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azyMarc (专杀分身狗)
看板SYSOP
标题Re: [讨论] PTT版换法官丑闻 penlyly好大的官威啊!
时间Tue Jul 6 21:23:29 2010
如果你认为这是『行政处分』
麻烦去搞撤销VA的诉愿,以及之後的行政诉讼
我倒要看看你要跟那个单位提诉愿,有那个单位会受理 科科
如果认为不是VA,但是该「行政」上的事实行为侵害你的权利
你也可以去搞个一般给付之诉要求不得为该事实行为
同样地,我要看看高行理不理你
快去告啊~~~~~~快啊快啊~~~~~~
看外行人扯法律真的有种莫名其妙的欢乐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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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饮酒者,旦而哭泣;梦哭泣者,旦而田猎。方其梦也,不知其梦也。
梦之中又占其梦焉,觉而後知其梦也。且有大觉而後知此其大梦也,而
愚者自以为觉,窃窃然知之。君乎!牧乎!固哉!丘也,与女皆梦也;
予谓女梦,亦梦也。是其言也,其名为吊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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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32.84
1F:→ bbbing:欢乐感不是因为外行,而是因为它是阿分 122.116.40.85 07/06 23:28
2F:→ victoryss:芬多精表示:218.173.129.212 07/07 00:54
3F:推 gfdsa:多讲一些XD我忙到没力电他了XD 210.240.120.49 07/07 11:13
4F:推 WaterPisces:XD 59.114.248.107 07/07 18:15
5F:→ peter1082:只能上网搜寻 江剑峰118.166.118.104 07/07 22:14
6F:推 Julius:好好笑,不是行政机关何来行政处分..XD 210.64.248.15 07/07 23:50
他喜欢扯「国法」咩
很显然站方把版主免职不可能是违反民、刑法
只好从行政法中帮他找解套方法
就让他去玩看看啊,看看他主张的违反国法有没有人理他 XDD
※ 编辑: CrazyMarc 来自: 123.193.32.84 (07/08 14:44)
7F:推 SnowOfJune:我讲什麽 你扯什麽?重点都不会抓 123.204.105.16 07/08 15:20
8F:→ SnowOfJune:原PO力挺马犰贪污脱罪ok 有脸谈法律?XD 123.204.105.16 07/08 15:20
有本事去提告啦
你那麽懂法律,连书状都写不出来?
像你这样自我感觉良好的家伙还真是少见
到哪里都能偷渡政治,难怪会被裘髯客封为不受欢迎使用者
说到违法乱纪非江贤弟莫属 XDD
※ 编辑: CrazyMarc 来自: 123.193.32.84 (07/08 15:52)
9F:推 gfdsa:因为小芬的脑袋不是地球人的脑袋 210.240.120.49 07/08 16:15
10F:→ gfdsa:所以我们都抓不到错的地方 210.240.120.49 07/08 16:15
11F:→ gfdsa:就如烂到极点的垃圾完全没有回收的价值一般 210.240.120.49 07/08 16:15
12F:推 gfdsa:裘大有公文指他是不受欢迎使用者吗? 210.240.120.49 07/08 16:26
about_life版
penlyly在多重帐号版也宣告他本尊isoxxxx是不受欢迎使用者
裘大在about_life还为了他的申诉声明不接受不明来源IP之申诉 XDD
(那段时间他都用跳板进站)
总之,他在生活群组也算是威名赫赫 XDDDDDDDDDDDDDD~~~~~~~~~~~~~~~~~~
※ 编辑: CrazyMarc 来自: 123.193.32.84 (07/08 16:33)
13F:推 gfdsa:ok 那就是法源了 小芬你就别吵了 210.240.120.49 07/08 17:06
15F:→ bugbook:不受理不明来源IP申述的公告位置: 220.131.138.25 07/08 19:33
16F:→ bugbook:About_Life #18_S43RG 220.131.138.25 07/08 19:33
17F:→ bugbook:上上面打错字,是「申诉」。 220.131.138.25 07/08 19:35
18F:推 SnowOfJune:指控人者须负举证之责 CrazyMarc连这最123.204.135.122 07/11 13:03
19F:→ SnowOfJune:基本法律常识都不懂 有脸来大放厥词?XD123.204.135.122 07/11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