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kleu (小心我去告訴教授喔...)
站內SYSOP
標題Re: ykleu 停止你的假輿論吧
時間Thu Feb 10 21:37:07 2005
※ 引述《Ptt (杜奕瑾 )》之銘言:
: ykleu,
: 這就是我一開始講的
: 不是沒有嘴巴 只是懶得說話 多說了還要逐字被另作解釋 打錯字了還要被挑
: 我很佩服你處心積慮的要製造假輿論 說故事說得不錯 邏輯推理也推得不錯
: 問題是 你利用很多假設 猜想的故事 中間穿插義正言詞的簡短事實作為輔佐
: 但前提是 根本不存在 那我需要回答你嗎?
我逛街逛完回來啦,你要動怒亂罵我也不會生氣,
讓我們看看歷史文件:
PTTLAW4 -1 - 2 1999年的東西:
作者 Jerry (草莓果凍) 看板 PttLaw
標題 Re: 行政立法司法???
時間 Wed Jan 13 19:08:49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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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我前陣子也在思考, 實在是滿有趣的....:)
在我來看呢, 現在的行政立法司法是三權合一的 ---- 通通在站長們手上~
其中行政權 (開版關版, 設計功能, 審核 ID 等等) 當然是站長權限~
講到立法權 (決定罰責, 開關版條件, 規定權限等等) 也是站長權限~
至於司法權 (砍 ID, 砍版, 判決是否有犯站規行為等等) 還是站長權限!
那到底廣大站民們有什麼權限? 有的, 一些簡單的行政權, 例如版主可以編~
這些呢, 實在滿偏向"地方自治", 一般使用者只有在板上能夠享有極少, 由站方賦予
的權限~
而, 今天真的具有"民意基礎"的, 卻只是這些版主 (需要投票, 連署產生), 真正的
站長們卻都是"開國元勳", 要嘛就是"世襲 (都是資訊系)", 從來也沒有經過民意
決定....
所以其實真的要硬塞個政治制度給 bbs 站, 我個人覺得, 其實根本就是君主制度,
因其符合了: 統治者擁有絕大部分的權利 (以及全部的權利的支配權), 而這掌權者
的產生與民意毫無關係, 民眾對決策只能夠形成輿論壓力, 對統治者並沒有強制效果.
至於這個版的成立嘛....愚以為不過是實行"君主立憲"罷了....^^;;
PTTLAW 4 - 1
作者 Jerry (我喜歡這樣的自己) 看板 PttLaw
標題 Re: 換言之...這裡算是PTT的立法院囉!!!
時間 Mon Jan 11 22:30:36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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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看板管理規定 (諸如申請, 版主義務, 版主申請及罷免, 取消看板的準則等等)
其實 TANET 所規定的 BBS 公約當然可以成為管理 BBS 的主要準則, 但是對於
站務處理只能做為一個方向, 要處理很多細節問題, 還是端賴站長們所定的規章,
以上是我目前想到曾經 (或現在) 對 Ptt 這裡有一定重要性的規則,
其中很多項已經規定的很明白了, 不過既然開了版, 覆述一下並讓大家討論也滿好的.
剩下的, 尤其是廢版準則, 當然法理上只要站長想砍就可以砍, 不過如果定個準則
(當然我承認, 很難定出客觀的準則, 到時候仍然不脫主觀判定是可預見的),
總是比沒有好吧! 至於第一項更像是站上的"憲法"了, 說明清楚點, 總是有好無壞~
希望能藉此也消弭 SysOp 板上永無止境的論戰 ^_^
PTTLAW 4 - 2 - 1
作者 Keelungman (深奧的思考不過是手工藝) 看板 PttLaw
標題 行政立法司法???
時間 Wed Jan 13 17:13:21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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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來個三權分立???
連自己覺得這個提議怪怪的
不過應該是不錯的方向 :)
說真的網路玩了三年多
什麼奇奇怪怪的狀況都看過
user與user間的爭執永無間斷
bbs的free性質
造成user與系統擁有/管理者之間權利義務上的爭議
還有"板主"這詭異的存在 (雖然我也是板主^^;;)
是原作者們 板主 還是站長的???
等等點點......
仔細想想 這些爭議產生時
我們往往好像只能憑借著某些"慣例" "常識"來解決
這當然沒有錯 也是可以解決大部分的事情
但是想想 這種網路的社會體系不正跟中古世紀的
"衙門政府" "封建制度"很像麼??? (大汗中)
這 也不是說不好
只是我們是否有無認真思考過這種有趣的存在???
本版
【精華文章】 ◆ SYSOP重大事件 看板《SYSOP》
編號 標 題 編 選 日 期
● 1. ◇ 99'01'09 Apiece 板 廢版爭議 Ptt [07/24/04]
2. ◇ 99'06'02 站長 你侵權!!!!!!!!!!!!!!!!!!! Ptt [07/24/04]
3. ◇ 99'08'26 大陸人注意! Ptt [07/24/04]
4. ◇ 01'02'01 gigi板沒有達到廢板規定吧 Ptt [07/24/04]
5. ◇ 01'03'04 站長有件事我覺得十分不公平 Ptt [07/24/04]
6. ◇ 01'03'10 對PTT這個站的信譽提出的疑問 Ptt [07/24/04]
7. ◇ 01'04'21 異議..... Ptt [07/24/04]
8. ◇ 05'02'05 五五六六板的問題 Ptt [02/10/05]
9. ◇ 05'02'08 敬告法務站長 Ptt [02/10/05]
這些歷史文件說明了什麼?
完全方案兄有說錯你嗎?
在歷史中學不到教訓的是誰?你耶.....(一邊嚼餅一邊喝茶,手指向螢幕PTT三個字)
你有臉說我是藉故爭吵聚眾滋事嗎?
今天這不過是你們多年來不願意正視問題,
改革自己不健康的心態與制度,才會讓歷史不斷重演而已,
假輿論?呵呵呵........................
你這樣講莫非要把我打成UED者流?
最好喊狗官是我先喊的啦,
最好跟進喊狗官的都是我煽動的啦,
最好是我拉著狗官跑到站史版與工版作亂的啦,
你此文分明完全撇清法務站長暴走後的法律問題與站規問題,
找個軟柿子欺負,把所有罪名都栽到他頭上,
就可以無視法務站長暴走亂站的歷史嗎?
那要不要換成你去站史版把相關文件刪一刪改一改啊?
還是你又要端出啥證據或是指控,
說那些文章是我寫的或是我煽動別人寫的?
鄉民開始聚集了的推文都是我自導自演幹出來的?
讓站史版與工版變熱門版的難道都是我開分身去灌爆出來的假象?
不要把PTT的使用者都當成是容易被煽動的笨蛋,
你講的有理,我是胡亂來的,自然會有人把我噓爆,
自然會有人引經據典說出我文章中的謬誤之處,
PTT能人多,自不待言,
大家在這裡討論,何嘗不是想把真理越辯越明,
我是很"義正辭嚴"的引經據典,
這些東西也都躺在貴站的中,何來根本不存在之說?
如果我有捏造了貴站的資料,誤導了大眾的思想,
干受任何懲處,但明明這些是連guest都看得到的東西,
今天這些問題從1999年就存在至今也是一個事實,
像這次的法務站長暴走事件,以前也發生過類似的案例,
可是貴站有從歷史中學到任何改善之道嗎?
鄉民要的不過就是未來該如何防範,站務該如何節制與適當的使用權力,
今天法務站長暴走,萬一明天帳號總管暴走,
後天換版務站長暴走,那誰來幫助可憐的廣大站友?
許多人要求法務站長要道歉才能走,
我認為這是個人涵養問題,他都會暴走了,
我也不認為他的情緒管理會好到哪,對此期望不高,
可是暴走完畢站方如何處置?有沒有任何亡羊補牢之計?
現在很多人等的,很多人要的不過就是這麼一個解釋而已,
你能把所有問題都推給我一人,然後說這都是我煽動起來的後果嗎?
我算什麼東西啊,還煽動哩,那些資深ID,用了五六年以上的都有,
你講的這種話不要說他們會覺得可笑,你自己摸摸LP會信嗎?
大家在這裡講的是以理服人,你用扣帽子的方式,不能解決任何問題,
就算你真要讓我背負所有原罪,我也認了,一個被停止所有權限的ID,能說什麼?
但下次又有站長暴走時,你要賴給誰?還繼續推給我嗎?
我沒那麼閒,過完年就不來了,你只好在去找個代罪羔羊了,
我看完KOTD的東西,知道你們玩這一套已經很有經驗,
先找"叛逆"ID的碴,戴個註冊資料不實的罪名,
停權啦,砍ID啦,多的是手段可以玩。
可是我要告訴你們這群不懂法的人,
你憑什麼說我的註冊資料不實?
你有任何證據嗎?你有司法權可以調閱我其他的個人資料比對嗎?
否則這個不實的罪名從何而來?
我沒想玩死你,但我要告訴你,鄉民不是笨蛋,
不是每個讓你玩的都不知道法律。
: 我說穿了 你不斷的利用機會 借題發揮 只是希望製造假輿論 來對站方施壓
輿論這麼好製造?你會不會太竹本了點?
最好我能製造數百個ID,還能同時去噓爆法務站長的公文、
更能同時去推爆站史版主的推文啦,
我話可以明講,本人不玩任何分身,
一隻本尊ID到底,也沒啥朋友上這個站來讓我嘯聚,
PTT的帳務總管不是很厲害?can2的分身與同夥都能抓出一堆來,
(雖然很多無辜者在唉唉叫),我是不是說謊,讓證據說話,
如有製造假輿論,自行分身聚眾鼓譟,請不必客氣,
can2案例在前,援例辦理就是。
還有,對站方施壓是不好的事情嗎?
站方做得很差勁不能要求改善?
只准法務站長暴走胡搞,不准百姓要求改善?
你說的出口我聽不下去啦。
: 而我的感慨 跟你一點關係也沒有 你也可以開始字做主張的解釋我的感慨
: 而我懶得在這邊說話 代表的是我懶得管站務?
: 代表的是我重感情不重制度嗎?
: 你提到美國企業中多的是可以取經的地方
: 你知道什麼是你提到的可笑幼稚嗎?
: 小弟不才現在就在美國華府,
: 我昨天年夜飯才跟這邊的法官討論過法治,會見過國會議員,
: 我當任過大華府台商會副會長,是全球年紀最輕的區域性代表,
: 如何競爭、如何制訂規章、甚至如何打法律訴訟,
: 我說實在你說這麼多空洞的字眼 你覺得自己很有一套
: 為什麼不趕快去發大財,需要在這邊不斷的教導不才的在下
: 我是在做事的人,不是像你在寫作文,你可以寫得擲地有聲。很好。
^^^^^^^^
請做點事情來,不然只會流於嘴砲,
我誠心的請問,PTT各級站長濫權違法時,該如何防範及懲處?
就以pleasethink此case為例,
請問站長需要給你多少時間處理?
我小民不敢如你所說欺壓(笑話乎?)站方,
但請問站長自行拿捏需時多久才有空處理?
才能給廣大鄉民一個交代?
才能對被蹂躪過的站史版與工版的版友與版主一個交代?
: 我覺得是你整天懷念著pleasethink,不斷的想辦法借提重施,我輕點你一下你聽不懂,
: 因為pleasethink急躁的個性,做出有瑕疵的舉動,你就用類似的方法,
: 開分身帳號,製造輿論假象,
^^^^^^^^^^^^^^^^^^^^^^
這句話足以使你吃上誹謗醉官司,慎之慎之,
本人不論在此站或他站一向光明坦蕩,
也絕無開分身帳號製造輿論假象之事,
你如能查出哪一個非ykleu的帳號是我重複註冊且拿來製造輿論之用,
就請貴站的任何站方或是任何有正義感的鄉民出來檢舉,
不然,你情急之下講出來的話就讓人太過遺憾,
要貼黑標籤有很多種方法,你用的是最爛的一種,
我要求你道歉,我PTT這ID可以不要,但信用不能毀在你手裡。
: 我告訴你 pleasethink 是台大法律系四年級升,絕對具備有專業能力以及熱沉,
: 有空的板友去看Law板 search pleasethink文章就知道,
: 你把這邊的法制批評得一無是處,你知道全國唯一嘗試著把法務站務分開的站
: 就是這裡嗎?
如果這就是你們做出來的成績,那很抱歉,根本不及格!
嘗試是一回事,有沒有成功是一回事,
明朝皇帝成立東廠西廠錦衣衛也是嘗試解決問題,
但卻成了濫權的藉口!
今天你pleasethink行的正做的直,何必辭職?
難道PTT會因為鄉民(不,暴民)的聚眾滋事就撤換一位無辜的法務站長?
如果這樣,那我譴責你!
如果他自己的辭職信中都承認用錯方法作錯事了,
那你上面這段文字跟放X有何兩樣?
嘗試嘗試,多好用的藉口啊,失敗就認錯,就這麼難?
說到底,不論是他還是你,就是不能面對錯誤而已,
所以才會一步錯,步步錯,滿盤皆輸。
但結果賠上的是廣大無辜的站友,是被無故亂設劣文亂刪權限的五月愛大大,
更有那倒楣的七年資深站友雨到零大大,PT版的ck版主更是池魚,
這些人都是我有能力去煽動的?
這些人都沒大腦被煽動一下就盲從?
還是抹黑的深一點,這些都是我的分身帳號?
笑屎人。
: 你不認識我,但從我幾次發言,就開始對我做全盤性的價值,
: 你是算命的還是廟公,怎麼這麼鐵口直斷?
: 認為我處事態度正是最容易被蒙蔽最容易陷入小人群居為不義的狀況。
: 如果你心是黑的,你看到什麼都是黑的,就是這麼簡單,
: 站長板沒有水桶已經好久了,別人一發言你就說,小心站長進水桶,
: 我今天沒有停你的權,但一停權就開始吵鬧站長濫權,我真搞不懂,
: 站長濫權這麼好用,cromartie不正是你寶貝的分身嗎?
: 一個吵著要找教授,一個吵著要所有媒體來報,
: 你是以為Ptt新聞室是吃飽沒事嗎? 記者都是笨蛋嗎?
: 製造假輿論把人鬥臭,再威脅老闆原來這是你的邏輯,我希望大家看仔細這種人的心態,
: 我可以清楚的告訴你,你那麼想找智邦老闆,為什麼不打個電話給他問好?
白X,智邦是我說的?
記者是我說的?
教授是我說的?
通通不是我!
我只能說,你殺紅了眼,
見到黑影就要開槍。
: 我早就把智邦的贊助捐出來,因為我早就拿到全額補助,
^^^^
讓我們把整件事的來龍去脈整理一下,提到智邦的文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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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honkwun:智邦老闆知道一定會失望吧 219.91.122.192 02/10
作者 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 看板 SYSOP
標題 Re: [討論] 我是raintozero的分身帳號
時間 Thu Feb 10 13:56:27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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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tt (杜奕瑾 )》之銘言:
: ※ 引述《ykleu (小心我去告訴教授喔...)》之銘言:
: : 感慨萬千 老淚縱橫完了之後呢?
: : 有拿些什麼實質改善的東西出來嗎?
: 奇怪見到七年不見的老朋友老淚縱橫
: 可以讓大家想到pleasethink
: 那跟你有什麼關係這麼愛他嗎?
現在不是跟鄉民打嘴炮的時候吧
杜先生您應該知道該做什麼事能夠提升您的人望
難道您希望不滿的人繼續紀錄這樣的回應
除了報紙以外 以後順便看您去哪家公司就給資料參考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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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報校園人物 意外收穫
江昭青、楊國泓/台北報導 教育超連結版「紅不讓」,曾報導過的焦
點人物有意想不到的發展。首篇校園超級明星臉、長得像「大炳」的政大
學生方尚文有機會拍廣告;批踢踢創站者杜奕瑾則獲「舊老闆」智邦科技
高層賞識,有機會獲獎金出國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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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提到你跟智邦有關係的兩篇來源,
現在請你舉證我就是honkwun,
還有,我有哪篇文章提到你跟智邦的。
我看完honkwun的文章後就出去逛街了,誰有時間寫這個酸你?
本人在貴站的所有文章,相信你有辦法翻的出來,
請教一下,我哪篇文章提到你跟智邦的關係的?
你張冠李戴的太誇張了,我沒興趣窮究你的根本,
我只有興趣就事論事,你的身家,你的背景,關我屁事,
你如果因為這些事情被抖出就要遷怒於我,請便,
但請不要說這些東西是我寫的,因為你明顯的錯了!
我更沒興趣將BBS上的恩怨搬到現實生活中,嘴砲打打各自解散,
說到要找教授要找台大校方的是誰?
是那位無辜受害的七年資深使用者!
你們拔了他的權限又不理他的申訴,
那他要找校方本來就很合理,
這樣也要栽到我頭上?
你先去喝杯茶,讓頭腦冷靜一下,再把這些資料整理整理,
查查上線時間、相關IP,最後記得來跟我道歉。
: 我從保送碩士班到直升博士班,工作從來都不需要Ptt這個名義,架個站有什麼了不起,
: 你以為架個BBS可以讓你申請到CMU Top 1 Computer scence的學校嗎?
: 而小弟不才就是申請到CMU. 你以為我每天閒閒沒事沉溺在小人言語中嗎?
: 而智邦捐到哪? 就是你現在用的Ptt,而今天確有你這種使用者,我能說什麼也是自找的
: 不是嗎? 你不懂得別人的付出多辛苦,就不再那邊造謠生事,破壞形象,
^^^^^^^^^^^^^^^^^^^
這句話恕我承受不起,我可以幫你轉給pleasethink大大,
我想他受用得起。狗官這名詞,我當不起啊。
: 把文章整理到後你有看到這板還有多少問題?
: 你所謂的不才平常都在解決,而站長板有多少事情多少,我發完這篇後你就省省吧?
: 如果你真的不認同這裡,你又這麼強悍,我們也做open source做很久了,歡迎拿個程式
: 自己架一下吧?
激動個什麼鳥啊 (茶)
反正就是不爽不要來的態度嘛,
講明白我又不是網路蛀蟲或是網路蟑螂,
巴著PTT我是能撈到什麼油水?
物必自腐而後蟲生,你覺得我是蟲,我是討厭鬼,沒差,
不過真正的蛀蟲是誰我得講明白說清楚,
就是你那群呵護倍至的寶貝站長群,
你聽不進去是當然的,但事實不會因為你接不接受而改變,
被噓爆的狗官文告,已成站史的一部份,
支持正義的聲音,也活生生推爆在站史上,
本人有幸在亂世中湊上一腳,
不過要說都是我弄出來的,我會臉紅羞愧死,
有正義感的是maydaylove及爾雅兩位版主大大,我只是鄉民。
要拔我不必多言,請便,
但莫須有的罪名請恕我不能承受,
對不慎捲入的raintozero honkwun maydaylove kcamus totosolution cromartie...
等非我本人ykleu的相關ID,謹致十二萬分的歉意,
因為我的關係,讓你們被蒙上不白之冤,成為我製造輿論的幫兇,
意圖顛覆PTT的分身ID,真是太過意不去,十分抱歉 <(_._)>
--
我哪知你在哪上班啊?同理,你的鳥毛有幾根我也沒興趣知道啊....
提智邦就抓狂,干我屁事,我真是被honkwun兄害死了 @@ T-T
honkwun兄,你是我的分身嗎?.........Orz
網路來來去去,講話有理一個ID就夠,
成天懷疑別人註冊多重ID,
乾脆學巴站,多重ID者死不就好了,
還一個人開放五個ID哩,自打嘴巴。
另外,我的生活中完全不認識記者,
我也從未在報紙或任何媒體上撰過稿,
連一毛稿費都沒領過,何來分身?
我的暱稱也不過是小心我去告訴教授喔,跟記者何干?
去吃點藥吧,人生不必繃這麼緊的。
底下的人爛掉沒人會怪你,
可是硬要粉飾太平,不承認站方有人犯錯,
硬要塑造完美的假形象,本來就很難,也不可能,
倒楣的是你,二過的是躲在你裙翼下的敗德站長。
不過我當不起祭壇的羔羊,你慢慢玩,別拿我祭刀,
什麼問題都推給我,解決不了你的問題。
我可沒拿啥瘋狂劑藥去給請想吃,
他的瘋狂暴走,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
我就是看不慣站史版被亂搞,還嗆聲說有噓有推的都要停權,
要幫正義的版主出聲而已,
你叫請想去驗驗身體吧,看有沒有我動過的手腳痕跡,
不然我真的承受不起............Orz
要來辯請想法務站長有沒有瘋狂暴走嗎?
聰明的人都不會去碰必輸的題目,望君三思。
--
正義鄉民不好幹,前浪要死在沙灘上了,
大家要當順民啊,不然插草標斬狗頭的下場很淒慘,像我就被貼黑標籤了
遇狗官要多忍讓,打倒一個又一個,這樣才能活在這個殘酷的網路世界裡。
--
各位,881啦
ykleu不想當逆民,這篇把該說的都說完了,
再囉唆同樣的事情無意義,是非公道都可以寫進站史裡,
沒事將不再回應了(再食言就是小狗,汪汪)
這件事對我來說就到此為止了,除非站長要打法律訴訟,
那我會很樂意提供我個人的詳細資訊,
並且要告訴站方,我的原始註冊資料都是真的,
人名地址身份證號都是,除了職業我不想提供寫無業外,
偏偏站方疑心病重,搞死我要我重填,我就亂填一氣啦,
我自認算是很配合的使用者了,
不過站方看我是賊逆,說我多重ID搞分身,算了,站長說的好,何必留戀呢?
我是很愛惜自己ID的人,被說搞分身我會忿忿不平,但我是胳臂他是腿,算了。
不過奉勸一下他人,這樣的站務,你放心把私人的詳細資料交付出去嗎?
不過你用立場區分人,不用公正立場看事還真是讓我傻眼,
反正我額頭貼了張逆民標籤,講的話都是狗屁就對了,
看看totosolution大大的文章我才發現,
我也沒有啥交情可以跟你套,所以永遠就是逆民到底就對啦。
反正會腐敗的站務出了社會依舊會濫用權力,
就讓社會大學好好上他們一課吧,
祝PTT永遠都是第一啊,人氣第一,腐敗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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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承認上一句很酸,不過除了酸,我還有什麼武器可以對抗不公義的站方?
就當這是小囉囉被打敗落跑時放的狗屁話吧.............> <
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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