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tosolution (全方位解決方案)
看板SYSOP
標題Re: [討論] 我是raintozero的分身帳號
時間Thu Feb 10 09:30:31 2005
首先,要跟各位跟著來看熱鬧的鄉民說聲對不起,要讓你們失望了....
我一開始就沒有打算寄信給Ptt的社團指導教授,系主任計中主任或任何贊助者,
任何記者。這些說法只是為了引出真正可以負責的人,以及引出這篇我認為可以
還原事實真相的文章。
我所謂的「拍照存證的證據」完全是空話,只因如果我是將文字存檔,或是用數位
螢幕截檔,都可以透過數位方式修改,證據力量薄弱。所以我根本沒有拍照。
我說有記者已經對我的文章表示興趣,那更是完全編造出來的,用意同上。
記者們只會去看人氣較高的看板,以及Ptt新聞部的看板,鮮少沒事來看Sysop版。
至於所謂「給檢察官的話的草稿」等等,更是子虛烏有。不過,我文章中提供的
所有的聯絡人名稱,聯絡方式,基本上都是正確無誤的。
我不會寄:一開始就不打算寄,以後更不會寄所謂的「證據函」給這些人。
如果有人感到被我這樣虛晃一招是一種污辱,那麼我要先致上最誠懇的歉意。
如果有人覺得我是因為個人的懦弱而縮了回去,我只好苦笑的告訴您,那是不正確的。
不過即使我會因此被認為是懦夫,我覺得比起我接下來要講的話的重要性,
被稱為懦夫不過是一樁小事。
我不會寄出這些信件,最重要的原因,是因為我不願意Ptt這塊資訊平台,
因此受到打擊,延緩了他的發展。一個成功的大站,除了背後眾多的使用者不時添加
新的討論題材以及深化,廣化討論區內容之外,還要很多要素綜合搭配;
必不可免的是用心的管理者,願意投入資金設備的投資人,頻寬提供者,
還有良好的媒體形象。如果我真的有那些證據,並且寄出,會發生什麼事?
最糟糕的狀況,莫過於in2跟VictorHsie被叫去臭罵一頓,ptt所屬社團接下來
好幾年找不到指導老師〈台大的規矩,理論上找不到指導老師的社團就該散掉〉,
傳承跟訓練新人益形困難。然後計算機中心希望使用台大的學術網路的ptt
限期改善,重演椰林風情事件;最後ptt名聲搞臭,開始出現負面評價,
新聞部陳君跟謝君長期的努力毀之一旦這樣....
這樣有意義嗎?沒有。我又不是太閑沒事做來鬧站的。
我今天的訴求只有兩點,第一,ptt站務群之間應該互相擦屁股嗎?
第二,法務做錯了這些事情,該有的執行程序為何?
首先我必須對杜老大說,我從1998年開始上ptt,中間換過帳號,但是98年至今,
已經七年了,你竟然還在用完全相同的方法,在隱板先討論怎麼幫人把屁股擦得
乾淨漂亮一點,然後再出來說話,說那些維護跟你有「革命情感」的人的話....
犯了錯就是犯了錯,事實就是事實,該道歉就是該道歉,這不是很明顯的道理嗎?
從個人的角度看,我問你,當初被你幫忙擦過屁股的那些人,包括把女生帳號資訊
出借給追求者的,濫用站長職權翻別人信件跟水球紀錄的,那些因故下台的前站務們,
他們事後有變得比較好嗎?我相信答案是沒有。一個人做不到最基本的負責跟尊重
別人,做不到承擔自己犯過的錯誤的責任,沒有肩膀跟擔當,
你可能覺得你在幫助朋友,可是你實質上扼殺了他們學習跟成長的機會。
你是在害他,不是愛他。
其次就公領域來說。這次的事情,至少暴露了幾個存在已久的問題,不要想用
一個pttlawtemp來打發過去。如果是系統錯誤,出了狀況,使用者必須重新登記,
大家或許會配合體諒。可是現在是人謀不贓,惡意拔除權限,為什麼舉證責任
跟申請責任必須歸責於使用者?為什麼不是拔人權限的當事人回來好好說明每一個
判決是否於法有據於理合情?為什麼你不是把他叫過來負責呢?
另外,就制度面上來說,也存在好幾個問題:
一、站務對於使用者帳號的管理權,真的可以無限上綱?
二、站務處理跟自己有關的爭議案時,需不需要迴避?
三、站務的錯誤是不能指正的嗎?站務是不能罵的嗎?
對於第一點,我想必須引用民法69條,118條,765條,766條的規定。同時,
我相信許多法官也樂於引進目前實務法界逐漸可以接受的「虛擬財貨」的概念,
以及人格權著作權的相關概念的結合。簡單的說,「使用者帳號」的內容,
並非因機器的存在而天然產出的。使用者帳號的所有權當然歸使用者所有,
其使用權可能依存於站方跟使用者雙方「意見一致之契約」。
但是ptt的帳號申請同意畫面中,可沒有「站務得任意處分帳號使用權」
這一點喔。所以根本不成立「意思一致」的契約。任意處分帳號,是否涉及背信,
你可以跟相關的人討論一下。
其次,ptt真的只是一個「私人站台」,所以站長有權作任意之處分嗎?
這裡我不想講法,我只想問你,即使這個站是你打下來的天下,你的背後
背負的是多少期望,多少別人付出的汗水?如果Ptt的最高執行單位:
現任的站務群,是Ptt的「所有人」,那那些越洋熬夜幫忙整理法規的人,
他們寫的文章,要不要一併刪除,換上現任站務自己寫的?等in2退了以後,
新的站務要不要去籌他那筆幫人家網站打工賺的,六位數字的錢回來還他?
ptt是經過多少人共同努力,才有今天的局面,你真的覺得他們會樂見
你包庇縱容自己人蔓延過剩的權利慾跟拍拍屁股走人的態度?
更不用說,兩兆雙星,數位內容,數位的重點在於內容,ptt真正的價值
在使用者寫的文章分享的資料,不在硬體!你真的覺得站務不用利益迴避
,站長對帳號處分權可以無限上鋼,是所有使用者可以認同的普站價值?
老實講,我覺得你變了,變得好厲害。以前ptt還在男生宿舍的時候,
雖然你就是個多講人際情感,少講法律正義的人,可是至少你不會不分是非
黑白!
我提到的問題,你打算每次都用人治取代法治的方法解決嗎?
看看我的帳號是什麼,你有沒有提出過一個total solution!
我們來看看你的文章。
: 不透過站上既有機制 而訴外力解決 (有點類似 你不聽我的話 我就蓋你布袋)
: 這種疑似流氓行徑 我們反而會多加考慮 作為原先判決的參考
我相信這一段是在講我,我就乾脆點對號入座好了。
你要不要先想一想,為什麼要訴諸外力解決?為什麼你不願意對方訴諸外力解決?
還有,什麼是「作為原先判決的參考」?
第一個答案,就是所有的站內救濟途徑都被封死了!
不要跟我說pttlawtemp喔,我在出事之後第一時間就寄信給你跟其他站務,到現在
只收到一封回信,那是in2寫來告訴我法務不關他的事。更何況,pttlawtemp是在
pleasethink辭職之後,才因應開立的,如果我沒有透過「站外救濟途徑」,請問
pleasethink真的會辭職嗎?你又會跑來開這個板嗎?
第二個答案,我想大家都很清楚。你不願意家醜外揚,我不願意阻撓ptt這個我待了
七年的站的發展。可是事實很明顯:如果以後其他使用者要透過這種途徑站外救濟,
你還真的有辦法阻止嗎?等到法務再次失職的時候你繼續幫他擦屁股,你覺得這樣
真的對真的好嗎?是什麼讓你忘記了謙受益滿招損,這樣粗暴的對待使用者的權利?
關於那句「作為原先判決的參考」,我真的覺得很失望。
照你的意思,你是要「觀察我的表現,把這些表現拿來做原先判決的參考」,
天哪,事情可以這樣辦嗎?
我要是真的去跟媒體爆料了,你可以因為這件事情把我列為「不受歡迎人士」,
可是你怎麼可以把這件事情跟之前的審判混為一談呢?
這分明是兩件事情阿!
你讓我覺得,ptt的審判系統,是看「你得罪了站務幾分」,所以這個「得罪得點」
是可以累加的。
為什麼現在的你會用這種方式來處理使用者跟站務之間的糾紛?究竟是哪裡出了問題?
算了,回到主題。我要說的是:
一、站務不可質疑嗎?
二、ptt的站務做錯事,只需要下台,不需要道歉跟補救嗎?
我所指的道歉,是每個受害者一封的道歉信。信中含有對方帳號。
然後是一封公開信,裡面道歉承認錯誤,並且公佈做過的所有不當審判以及
相關當事人帳號。我認為這種標準並不過分,身為站務本來就該當使用者楷模吧。
三、ptt的擦屁股文化,要不要停下來了?
誰出事,你可以代替他稍表歉意,但是他本人可以龜縮不出嗎?
他請辭的時候,明明是犯了錯,為什麼不是革職而是自動請辭?
從1998年到現在,這不是第一次,不是第二次,這一類的事情已經發生好幾次了,
只是這次特別嚴重受害者特別多。你還要繼續這樣搞下去嗎?
你可以用老站長的身分請大家盡量原諒他,這是你的個人魅力跟特色,
可是你實在不應該每次每次每次的幫站務擦屁股,只為了「你也管過站務知道其辛苦」
「你遇到同樣的事情也會很生氣」這一類的同理心理由!
你對他有同理心,對其他使用者的同理心呢?在哪裡?
最後要對pleasethink前站務說兩句話。建議你去翻閱個人資料保護法跟實施細則....
阿不用那麼緊張啦,我初四以後每天工作超過十二個小時,誰會有空去告你。
只不過其他人如果要告,我也沒辦法。
其次,快點出來道歉吧。你在上一次對我「甚感遺憾」的文章裡還栽贓了我一次,
事後又沒有收回及道歉,所以我這兩天不停的冷嘲熱諷你。算起來我也不夠光明磊落,
因為我是看準了你不敢在這個版面回文,所以盡情的欺負你一下。
我個人覺得這是一報還一報,你不澄清我沒有亂噓你文,我就玩你一兩天。
我覺得很公道,你要恨我,我也沒辦法。
因為我已經很過癮了,所以不用對我道歉了。不過我是很希望你能夠對其他網友道歉的。
即使是hate板兔曹你的網友,他們也不該受到未審先判的不公平對待。
你從頭到尾只會強調自己負責跟競競業業,殊不知這跟你有沒有犯錯無關。
一個救了一千條人命的消防隊員如果犯了殺人罪,一樣可能被判死刑。
如果你心中還真的信任,愛惜ptt司法的公正性的話,我想不用我說,你也該知道要
怎麼辦。什麼樣的做法才是大家會接受的,是像個男子漢的。
講一個小故事。一對老夫妻,丈夫開車上城,走高速公路,妻子在家。
妻子聽到廣播,說有一輛車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駛,趕快撥行動給丈夫提醒他
注意安全。結果一打通,丈夫就生氣的大罵,為什麼每台車都逆向行駛啊!
你拔我跟其他人的權限,亦復如是。同樣是法務,當Junchoon的文章可以
被推爆的時候,為什麼你的文章會被噓爆?希望這一點可以讓你慢慢想想。
我昨天急著下站,就是因為pttlawtemp開了,要快下站免受招安,你才會疑懼
我今天早上會寄出第一批信件。希望昨晚沒有讓你太難過,或給你一點啟發。
我也只是證明了,一個普通使用者,也可以不靠關係,不靠力量,不靠cp,威脅到
站務的地位。希望以後ptt找站務的時候能夠更謹慎,注意每個人的人格特質跟適合
作的事。
我也犯過錯。中國人一向有知過能改善莫大焉的說法。犯錯最忌諱的是死不認錯,
掩蓋惡行,多次再犯。你比我年輕得多,希望我的事情給了你一點學習機會。
最後,我希望事不至此,不過我也很怕這篇被砍掉。
我只希望有看到的人可以把這些問題記住,不要犯同樣的錯誤,並且認真檢討一下
ptt某些不良文化的問題。那我這個帳號就消失得不枉了。
這個在sysop跟pttlaw發文的帳號大概就不會用了,祝各位站務新年愉快。
不過我還是會開其他新的分身上來ptt的,畢竟,殺了一個我,還有千千萬萬個我,
哈,開玩笑的 :p
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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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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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F:推 ykleu:我也被停啦,真想叫ptt去讀點歷史書 220.135.7.165 02/10
19F:→ guest:Ptt愈紅,記者對這種事會愈有興趣,我跑閱讀線 61.228.218.206 02/10
20F:→ ykleu:搞這種蠢事的前輩多的是 220.135.7.165 02/10
21F:→ guest:但我認識其他線的記者。 61.228.218.206 02/10
22F:→ ykleu:歷史讓人學會的教訓就是 220.135.7.165 02/10
23F:→ ykleu:人永遠無法從歷史中得到教訓 220.135.7.165 02/10
24F:→ guest:你們可以繼續對著他們儘管罵「妓者」沒關係,來啊ꄠ 61.228.218.206 02/10
25F:→ guest:只是現在我在氣頭上,過兩天我整理成一篇文章, 61.228.218.206 02/10
26F:→ guest:過年後和主編討論時,會一併提出來這個主題。 61.228.218.206 02/10
27F:推 honkwun:所以民意真的是只能疏浚不能堵啊 219.91.122.192 02/10
28F:推 changtai:又是一個沒有公告的拔權限? 203.203.42.73 02/10
29F:推 guest:說我註冊資料不實,哈! 61.228.218.206 02/10
30F:→ guest:這一招椰子站以前筆戰的人常用 61.228.218.206 02/10
31F:→ guest:沒關係,Ptt裡面有太多藏汙納垢的事,有人來查 61.228.218.206 02/10
32F:→ guest:看他們怎麼解決。我原本也是抱著想解決問題的態度 61.228.218.206 02/10
33F:→ guest:很好,以前要炒這種新聞炒不起來,Ptt現在這麼紅 61.228.218.206 02/10
34F:→ guest:負面新聞記者更愛。不要怪我,是你們做得太絕 61.228.218.206 02/10
35F:→ guest:我不會再花時間來這裡寫,除非你砍guest, 61.228.218.206 02/10
36F:→ guest:文章該轉的早轉了,剩下就是用guest來搜集資料 61.228.218.206 02/10
37F:→ guest:BYE~~ 61.228.218.206 02/10
38F:推 guest:PS.c那個ID只是我用來取材時的ID,砍了我也不可惜 61.228.218.206 02/10
39F:推 okhomerun:記者要報喔?我很期待啊:) 不過會有多少人理? 218.161.10.224 02/10
40F:推 guest:不是現在立刻報,上篇我已交稿,下篇在三月 61.228.218.206 02/10
41F:→ guest:但我信會先寄出。 61.228.218.206 02/10
42F:→ guest:我在想聳動的標題,讓更多人來理。XD 61.228.218.206 02/10
43F:推 guest:我不是記者,是自由撰稿者。:) 61.228.218.206 02/10
44F:推 honkwun:妳動作要快 搞不好獨家先被搶走..... 219.91.122.192 02/10
45F:推 didimax:其實不希望記者插手..PTT自身問題.. 61.230.96.226 02/10
46F:推 win95se:推220.141.131.218 02/11
47F:推 quest:@@118.165.120.246 11/11 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