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pporo (啥波喽)
看板SYSOP
标题[建议] 板主 请马上换掉进板画面 你已触法 强制罪!
时间Tue Jul 25 00:22:30 2006
第 304 条 (强制罪)
以强暴、胁迫使人行无义务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权利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我希望有板主群能够马上换掉那个图
我很欣赏板大的创意作 但不是这样搞的
ps:强制罪我是不太清楚 但我法律系的同学 刚摸黑打电脑真的被吓到 他现在很不爽...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58.21.29
1F:推 snowwolf:是有点恐怖啦..可是..没这麽严重吧=.= 218.166.87.203 07/25 00:23
2F:推 wens:不知道这怎麽算是强制罪? (仅就法律层面讨论) 140.112.90.104 07/25 00:25
3F:推 strayeagle:妨害他人行使权利这个要件吧 61.229.124.172 07/25 00:32
4F:→ strayeagle:妨害了别人使用批踢踢的权利... 61.229.124.172 07/25 00:32
5F:→ strayeagle:我认真了 XDD 不过用不着搬出这个啦 61.229.124.172 07/25 00:33
6F:推 carrol:我也被吓到马上关了PTT好久才敢回来Q_Q 219.71.194.66 07/25 00:44
7F:推 skyyo:嘘你 根本跟强制罪不符 210.85.14.7 07/25 00:46
8F:推 idsony:~"~ 你到底懂不懂法律阿... 60.248.242.169 07/25 01:04
9F:推 tonyselina:拜托方向要抓对吧 XDDDDDDDDD 220.141.52.249 07/26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