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feet (我愛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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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社工與社福界支持婚姻平權連署
時間Tue Nov 22 15:17:45 2016
社會工作者及學生(含畢業生)支持婚姻平權之連署
社會工作者及相關科系學生支持婚姻平權之聲明 (個人與團體皆可)
連署網頁:
https://goo.gl/Sf5yIO
目前立法院正審議婚姻平權法案,本連署聲明社會工作者及相關科系學生
(包含社工、社福、兒福、老福、社會、社政、社心等科系)基於健康促
進、社會正義及專業立場,支持婚姻平權。以下說明為何社會工作者及學
生(含畢業生)支持婚姻平權:
(一)基於社會工作的倫理與價值
社會工作者是一群與弱勢族群一同工作,為了社會正義以及權利倡導而努力
的專業工作者,我們一直站在與人們接觸、與政策對話的第一線,在專業工
作中其服務對象並不乏同志。在社會工作專業中,社會正義與人權伸張是該
被實踐的理想,支持同志婚姻平權則符合實踐社會正義的行動。但由於我國
同性婚姻仍未合法化,使部分社會工作者對同志伴侶抱持不合宜觀念;即便
無論是美國全國社會工作者協會或我國「社會工作倫理守則」都明文規範:
「每名社工員都有提供適當服務給案主的義務;社工員?能基於案主性傾向
的不同,給予差別待遇」。
(二)基於社會工作的專業
據估計,美國同居伴侶中,約有 11%的比例是同志伴侶(Stewart, 2010b)。
臺灣的研究則指出,當有機會結婚時,約有近六成的同志表達有意願結婚
(引自謝文宜, 2009)。不少同志伴侶和異性戀一樣面對著感情、家庭的議
題,希望能夠結婚、生子或者領養孩子,但除此之外更需面對來自外界的
污名和歧視,社會工作者除了和個人工作外,也有很大的比例需要和家庭
工作,在面臨與家庭相關的議題時(例如:出櫃、親密暴力、家庭和伴侶關係
等),少了法律以及福利政策的保障(例如:社會救助或保險給付、社會服務
使用資格、勞動上職務之請調或請假、外籍配偶入籍資格、國家賠償等);
沒有人際、社會等網絡和資源系統的支持,但卻多了主流社會的偏見歧視,
使得同志族群在這個國家始終無法平等共存。
(三)基於對多元文化的同理和關懷
我們對家庭和婚姻應該要有更多元的想像,在社工實務經驗中有許多非典型
家庭,這些家庭大多數也許不符合主流社會一夫一妻、一男一女和樂融融的
標準圖像,卻仍為自己的「家」而努力奮鬥。一夫一妻的家庭很好,隔代教養、
單親、跨國、無血緣的家庭也很好!「家」從來就不是由身分組成,而是「情感」
與「彼此照顧」組成。婚姻更可以視為一種社會安全網,每個人有權利選擇進入
這個由愛與承諾,和社會制度保障的社會安全網, 尊重多元從來不需要共識,
需要的是立法給予保障,研究更顯示,在同志家庭中長大的孩子在發展上不但
和異性戀家庭長大的孩子無異,且更多了尊重和同理,接納多元文化的能力。
基於以上三點,身為社會工作者的我們認為,性別認同和性傾向不會對家庭
及社會造成崩解,對同志不友善的態度、政策與法規,才是使同志族群、同志
伴侶及其子女在發展過程,受到不平等對待,影響身心健康與發展的關鍵。
從社會層面,改變同志社群被污名之狀況,包括讓同志婚姻合法化,才能讓
同志伴侶及其子女順利快樂成長,有屆於2013年之連署和現在的時空背景
已不相同,而婚姻平權法案也較先前更進了一步,因此,我們重新開啟連署,
並呼籲立法委員、政府、國家儘速通過婚姻平權法案,積極維護同志人權,
促進同志族群能有身心健康之發展及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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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our relationship finally rest in pe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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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lanceyeh: 有下有推 11/22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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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推 Tristanh: 平權加油,社工推! 11/25 18:31
12F:推 qiute: 推! 11/26 00:30
13F:推 td162940: 推 11/26 01:48
14F:→ nickwiwi: 「家」從來就不是由身分組成,而是「情感」 11/26 08:18
15F:→ nickwiwi: 與「彼此照顧」組成。 11/26 08:18
16F:→ nickwiwi: 那父子女或母子女也可以結婚囉? 11/26 08:18
改天來我這裡應徵,記得要說出你的論點。免得我用錯人。
基本因果邏輯都有問題的話,難保計畫書不會出問題,
此外,我也不希望我的社工問同性戀的個案會不會跟自己的爸媽結婚這種蠢問題。
最底限,我可以接受你不喜歡同性戀,但我會記得不把同性戀的個案交到你手上。
17F:→ licstar: 樓上如果要用這種角度來看,基本上沒有邏輯。同志伴侶本 11/26 09:21
18F:→ licstar: 就存在社會中很久,社會的不友善也有目共睹,但你說的例 11/26 09:22
19F:→ licstar: 子就是為反對而反對,不認同可以不連署。你也可以說說看 11/26 09:23
20F:→ licstar: 法。有哪條法律說父女、母子可以結婚? 11/26 09:23
21F:→ nickwiwi: 亂倫也是存在幾千年啦?不要扣人帽子哦!我沒有反對同婚 11/26 10:43
22F:→ nickwiwi: 哦 11/26 10:43
23F:→ nickwiwi: 只是就字面的意思提出一些反思,所以同志可以結婚,父女 11/26 10:45
24F:→ nickwiwi: 就不行嗎?不是要多元嗎?亂倫關係中也很多人說他們是真 11/26 10:45
25F:→ nickwiwi: 愛啊? 11/26 10:45
26F:→ nickwiwi: 如果只是要爭同志的權益就不需要括大解釋,直接標的受益 11/26 11:00
27F:→ nickwiwi: 族群即可呀 11/26 11:00
28F:推 mobile01lds: N大,父女的確不行,現行民法有規定,如果認為不合理 11/26 22:26
29F:→ mobile01lds: ,可推動修法,就像現在推同性婚一樣,同性婚議題出 11/26 22:26
30F:→ mobile01lds: 現時我看過很多與你類似的疑惑,也許你們可以集結起 11/26 22:26
31F:→ mobile01lds: 來一起推動近親婚。 11/26 22:26
32F:推 zazalin: 哈哈哈哈推樓上 11/27 09:52
33F:推 westley: 某樓真的是噁心... 根本是詭辯... 11/27 10:05
34F:→ westley: 反正先貼個沒有反對同性婚 然後再來用滑坡理論說同性婚 11/27 10:06
35F:→ westley: 很危險怎樣怎樣 以後可能人獸交亂倫等等的 噁心.... 11/27 10:06
36F:→ licstar: 還說扣帽子......(聳肩) 11/27 17:35
37F:噓 aquarius212: 噓某人把多元無限上綱 11/28 22:25
※ 編輯: bigfeet (39.8.229.245), 12/05/2016 23:5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