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pporo (啥波嘍)
看板SYSOP
標題[建議] 板主 請馬上換掉進板畫面 你已觸法 強制罪!
時間Tue Jul 25 00:22:30 2006
第 304 條 (強制罪)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我希望有板主群能夠馬上換掉那個圖
我很欣賞板大的創意作 但不是這樣搞的
ps:強制罪我是不太清楚 但我法律系的同學 剛摸黑打電腦真的被嚇到 他現在很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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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21.29
1F:推 snowwolf:是有點恐怖啦..可是..沒這麼嚴重吧=.= 218.166.87.203 07/25 00:23
2F:推 wens:不知道這怎麼算是強制罪? (僅就法律層面討論) 140.112.90.104 07/25 00:25
3F:推 strayeagle:妨害他人行使權利這個要件吧 61.229.124.172 07/25 00:32
4F:→ strayeagle:妨害了別人使用批踢踢的權利... 61.229.124.172 07/25 00:32
5F:→ strayeagle:我認真了 XDD 不過用不著搬出這個啦 61.229.124.172 07/25 00:33
6F:推 carrol:我也被嚇到馬上關了PTT好久才敢回來Q_Q 219.71.194.66 07/25 00:44
7F:推 skyyo:噓你 根本跟強制罪不符 210.85.14.7 07/25 00:46
8F:推 idsony:~"~ 你到底懂不懂法律阿... 60.248.242.169 07/25 01:04
9F:推 tonyselina:拜託方向要抓對吧 XDDDDDDDDD 220.141.52.249 07/26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