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rde (妲)
站內SYSOP
標題我對這次事件的兩個疑問
時間Thu Feb 10 22:48:32 2005
在這篇文章之前
我曾經發過一篇文章 提出我在PTTHistory事件中的兩個疑問
不過站務在整理相關議題時 似乎已經將它刪除了
由於我個人的疏忽 並沒有將之前的文章備份
因此我再將個人的兩個疑問 再一次發表出來
希望各位辛苦的站務 以及使用者前輩們
可以給予我答案
1.
PTT的法務 在沒有得到板主允許之下 是否可以刪改各看板內的文章?
→是:則前法務pleasethink的作法沒有程序上的錯誤
→否:a.請問站方會不會對前法務pleasethink此舉做出處分?
(要不要處分是站方的權力 我無權過問 我只是想知道是否會處分而已)
b.可不可以請pleasethink對他刪除看板文章的事 出面道個歉?
(要不要道歉可以由他自行決定 我無法、也不想強迫他一定要道歉)
2.
PTTLAWS在處理申訴案件時 有沒有採行迴避原則?
→有:請問之前由前法務pleasethink判決的申訴 會不會重新判決?
(我知道有PttLawTmp的存在 但是我是想請教站方 會不會再將之前的申訴案件
主動再提出來重判一次)
→沒有:則前法務pleasethink的作法沒有程序上的錯誤
我在此斗膽請求站方任何一位人員
回答我這兩個問題
只要告訴我
是或
否、
有或
沒有 這樣就可以了
我可以免費使用PTT的系統
接受站方人員義務性的服務及管理
對此我非常感激
站方的管理方針 我也願意配合
但是請給我一個可以依據的標準
以前我看PTT的站規
上面寫著站方尊重板主在各板的自主性
我觀看以往的判決
有其他使用者提出相關人員迴避的請求
也被PTTLAWS處理案件的法務接受了
但是這次的事件
瞬間讓我顛覆了以往自以為了解的規則
請問 到底是我以前的理解有錯誤
還是這次事件處理方式是真的有問題?
我真誠的希望 站方可以對我這兩個問題
提出PTT的標準答案
讓我以後在使用PTT提供的服務時
可以有依據的標準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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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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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guest:你來的太晚,戲已經結束了 (收拾) ...ykleu 220.135.7.165 02/10
2F:推 changtai:為什麼這篇不m 反而m了控碼報到文...? orz 218.35.54.140 02/10
3F:→ changtai:應該是看主題m的吧...? 218.35.54.140 02/10
4F:→ guest:哈哈哈,changtai你來的太晚啦 220.135.7.165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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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guest:正經文反而會備淹沒的,何況他們也不打算回 220.135.7.165 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