題,拿到的答案當然也.. 1.171.3.156 11/24 18:55
8F:推 Yijhen0525:另闢戰場啊 114.32.184.127 11/24 19:01
我的作為怎樣可以評論,群組長該不該語出威脅乃至濫權又是一回事。
更何況,他威脅的對象並不只我一人。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2.151 (11/24 21:14)
9F:推 windycat:我看到的只有一人阿(煙 1.161.130.6 11/24 21:34
我說過了,之前被他威脅的那個人已經不上板了。
~~~~~~~~~~~~~~~~~~~~~~~~~~~~~~~~~~~~~~~~~~
不過有些人似乎聽不進去我說的話。
10F:→ bbbing:你只是想幼導出你想要的結論而已 1.171.3.156 11/24 22:10
11F:→ bbbing:根本就不是在問問題 1.171.3.156 11/24 22:10
12F:推 sbreezer: 專制早已不是新聞了 1.164.43.50 11/24 22:51
13F:→ bbbing:這麼不爽,真的可以不要勉強用 1.171.3.156 11/24 23:29
14F:推 BIGP:為什麼不自己去創一個BBS站當皇帝呢? 114.43.125.244 11/25 00:48
那麼反過來說,某群組長那麼想掌權,他怎麼不自己去創個BBS站當皇帝,
幹嘛非要賴在ptt不走?
15F:→ Ithildin:幹嘛一定要用PTT 140.113.251.9 11/25 01:40
16F:推 noir:脅迫?恐嚇? 他只是說他要制止你的行為(?)吧 60.250.191.43 11/25 03:28
17F:→ noir:你會因為沒辦法持續那些行為(?)而恐懼? 60.250.191.43 11/25 03:29
18F:→ noir:群組長的意思應該是"馬上制定一個法令來喝止 60.250.191.43 11/25 03:29
19F:→ noir:那些喜歡遊走邊緣的人" 60.250.191.43 11/25 03:30
不,他是因為討厭一個人,跟人吵架,所以才說出這種話的。
這種"因人設事"的做法,就變成拿著權力魔杖去壓人了,不是嗎?
今天我討厭你,就可以制定一條針對你而來的組規,
明天我又討厭了另一個人,是不是也可以照著這樣做?
最後我還是要說,他不是第一次這樣做了;
他連"我勢力很大喔"這種恐嚇的言論都說得出來,我想這可不是"制止不當行為"吧?
p.s.: 他是因為我罵了某個爛動畫讓他不爽,所以才挾怨報復的^^
有些人之前沒跟到那件事,所以可能會覺得他是在執行正義,
不過我必須說,
事情沒有那麼單純......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2.151 (11/25 08:23)
20F:→ ASDF41514:你要不要乾脆不要用PTT好了 36.236.1.137 11/25 18:52
21F:→ coon182:在西洽被桶跑來哭哭喔 114.34.72.55 11/25 18:56
22F:→ bbbing:Ptt的阿分條款之多,應該都很令你震怒 1.171.3.156 11/25 20:13
23F:→ bbbing:下一篇又讓我想到王浩宇也是 1.171.3.156 11/25 20:15
24F:→ samallan:原來319真相調查委員會也是濫用權力 114.35.165.111 11/25 23:35
25F:→ samallan:看來大法官們解釋都錯了 114.35.165.111 11/25 23:35
真調會本來就是濫用權力(大笑),
沒想到現在還會有人覺得bumbler和王清峰開真調會不是政治意圖啊?^^
26F:→ bestpika:法律不是常常訂出 XXX 條款嗎 ^^112.105.142.253 11/26 03:53
27F:→ bestpika:連 *法律* 都可以針對某事件訂條款112.105.142.253 11/26 03:53
28F:→ bestpika:既然為了防止某些行為當然可以另外訂112.105.142.253 11/26 03:54
但,如果是針對個人假公濟私,我就不認為這是正確的。
29F:推 noir:其實從C_CHAT被永久水桶的事件來看,跟你不合 60.250.189.24 11/26 08:29
30F:→ noir:的版主以上的人還真不少 60.250.189.24 11/26 08:30
板主我沒意見,
因為至少他們沒有出言恐嚇,頂多是酸一下。
群組長濫用權力的情況才是真正嚴重。
(我說過,他不只恐嚇我一個人,只是人家就轉頭走了,不回板上了。)
31F:→ noir:怎麼不檢討一下自己每次引戰然後刪文迴避? 60.250.189.24 11/26 08:30
所謂的引戰,是因為人有一種慣性,那就是不喜歡聽到"刺耳的話"。
聽到刺耳的話就會蜂起圍勦,這是正常的現象。
我刪文不是迴避,而是因為我覺得"不想再戰下去了","再擴大戰火不好",
但這樣一來就像我說的,"把自己弄到要吐出來",
因為那是為了配合社群而勉強自己,所以最後也就想開不來了。
照這樣說,應該堅持跟他們吵到底會比較好是吧?(苦笑)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2.151 (11/28 06:10)
32F:推 Kinra:不,如果你不想為了配合而勉強自己就不要來 140.122.36.236 11/28 12:52
33F:→ bbbing:要滾也是對方該滾(設計對白 115.80.143.95 11/28 13:35
34F:→ samallan:大法官解釋擺在那邊,還在陰謀論啊? 111.242.57.60 11/29 03:41
35F:→ samallan:已知用火? 111.242.57.60 11/29 03:42
36F:推 noir:你把版面弄得沸沸騰騰,然後刪文弄得大家好像 60.250.189.24 11/29 10:35
37F:→ noir:自言自語,不覺得更惹人不愉快嗎? 60.250.189.24 11/29 10:35
38F:→ noir:有guts地把文章留下來讓人公評,覺得戰火延伸 60.250.189.24 11/29 10:36
39F:→ noir:要不要刪文與否交給版主決定不是更好? 60.250.189.24 11/29 10:36
40F:→ noir:有時候看你戰文其實可以學到一些東西 但是每 60.250.189.24 11/29 10:37
41F:→ noir:次看到你戰到懶了 就很"誠懇"地道歉 然後刪文 60.250.189.24 11/29 10:37
42F:→ noir:下次又從類似的情境開始戰起來 真的會看膩 60.250.189.24 11/29 10:38
43F:→ c1201:我不覺得可以從自我感覺良好的人的文章中學 115.80.123.39 11/30 12:26
44F:→ c1201:到東西 115.80.123.39 11/30 12:27
45F:→ c1201:喜歡誘導出自己想要的結論的人自然會被討厭 115.80.123.39 11/30 12:30
46F:推 LaPass:原來是尚市長啊.... 61.59.16.65 11/30 13:04
47F:推 godswd:青菜啦,還好只是PTT,當他家人真的超倒楣 118.165.251.99 12/06 20:20
48F:→ godswd:不想再戰下去 當初就別引戰啊 模式都沒改過 118.165.251.99 12/06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