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ghthearted (隨遇)
看板SW_Job
標題Re: [問題] 幫我看看這樣的回答ok嘛??
時間Sat Apr 4 01:03:44 2009
※ 引述《joyoe (雙面維若妮卡)》之銘言:
: 長期照護將施行,今提供三個選擇給照護者
: 1.每月補助5000
: 2.每月補助原薪水的八折
這一點可能會有的問題是工作薪資水準不錯的人辭去工作而選擇照顧
政府可能無法負擔高薪資,雖然不太想從這角度去想,但這是可能發生的。。
: 3.最低工資18000
: (照顧者要辭掉原本的工作)
: 說明你認為何者較合理?為什麼?
: 我回答的是要看照顧者原本的薪水待遇而定
: 情況a
: 假設今天他是一名失業許久的人
: 每個月18000對他來說 可能是一筆大錢
: 這額外的補助 便能提供照顧者規劃 使用
: 相較於一個月5000 最低工資的幫助大了些
: 情況b
: 假設他今天是一名管理階層的主管 月薪35000起跳
: 那原薪水的八折是28000 也必最低薪資高了10000可供使用
: 這是我從字面上的回答
: 想請教各位 我是否有沒思考到的面向
: 還是有無回答到這個問題呢?
這個問題很短,可是卻滿複雜的。。
應該是指家庭照顧者津貼吧,既然是津貼,就不太適合用薪資去衡量
除非政府現在的政策是要推行「家庭照顧工作」
仔細一想,自己對家庭照顧者津貼了解不多,津貼是貼些什麼?意義為何?
好像沒辦法有什麼深刻的見解,就先回這樣吧。
看了一些搜到的資料,原來國外真的有承認「照顧工作」,也有補償的、報酬式的
不知道台灣推行的目的是?有沒有專家可以介紹一下阿?謝謝!
補充一下:就台灣的津貼定義來說,應該也是發給中低收入戶,所以發完之後。。
會不會就脫貧了阿?(胡思亂想中..)
看完資料回來看這個問題
1.台灣目前的狀況,將照顧者津貼當做無其他實物給付的選擇,目前試辦資格為中低收、
被照顧者重度以上,5000元似乎不夠
2.照顧者津貼的目的是給因為要照顧而離開職場的照顧者補償
3.照顧者津貼的目的是將家庭照顧承認為一種工作
所以..津貼的定義和目的..會影響這個問題的回答..
因此原po可能沒回答到這個問題要問的
你的答案比較像4.以照顧者的最佳(經濟)利益考量
不知道自己有沒有審題錯誤,還請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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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0.107.12
※ 編輯: lighthearted 來自: 59.120.107.12 (04/04 01:19)
※ 編輯: lighthearted 來自: 59.120.107.12 (04/04 01:40)
2F:→ lighthearted:看來目前的政策像把實物給付轉成金錢給付..Orz.. 04/04 01:55
※ 編輯: lighthearted 來自: 59.120.107.12 (04/04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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