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azyMarc (專殺分身狗)
看板SYSOP
標題Re: [討論] PTT版換法官醜聞 penlyly好大的官威啊!
時間Tue Jul 6 21:23:29 2010
如果你認為這是『行政處分』
麻煩去搞撤銷VA的訴願,以及之後的行政訴訟
我倒要看看你要跟那個單位提訴願,有那個單位會受理 科科
如果認為不是VA,但是該「行政」上的事實行為侵害你的權利
你也可以去搞個一般給付之訴要求不得為該事實行為
同樣地,我要看看高行理不理你
快去告啊~~~~~~快啊快啊~~~~~~
看外行人扯法律真的有種莫名其妙的歡樂感
--
================================================================================
夢飲酒者,旦而哭泣;夢哭泣者,旦而田獵。方其夢也,不知其夢也。
夢之中又占其夢焉,覺而後知其夢也。且有大覺而後知此其大夢也,而
愚者自以為覺,竊竊然知之。君乎!牧乎!固哉!丘也,與女皆夢也;
予謂女夢,亦夢也。是其言也,其名為弔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32.84
1F:→ bbbing:歡樂感不是因為外行,而是因為它是阿分 122.116.40.85 07/06 23:28
2F:→ victoryss:芬多精表示:218.173.129.212 07/07 00:54
3F:推 gfdsa:多講一些XD我忙到沒力電他了XD 210.240.120.49 07/07 11:13
4F:推 WaterPisces:XD 59.114.248.107 07/07 18:15
5F:→ peter1082:只能上網搜尋 江劍峰118.166.118.104 07/07 22:14
6F:推 Julius:好好笑,不是行政機關何來行政處分..XD 210.64.248.15 07/07 23:50
他喜歡扯「國法」咩
很顯然站方把版主免職不可能是違反民、刑法
只好從行政法中幫他找解套方法
就讓他去玩看看啊,看看他主張的違反國法有沒有人理他 XDD
※ 編輯: CrazyMarc 來自: 123.193.32.84 (07/08 14:44)
7F:推 SnowOfJune:我講什麼 你扯什麼?重點都不會抓 123.204.105.16 07/08 15:20
8F:→ SnowOfJune:原PO力挺馬犰貪污脫罪ok 有臉談法律?XD 123.204.105.16 07/08 15:20
有本事去提告啦
你那麼懂法律,連書狀都寫不出來?
像你這樣自我感覺良好的傢伙還真是少見
到哪裡都能偷渡政治,難怪會被裘髯客封為不受歡迎使用者
說到違法亂紀非江賢弟莫屬 XDD
※ 編輯: CrazyMarc 來自: 123.193.32.84 (07/08 15:52)
9F:推 gfdsa:因為小芬的腦袋不是地球人的腦袋 210.240.120.49 07/08 16:15
10F:→ gfdsa:所以我們都抓不到錯的地方 210.240.120.49 07/08 16:15
11F:→ gfdsa:就如爛到極點的垃圾完全沒有回收的價值一般 210.240.120.49 07/08 16:15
12F:推 gfdsa:裘大有公文指他是不受歡迎使用者嗎? 210.240.120.49 07/08 16:26
about_life版
penlyly在多重帳號版也宣告他本尊isoxxxx是不受歡迎使用者
裘大在about_life還為了他的申訴聲明不接受不明來源IP之申訴 XDD
(那段時間他都用跳板進站)
總之,他在生活群組也算是威名赫赫 XDDDDDDDDDDDDDD~~~~~~~~~~~~~~~~~~
※ 編輯: CrazyMarc 來自: 123.193.32.84 (07/08 16:33)
13F:推 gfdsa:ok 那就是法源了 小芬你就別吵了 210.240.120.49 07/08 17:06
15F:→ bugbook:不受理不明來源IP申述的公告位置: 220.131.138.25 07/08 19:33
16F:→ bugbook:About_Life #18_S43RG 220.131.138.25 07/08 19:33
17F:→ bugbook:上上面打錯字,是「申訴」。 220.131.138.25 07/08 19:35
18F:推 SnowOfJune:指控人者須負舉證之責 CrazyMarc連這最123.204.135.122 07/11 13:03
19F:→ SnowOfJune:基本法律常識都不懂 有臉來大放厥詞?XD123.204.135.122 07/11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