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pitalofz (KY)
看板SW_Job
標題Re: [新聞] 美女警官扮社工 誘鴛鴦毒販出籠
時間Wed Sep 23 22:52:03 2015
※ 引述《duuwoif (燎原火)》之銘言:
: 警察打擊犯罪錯了嗎?你們知道這些毒販或毒蟲害死多少家庭嗎?
: 是在崩潰什麼!!!
: 難道假扮其他職務或專業就可以?這叫臥底懂嗎?
: 破案有功,打擊犯罪,難道不能表揚?
警察要臥底當然可以
但不代表臥底就可以不顧一切、為了取信對方做一切違法或不道德的事
如果老大要你開槍殺仇人臥底能不能做?
: 信任關係破壞有比保護人民避免被毒品危害重要?
: 先去把犯罪偵察讀通再說吧!警察幹的好!!!
: 基於維護大多數人之生命財產安全及利益,
: 假扮社工師做為情報載體打擊犯罪與不法且破案,並無不妥!!!
你行政法比例原則回去重讀!!
等等.....
你應該連法學緒論都沒唸過吧?
: ps:假扮老師可以嗎?假扮酒店小姐可以嗎?假扮水電工以嗎?假扮律師可以嗎?
: 假扮○○○可以嗎?但假扮社工師不行?
有些職業對於國家或社會負有特別義務
像本案的社工、像醫師、像律師、像法官
還有警察、軍人、消防員等等等
軍人不可以說我信耶穌所以不殺敵
醫師對於危急病人也不可以見死不救
法官不可以上酒店、社工不能洩漏案家隱私
因為這些職業,在現代社會扮演非常重要的功能
你要說是天職也可以
如果這些職業不能好好發揮他的功能
社會制度會崩潰
所以我們有醫師法有律師法有法官法等等等的法律,確保這些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舉個例子
警察能不能扮演律師?
當然不行!
如果警察可以扮演律師騙被告
那律師辯護制度就會崩潰
懂嗎?孩子?
: 你乾脆叫警察對毒販或毒蟲說:"我是警察!我現在要開始蒐證了!!!"
沒錯!!!還真的被你說中了!!!
原來你還真的唸過法律
刑事訴訟法第145條規定:『法官、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搜
索及扣押,除依法得不用搜索票之情形外,應以搜索票出示在場之人。』
如果你要告我,歡迎來告我、趕快來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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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apitalofz (42.70.175.236), 09/23/2015 22:57:15
1F:推 bighand: 那人真的有事嗎? 09/23 23:47
2F:推 RustyNailX: 推這篇! 寫得很清楚 律師的例子也舉得很好 09/24 01:40
3F:→ RustyNailX: 那人邏輯感覺就停留在"警察為達目的可以不擇手段" 09/24 01:41
4F:推 RustyNailX: 如果是警界從業人員 真令人對警方素質感到悲哀... 09/24 01:43
5F:推 apple93: 大推...這篇是我看到寫最好的一篇。 09/24 06:47
6F:推 bboy3073: 臥底本身就是騙..就是原PO說的不道德,不臥底又抓不到 09/24 07:04
7F:→ bboy3073: 社工有實務的困難,警察未必沒有 09/24 07:04
8F:推 bboy3073: 就算一般民眾覺得抓毒蟲跟他沒啥屁關係,至少也是對社會 09/24 07:13
9F:→ bboy3073: 有幫助,利益衡量一下,在合法範圍,有需要這麼高道德 09/24 07:13
10F:→ bboy3073: 標準檢視警察嗎?那毒蟲販毒害人害己的道德又在哪? 09/24 07:13
11F:→ bboy3073: 要講信任,這麼不說毒犯先破壞了社會對他的信任? 09/24 07:16
12F:→ bboy3073: 先違反社會規範,再來說社會拋棄他,社工也是假的blabla 09/24 07:18
13F:→ bboy3073: bla 09/24 07:18
14F:→ bboy3073: 好像別人扛起守法責任的人都是白痴一樣 09/24 07:19
15F:推 uka123ily: 販毒本身就是倫理學上未定的爭議行為 09/24 07:24
16F:推 SCUMGS: 現在警察的素質都那樣還要人尊敬他 09/24 08:32
17F:推 bboy3073: 警察的素質這說法很沒有社會學的感覺,如果一個自稱警 09/24 09:16
18F:→ bboy3073: 察素質差的人,進入警察體系能做得比現有警察好,再說 09/24 09:16
19F:→ bboy3073: 素質差也不遲,不然要怎麼證明到底是素質影響體制,還是 09/24 09:16
20F:→ bboy3073: 體制影響素質?很多不必執行公權力的職業嫌棄警察,但 09/24 09:16
21F:→ bboy3073: 換這些人來執行公權力會有什麼不一樣?大家的社會學的想 09/24 09:16
22F:→ bboy3073: 像呢? 09/24 09:16
23F:推 RustyNailX: 樓上沒看懂重點:有些職業對國家社會負有特別義務 09/24 10:07
24F:→ RustyNailX: 換角度言,刑法上也特別保護國家與該類機關之威信 09/24 10:07
25F:→ RustyNailX: 所以刑法158159設有僭行公務員職權罪等 保護此一法益 09/24 10:09
26F:→ RustyNailX: 今天沒有人說警察不能臥底 不能假扮 09/24 10:09
27F:→ RustyNailX: 被批評的是警察選了一個不該假扮的職業來假扮 09/24 10:10
28F:→ RustyNailX: 就像社工 就像本文所舉例的律師 09/24 10:10
29F:→ RustyNailX: 警察假扮律師更好啊 讓當事人一五一十向你吐實呢 09/24 10:10
30F:推 RustyNailX: 多點警察假扮律師那辯護制度別玩了 社工也是如此 09/24 10:12
31F:→ RustyNailX: 再來,沒當過警察沒做的比現在警察好就不能批評? 09/24 10:14
32F:→ RustyNailX: 總統不能批評?你沒當過阿。球評評屁,你打得比較好? 09/24 10:15
33F:→ RustyNailX: 大家當然知道體制影響素質,我警察朋友罵體制罵的才兇 09/24 10:17
34F:→ RustyNailX: 但你舉這例子是要強調 警察體制爛所以素質差嗎...lol 09/24 10:18
35F:→ RustyNailX: 社工就是要執行公權力的職業呀!尤其兒保社工更明顯 09/24 10:19
36F:→ RustyNailX: 有些人社工志工傻傻分不清楚,大概不知社工有公權力.. 09/24 10:20
37F:→ RustyNailX: 你一直說警方沒執行業務,拜偷「家庭訪視」就是阿 09/24 10:22
38F:→ RustyNailX: 不然你以為對方為什麼會開門?有這麼傻? 09/24 10:23
39F:→ RustyNailX: 自稱社工叫人開門 就像自稱警察叫你掏證件一樣 09/24 10:24
40F:→ RustyNailX: 你覺得這樣的行為需不需要被非難?需不需要處罰? 09/24 10:24
41F:推 bboy3073: 樓上洞穴理論你知道嗎?有些東西沒接觸過會不知道對方在 09/24 10:50
42F:→ bboy3073: 講啥,文字一樣,但敘述的東西不同 09/24 10:50
43F:推 A19870720: 利益衡量一下 就是不划算 這次才會弄那麼大 09/24 12:06
44F:推 bboy3073: 說真的,這就像小孩賴床不上學,媽媽騙小孩說要去玩,小 09/24 12:52
45F:→ bboy3073: 孩信以為真起床才發現被騙一樣,當然之後小孩不會再吃 09/24 12:52
46F:→ bboy3073: 媽媽這套,問題這是小孩自己不想上學的投機心態,媽媽 09/24 12:52
47F:→ bboy3073: 錯在哪?信任跟投機是不同的,講到底就是牽拖罷了。 09/24 12:52
48F:→ bboy3073: 正常就學vs以投機為基礎的信任,利益權衡會後者比較重要 09/24 12:55
49F:→ bboy3073: ? 09/24 12:55
50F:推 bboy3073: 換句話說,如果犯罪願意負起責任,或者根本不要犯罪,會 09/24 13:11
51F:→ bboy3073: 有人來假冒社工騙開門,再來被指謫破壞信任?會造成這 09/24 13:11
52F:→ bboy3073: 狀況的人根本就是犯罪者自己吧? 09/24 13:11
53F:→ bboy3073: 總結一句,從不負責可以牽扯到信任問題,不覺得是小孩子 09/24 13:27
54F:→ bboy3073: 耍賴等級的論述嗎? 09/24 13:27
55F:推 yishiunzan: 如果要把犯罪問題全推給個人因素,那社工版的討論方向 09/24 13:29
56F:→ yishiunzan: 實在不太符合你期待的論述。信任問題牽涉的不只有犯罪 09/24 13:29
57F:→ yishiunzan: 和違常社會價值的服務人口群,有更多是因為歧視、邊緣 09/24 13:31
58F:→ yishiunzan: 化、標籤化,或對法律內涵不懂而排斥和畏懼來自公部門 09/24 13:32
59F:→ yishiunzan: 或一般牽涉到強制性與非志願議題的社工。更何況,警方 09/24 13:32
60F:→ yishiunzan: 釣魚的作法是否符合正當性與相關的法定程序,這部分倒 09/24 13:33
61F:→ yishiunzan: 是避重就輕。當國家以社會正義之名,採取缺乏正當性與 09/24 13:34
62F:→ yishiunzan: 違反信賴保護及比例原則的手段侵害人民,這案例難道沒 09/24 13:35
63F:→ yishiunzan: 有可議之處? 09/24 13:35
64F:推 A19870720: 歸因不是因為犯罪而讓社工難做事 而是警察處理犯罪手法 09/24 13:42
65F:→ A19870720: 有瑕疵 導致社工工作可能產生困難的疑慮 09/24 13:42
66F:推 bboy3073: y大,你是不是誤會警察是沒搜索票想以詐欺方式取證,本 09/24 17:00
67F:→ bboy3073: 件是有搜索票的喔,用假冒身分的方法只是讓嫌犯來不及 09/24 17:00
68F:→ bboy3073: 滅證,換言之嫌犯本來就有受搜索的義務,是什麼利益受 09/24 17:00
69F:→ bboy3073: 到警察侵害呢? 09/24 17:00
70F:推 meiting9: 發現許多民眾無法理解社工為何發聲,認為社工太道德化 09/24 21:30
71F:→ meiting9: 又說罪犯是犯罪在先,本該如此。 09/24 21:30
72F:推 meiting9: 1會這麼說的,是不懂或忘了,社會工作必須以建立關係開X 09/24 21:35
73F:推 yingrain: 警察有搜索票也得照法律程序來 欺騙就已經有違法之虞了 09/24 23:14
74F:→ yingrain: 如果程序不正義甚至可能影響到證據力 09/24 23:14
75F:→ yingrain: 釣魚的做法都被法官認定違法了,希望警察法治觀念要增強 09/24 23:15
76F:→ yingrain: 還有就算目的正當,手段不正當仍然枉然 09/24 23:15
77F:推 canna0301: 推 09/25 00:32
78F:推 flyingjack: 我宣布警察為了破案可以不擇手段日開始! 09/25 00:50
79F:→ flyingjack: 某b下次遇到警察違法蒐證不要抗議喔! 09/25 00:51
80F:推 A19870720: 一直沒有這個案件搜索票的新聞 所以到底有沒有呢!? 09/25 01:46
81F:→ A19870720: 就算有....那開票的時間是事件前還事件後... 09/25 01:47
82F:推 avalon1: 冒充社工破案,應該沒有違法的問題吧 09/25 07:21
83F:推 duuwoif: 回一樓:那人真的有事! 09/25 20:16
84F:推 girl10319: 推 09/27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