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anvanjohn (尚市长)
看板SYSOP
标题Fw: 请问群组长的权限?
时间Sat Nov 24 08:15:37 2012
※ [本文转录自 PttLaw 看板 #1Gi14vYx ]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长) 看板: PttLaw
标题: 请问群组长的权限?
时间: Sat Nov 24 08:13:42 2012
事情是这样的:
我最近遇到一个很大的困扰,就是我跟某位群组长相当合不来,
於是那位群组长履次扬言说,"群组长有权解释组规,我高兴怎麽搞你就怎麽搞";
事实上,那位群组长不是第一次这样说话了,
之前他也对另一位板友说过:
"相不相信我马上制定一条组规出来禁止你的行为?"
原本群组长是担负起维持整个群组的责任,
但现在却有某些有心的群组长以此为藉口,变成挟怨针对私人报复,
甚至於威胁恐吓板友的情况,我想请问站方,
对於这种问题,身为板友的我们应当如何应对才好?
※ 编辑: jeanvanjohn 来自: 111.184.32.151 (11/24 08:14)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jeanvanjohn (111.184.32.151), 时间: 11/24/2012 08:15:37
1F:→ PsMonkey:wow 我突然觉得我好温柔敦厚 114.25.10.14 11/24 09:04
3F:→ rocfrank:也可以直接写信给台大帮你转信至资工系 118.150.138.24 11/24 13:15
4F:→ rocfrank:如涉及人身攻击可至Violation板或提诉讼 118.150.138.24 11/24 13:16
5F:→ kirarie:少来了,跑来这边哭喔? 36.234.149.146 11/24 17:07
6F:→ lee27827272:请别把你在群组制造混乱的行为给省略 140.113.121.10 11/24 17:40
7F:→ bbbing:断章取义问出来的问题,拿到的答案当然也.. 1.171.3.156 11/24 18:55
8F:推 Yijhen0525:另辟战场啊 114.32.184.127 11/24 19:01
我的作为怎样可以评论,群组长该不该语出威胁乃至滥权又是一回事。
更何况,他威胁的对象并不只我一人。
※ 编辑: jeanvanjohn 来自: 111.184.32.151 (11/24 21:14)
9F:推 windycat:我看到的只有一人阿(烟 1.161.130.6 11/24 21:34
我说过了,之前被他威胁的那个人已经不上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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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有些人似乎听不进去我说的话。
10F:→ bbbing:你只是想幼导出你想要的结论而已 1.171.3.156 11/24 22:10
11F:→ bbbing:根本就不是在问问题 1.171.3.156 11/24 22:10
12F:推 sbreezer: 专制早已不是新闻了 1.164.43.50 11/24 22:51
13F:→ bbbing:这麽不爽,真的可以不要勉强用 1.171.3.156 11/24 23:29
14F:推 BIGP:为什麽不自己去创一个BBS站当皇帝呢? 114.43.125.244 11/25 00:48
那麽反过来说,某群组长那麽想掌权,他怎麽不自己去创个BBS站当皇帝,
干嘛非要赖在ptt不走?
15F:→ Ithildin:干嘛一定要用PTT 140.113.251.9 11/25 01:40
16F:推 noir:胁迫?恐吓? 他只是说他要制止你的行为(?)吧 60.250.191.43 11/25 03:28
17F:→ noir:你会因为没办法持续那些行为(?)而恐惧? 60.250.191.43 11/25 03:29
18F:→ noir:群组长的意思应该是"马上制定一个法令来喝止 60.250.191.43 11/25 03:29
19F:→ noir:那些喜欢游走边缘的人" 60.250.191.43 11/25 03:30
不,他是因为讨厌一个人,跟人吵架,所以才说出这种话的。
这种"因人设事"的做法,就变成拿着权力魔杖去压人了,不是吗?
今天我讨厌你,就可以制定一条针对你而来的组规,
明天我又讨厌了另一个人,是不是也可以照着这样做?
最後我还是要说,他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
他连"我势力很大喔"这种恐吓的言论都说得出来,我想这可不是"制止不当行为"吧?
p.s.: 他是因为我骂了某个烂动画让他不爽,所以才挟怨报复的^^
有些人之前没跟到那件事,所以可能会觉得他是在执行正义,
不过我必须说,
事情没有那麽单纯......
※ 编辑: jeanvanjohn 来自: 111.184.32.151 (11/25 08:23)
20F:→ ASDF41514:你要不要乾脆不要用PTT好了 36.236.1.137 11/25 18:52
21F:→ coon182:在西洽被桶跑来哭哭喔 114.34.72.55 11/25 18:56
22F:→ bbbing:Ptt的阿分条款之多,应该都很令你震怒 1.171.3.156 11/25 20:13
23F:→ bbbing:下一篇又让我想到王浩宇也是 1.171.3.156 11/25 20:15
24F:→ samallan:原来319真相调查委员会也是滥用权力 114.35.165.111 11/25 23:35
25F:→ samallan:看来大法官们解释都错了 114.35.165.111 11/25 23:35
真调会本来就是滥用权力(大笑),
没想到现在还会有人觉得bumbler和王清峰开真调会不是政治意图啊?^^
26F:→ bestpika:法律不是常常订出 XXX 条款吗 ^^112.105.142.253 11/26 03:53
27F:→ bestpika:连 *法律* 都可以针对某事件订条款112.105.142.253 11/26 03:53
28F:→ bestpika:既然为了防止某些行为当然可以另外订112.105.142.253 11/26 03:54
但,如果是针对个人假公济私,我就不认为这是正确的。
29F:推 noir:其实从C_CHAT被永久水桶的事件来看,跟你不合 60.250.189.24 11/26 08:29
30F:→ noir:的版主以上的人还真不少 60.250.189.24 11/26 08:30
板主我没意见,
因为至少他们没有出言恐吓,顶多是酸一下。
群组长滥用权力的情况才是真正严重。
(我说过,他不只恐吓我一个人,只是人家就转头走了,不回板上了。)
31F:→ noir:怎麽不检讨一下自己每次引战然後删文回避? 60.250.189.24 11/26 08:30
所谓的引战,是因为人有一种惯性,那就是不喜欢听到"刺耳的话"。
听到刺耳的话就会蜂起围剿,这是正常的现象。
我删文不是回避,而是因为我觉得"不想再战下去了","再扩大战火不好",
但这样一来就像我说的,"把自己弄到要吐出来",
因为那是为了配合社群而勉强自己,所以最後也就想开不来了。
照这样说,应该坚持跟他们吵到底会比较好是吧?(苦笑)
※ 编辑: jeanvanjohn 来自: 111.184.32.151 (11/28 06:10)
32F:推 Kinra:不,如果你不想为了配合而勉强自己就不要来 140.122.36.236 11/28 12:52
33F:→ bbbing:要滚也是对方该滚(设计对白 115.80.143.95 11/28 13:35
34F:→ samallan:大法官解释摆在那边,还在阴谋论啊? 111.242.57.60 11/29 03:41
35F:→ samallan:已知用火? 111.242.57.60 11/29 03:42
36F:推 noir:你把版面弄得沸沸腾腾,然後删文弄得大家好像 60.250.189.24 11/29 10:35
37F:→ noir:自言自语,不觉得更惹人不愉快吗? 60.250.189.24 11/29 10:35
38F:→ noir:有guts地把文章留下来让人公评,觉得战火延伸 60.250.189.24 11/29 10:36
39F:→ noir:要不要删文与否交给版主决定不是更好? 60.250.189.24 11/29 10:36
40F:→ noir:有时候看你战文其实可以学到一些东西 但是每 60.250.189.24 11/29 10:37
41F:→ noir:次看到你战到懒了 就很"诚恳"地道歉 然後删文 60.250.189.24 11/29 10:37
42F:→ noir:下次又从类似的情境开始战起来 真的会看腻 60.250.189.24 11/29 10:38
43F:→ c1201:我不觉得可以从自我感觉良好的人的文章中学 115.80.123.39 11/30 12:26
44F:→ c1201:到东西 115.80.123.39 11/30 12:27
45F:→ c1201:喜欢诱导出自己想要的结论的人自然会被讨厌 115.80.123.39 11/30 12:30
46F:推 LaPass:原来是尚市长啊.... 61.59.16.65 11/30 13:04
47F:推 godswd:青菜啦,还好只是PTT,当他家人真的超倒楣 118.165.251.99 12/06 20:20
48F:→ godswd:不想再战下去 当初就别引战啊 模式都没改过 118.165.251.99 12/06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