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gk914 ()
看板SW_Job
標題[問題] 掛專案32k只實領27k?
時間Fri Mar 4 14:31:54 2011
我當初是用企業實習方案22k
實領21k
今年一月開始掛方案 補助是每月32k
但1月 2月 都還是領21k
今早老闆說從3月開始就可領32k但要扣療健保 勞退
實領27k 我的問題是 為什麼會扣這麼多?
之前到家暴中心開會 其他機構的社工員 它們就算扣掉後也有28~29k
第二個問題是 我掛名是從今年一月就開始(錢補助也是從一月)
她三月才給我
我可否追討一月跟二月?
她的感覺就是不打算捕給我一月二月的差額
但之前我到家暴中心有跟承辦人員討論
他說 我老闆這樣要怎麼核銷 應該要補給我才對
他說他可以查帳的
這樣違法 (因為前是上面給付的 卻沒給我 是跑到哪?)
我事不是要跟家暴中心的人說?
家暴中心的人說要幫我問 我老闆
因為我本來預計會領到29K 最少也有28K
現在覺得好洩氣 我不只做這一個方案 還做其他
27K真的讓人好洩氣
一點都沒有家新的開心
沒有太大動力去工作 得過且過的 好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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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2.71.139
※ 編輯: agk914 來自: 111.252.71.139 (03/04 14:36)
※ 編輯: agk914 來自: 111.252.71.139 (03/04 14:38)
1F:→ boxain:建議你可以查一下薪資條或核報所得是多少 03/04 14:53
2F:→ BPW:這部份跟我去年遇到的狀況一樣,因為不論雇主負擔之勞健保費 03/04 14:53
3F:→ BPW:以及自己負擔的勞健保費用都從32K裡面扣款,雇主負擔部份:健 03/04 14:53
4F:→ BPW:保1455勞保1485勞退新制1656;自己負擔部份:健保414勞保377。 03/04 14:54
5F:→ BPW:全部扣完只剩26613。 03/04 14:54
6F:→ agk914:為什麼雇主負擔也要我們付? 03/04 15:11
7F:推 azman:講難聽 就是雇主一毛不出 03/04 15:12
8F:→ agk914:這樣對嗎?合理嗎? 03/04 15:14
9F:推 avalon1:因為雇主是非營利事業單位..他沒賺錢,怎麼幫你加勞健保 03/04 17:35
10F:→ avalon1:至於是否合法,看有沒有人去勞委會檢舉一次試試看就知道了 03/04 17:36
11F:推 azman:其實有模糊空間 因為方案機構他會說 他有含替雇主出的 03/04 17:48
12F:→ azman:到時一翻兩瞪眼 你還是 沒救 03/04 17:48
13F:→ azman:因為方案機構不會為了你得罪委託機構的...共生關係 03/04 17:51
14F:推 niceball:建議先看勞務契約書,然後先影印存證。 03/04 19:16
15F:推 azman:樓上說的也是很好的方法 但我怕他拿不到契約書 03/04 19:18
16F:→ JackelLee:直接投去監察院吧 看看會不會因為這樣糾正相關單位~ 03/04 19:33
17F:推 azman:有可能勞健保調漲了 所以你預估28 29 變成27 03/04 20:05
18F:→ azman:若是申訴你就要有要離開這的心理準備 這你要先想好 03/04 20:05
19F:→ azman:監察院只負責公部門的事情 只要核銷合法 並不是公部門問題 03/04 20:07
20F:→ avalon1:應該跟監察院沒太大關係 03/04 20:07
21F:→ azman:這應該還是該找勞委會才是 還有原委託單位詢問 03/04 20:07
22F:→ ctcawa:清算後~工作也不保~~社工悲哀!!!這問題真的很久了~~ 03/04 21:11
23F:→ JackelLee:不過這其實並不合法阿 雇主該提撥的轉嫁給勞工.... 03/04 22:38
24F:→ JackelLee:只是要不要抓的問題吧= = 03/04 22:38
25F:→ JackelLee:勞委會睜一隻掩閉一隻眼 就應該監察院去糾正.... 03/04 22:39
26F:推 avalon1:你確定這樣做違法,他違反什麼法律? 03/04 23:01
27F:推 GiGiWiWi:以前在某機構有同事遇到類似問題,好像是透過勞委會處理 03/04 23:53
28F:→ GiGiWiWi:他的薪資後來有要回去,但機構也放會說社工圈很小 03/04 23:54
29F:→ aeiou1123:社會團體全部適用勞基法 98/5/1的公告 03/05 01:02
30F:→ aeiou1123:原本就應該依規定為員工投保及提繳退休金 03/05 01:03
31F:→ aeiou1123:承接方案的話 看該方案是否能夠核銷雇主負擔的勞健保費 03/05 01:27
32F:→ aeiou1123:能夠核銷的話 雇主等於是一隻羊扒兩層皮@@ 03/05 01:28
33F:→ aeiou1123:情形如果如上所述 還多了詐領政府補助的罪名... 03/05 01:33
34F:→ aeiou1123:去看方案的作業手冊其實都寫的很清楚 保護好自己的權益 03/05 01:43
35F:推 Yvonne70:請看是什麼專案,不一定。專案若補助的是「人事費」則核 03/06 00:12
36F:→ Yvonne70:銷可包括雇主該負擔的經費,若補助的是「薪資」就要全給 03/06 00:12
37F:→ Yvonne70:員工,不然無法核銷。 03/06 00:13
38F:推 JackelLee:推ae大 其實該爭取的還是要努力 不然吃虧的是社工自己 03/06 01:44
39F:推 newne:Yvonne提到核銷分兩種:人事費和薪資,現已知人事費有補助雇主 03/06 10:40
40F:→ newne:雇主若轉嫁社工就是詐領,但若薪資無補助就將成本轉到社工上 03/06 10:42
41F:→ newne:很不合理...按勞基法規定,請問雇主負擔可以這樣轉嫁嘛? 03/06 10:44
42F:推 mila:我之前第一份工作也是報32k,但是試用領275,正式領28~ 03/06 10:54
43F:→ mila:經詢問主管,他說其他是行政費用~"~ 03/06 10:54
44F:推 azman:簡單來說 去爭取 你就先做好離職的心理準備....沒啥 03/06 10:57
45F:→ azman:目前每個職場都是這麼嚴寒..... 03/06 10:57
46F:→ azman:至於委託部門與被委託部門 有共生關係...多半也是默許 03/06 10:58
47F:→ azman:總而言之 缺錢就忍耐一下 離職後再表他.... 03/06 10:59
48F:→ azman:若不缺錢 愛怎麼表 隨便你...雖然無奈 但是是目前的現實 03/06 10:59
49F:→ azman:至於那種社工圈很窄的恐嚇語言 倒是不用鳥他..... 03/06 11:00
50F:→ azman:真的有這麼大影響力 他就不會跟你計較這些小錢了.... 03/06 11:00
51F:推 A19870720:機構雇主 真正想做社會福利的有多少? 真正為社工著想的 03/06 11:01
52F:→ A19870720:有多少? 我想這個都是很明顯的 機構表面上都是非營利 03/06 11:02
53F:→ A19870720:骨子裡比營利事業"營業額"還高的不在少數 03/06 11:02
54F:→ A19870720:能多拿 就絕對不會少拿 我想這已經是常態 對他們來說 03/06 11:03
55F:→ A19870720:社工可能也只是這個產業的基礎勞工吧 重點還比一般勞工 03/06 11:04
56F:→ A19870720:更沒保障!! 03/06 11:05
57F:推 azman:樓上說的真中肯 尤其是中小型機構 純利爆高.... 03/06 11:07
58F:→ azman:每年還跟員工看假報表 說 慘澹經營 結果自己換房換車.. 03/06 11:07
59F:→ azman:尤其它們現在最愛的不是方案社工.....是社工替代役... 03/06 11:09
60F:→ azman:那才是賤民中的賤民(指在私人機構).... 03/06 11:09
61F:推 douwei:真的,難怪大家都說替代役超好用 03/06 12:20
62F:推 douwei:avalon1大說的檢舉去年有伙伴在臺北市做過! 03/06 12:23
63F:推 newne:超推A19870720 若是收集夠多的社工負擔雇主自付的事例 03/06 20:37
64F:→ newne:一次公諸於媒體的話 一定會給有"共生關係"的兩方壓力 03/06 20:38
65F:→ newne:社福部門都欺壓社工的話 嘖嘖....要不要來研議一下 03/06 20:38
66F:推 azman:樓上講的沒啥用 因為政府真的需要這些機構幫忙分擔問題 03/06 20:42
67F:→ azman:其實鬧不大的 03/06 20:42
68F:推 newne:我不這樣覺得 事先收集事例 等那天社工人力新聞又成為焦點 03/06 21:01
69F:→ newne:這也可以成為話題性 03/06 21:01
70F:→ newne:社工連自己都無法保護了還想替案主倡導? 03/06 21:03
71F:推 azman:那樓上你加油嚕 祝福你咧 03/06 21:04
72F:→ newne:樓上是公部門的吧 看來你跟我都沒有出到雇主負擔的部分 03/06 21:05
73F:→ newne:還想說你很瞭的樣子要找你商量 算了 不要毀你前途 03/06 21:06
74F:推 azman:我早離開社工圈了 因為失望 所以 當然沒期待嚕.. 03/06 21:07
75F:→ azman:不用找我商量 拜託.....沒意願 03/06 21:07
76F:推 Yvonne70:newne好像誤會我的意思了,重述一遍:補助項目「人事費」 03/06 21:31
77F:→ Yvonne70:可包括「請這個人所需要的所有經費」故可包含雇主應負擔 03/06 21:32
78F:→ Yvonne70:之勞健保等錢,所以政府補32k,雇主可扣雇主應負之勞健保 03/06 21:32
79F:→ Yvonne70:等費用後,剩下的約26K當成員工薪資。若補助雇主「薪資」 03/06 21:34
80F:→ Yvonne70:,則補的32K都要給員工實領,雇主該負擔的勞健保必須從機 03/06 21:35
81F:→ Yvonne70:構自籌經費支出,這時候若員工還是只實領到26K,才會有核 03/06 21:35
82F:→ Yvonne70:銷的問題。 (newne好像把我的意思誤會成相反的了) 03/06 21:36
83F:推 avalon1:Yv大說的對。請重發一篇解釋一遍,我相信很多人不懂這段 03/07 00:00
84F:→ avalon1:是否請do大分享檢舉之後的後續與下場 03/07 00:02
85F:→ avalon1:TO 1987大,這就是產業特性,想做些改變嗎? 03/07 00:03
86F:→ douwei:av大提醒了我:欸,推文超過四行的請尊重一下板規! 03/07 02:04
87F:→ ssfive:27K不錯了...很多報32K,實領25K以下。怎麼辦? 03/25 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