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sunjikou (監察院違勞基法讓我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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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心得] 八年前我曾去過台北市社會局所看到那些公務員的心得
時間Sun May 2 00:55:56 2010
1、
我曾經去過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去詢問承辦人員有關我低收入戶補助的事宜。
我告訴她,我住在育幼院十年,育幼院的社工有寫過報告書給你們,我都沒有
和我父親住過,為何我父親做人頭,你們在審查低收入戶時,查到我父親有一筆
一百多萬元的投資,就把我列入低收入戶第四級不予給予生活費補助。現在連我
去台南市唸大學,房屋補助一個月1500元都不給我。結果那個承辦人員聽了之後,
就說好那我就用這一條有租屋事實的法條,讓你通過房屋補助審查。
2、就這樣子,領了一年的租屋補助。當時申請低收入房時,在信義區的育幼院為
了讓我先申請通過低收入戶,所以先讓我的戶籍放在育幼院,等請領補助穩定時
,在請我遷到內湖區的姑姑家中。結果這一移戶籍,申請內湖區房屋補助的承辦人
員是另外一位,就認定我租屋之地不在台北市為由,不讓我申請。
3、我真的知道,有些社工真的很想做事情,但是因為法令規定,變得綁手綁腳。
會讓人覺得冷血又不通情。我看到社會局裡面的工作人員手邊的電話,三分鐘之
響個不停,真的幾乎每一個人都在接電話。那些工作人員接觸的人群,一定都是
那些申請補助的人。有些人補助沒過或是被減少補助,心情一定會很差,直接的
就是會對第一線接電話的承辦人員抱怨或是埋怨。
4、所以我在想,業務量那麼多、人又那麼少、在加上述上情形,工作人員在這種環
境之下工作,工作的品質怎麼可能會好呢?又怎麼可能可以苦民所苦、有同理心呢?
最近我與一位在那當期短工的朋友聊到此事,他告訴我,這樣的情形一樣沒有什麼
改變。我回想八年前所看到的那種工作環境,覺得好壓迫!!!我認為那些正式公
務人員薪水是很高,但是工作量很大、也很密集。是個沒有被剝削,但是被壓榨的
公務人員。
5、最近政府對公務人員聘用人數是採取員額控管,然而我認為這不是一種好的方式。
在現行的考績法之下,一堆不適任的公務人員淘汰都很少。員額控管這個框框之
內的人,出去的人很少,自然要進來的名額相對也會減少。然後業務量多又人數少的
公務機關,會向銓敘申請該機關用人員額,銓敘部就一定會凍結申請或是減少申請員
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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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0.207.51
1F:→ clover0316:回原PO~在社會局工作的 不是都叫"社工" 05/02 08:15
2F:→ clover0316:大多只能說是"社會行政" 人員~ 05/02 08:15
3F:推 charking:我對第二點感到疑惑..信義區不也是在台北市? 05/02 10:42
4F:→ mila:因為他在台南唸大學,戶在人不在~ 05/02 10:44
5F:→ mila:我是覺得不能因為前一個人給你方便就覺得是理所當然的 05/02 10:44
6F:→ shengwind:在社會局工作...不一定是社工~社會行政考進去就行了... 05/02 10:49
7F:→ tsunjikou:回第一樓的,你講的我知道,所以我才說是工作人員!! 05/02 15:51
8F:→ tsunjikou:回第二樓說的,育幼院有規定,離開育幼院時,戶籍就要遷 05/02 15:52
9F:→ tsunjikou:走了,但是考量我辦低收入戶,所以先讓我低收入戶穩定之 05/02 15:52
10F:→ tsunjikou:後,才讓我遷戶口。 05/02 15:53
11F:→ tsunjikou:回第三樓的,前一個承辦人員知道我的情形,所以就用這 05/02 15:55
12F:→ tsunjikou:條法令來讓我申請房屋補助。聽好!我不是來亂要補助, 05/02 15:56
13F:→ tsunjikou:我是有原因和理由可以支持的。育幼院的社工幫我申請低收 05/02 15:57
14F:→ tsunjikou:收入,順便附近報告書。 05/02 15:57
15F:→ TonyQ:聽好,承辦人退你件也是有理由和原因可以支持的 05/02 16:46
16F:→ TonyQ:至於什麼理由和原因,你自己文章中帶到的你也不是不瞭解。 05/02 16:47
17F:→ lighthearted:福利資源各地給予程度不一 缺乏整合性 也是大問題 台 05/02 19:48
18F:→ lighthearted:灣也不是很大 但戶籍一移動 就連帶影響到既有福利 05/02 19:49
19F:→ lighthearted:又不是說住在福利資源相對少的縣市 弱勢情況就會改善 05/02 19:51
20F:→ TonyQ:其實最主要的理由是補助預算的來源多倚賴縣市政府,另外還 05/02 19:54
21F:→ TonyQ:有不同縣市政府不一定採用相同的最低生活費標準......很多 05/02 19:55
22F:→ TonyQ:不一的標準跟預算限制會造成整合上的困難。 05/02 19:55
23F:→ TonyQ:不過以台北跟嘉義為例,兩者的生活水準明顯有很大落差,在 05/02 19:56
24F:→ TonyQ:台北工作不能餬口的人,在嘉義的物價下可能就還好。(相對的 05/02 19:56
25F:→ TonyQ:就業機會就或許比較困難) 這中間的影響因素還蠻微妙的... 05/02 19:56
26F:→ TonyQ: 物價水準 05/02 19:57
27F:→ lighthearted:就算有 原本取消了新的要重申請? 行政、案主都麻煩 05/02 20:01
28F:→ lighthearted:那我會想問 中央怎不拿出點東西來 要中央政府何用.. 05/02 20:03
29F:→ lighthearted:唉.. 也許沒這麼糟.. 希望他們有在默默進行什麼.. 05/02 20:11
30F:→ TonyQ:其實以低收入戶而言,就算你是鄉鎮市等級的遷移,也要重審 05/02 20:48
31F:→ TonyQ:因為要以戶內人口異動當時的情形重新審核(家戶情形常有變化 05/02 20:49
32F:→ TonyQ:這些資料之所以要重審的理由就是,不由案主提供的話根本拿不 05/02 20:49
33F:→ TonyQ:到資料。(以我們家而言,戶政跟財稅可以;但動產跟財產清單 05/02 20:49
34F:→ TonyQ:不行~ 05/02 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