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yton1017 ()
看板SW_Job
標題Re: [問題] 繼續問大家,若是你該怎麼做
時間Tue Mar 24 22:35:12 2009
醫囑通常會註明"病患家屬表示病人因吃包子噎到由XX轉送本院""
死診也不會記載吃包子噎死,而是因呼吸衰竭或心肺衰竭(之類的)原因致死
死診開立也不須家屬同意而是基於死亡之事實
而像這類不是因病而是意外入院進而死亡的病人
醫院通常也是不會開立死診的
需要家屬找戶籍地里長或警察找合約法醫師來開立
醫院的社工有無處理醫療糾紛並無統一作法
但通常可以協助向家屬說明以上資訊
※ 引述《airgame (瘋)》之銘言:
: 假設案例-大家想想囉
: 在醫院中
: 某天
: 一位病患於醫院慢性療養中
: 在醫院照料下
: 於醫院午餐時間
: 吃包子不慎哽到
: 經護理人員發現緊急搶救送往急診
: 並經轉診於大型醫療院所治療
: 但個案仍不幸過世
: 醫院工作人員告知家屬事件過程
: 家屬能了解,並同意開立死亡證明,遺體已火化
: 但過數月,家屬來電告知社工發現疑問,若無法有個交代,要提起告訴
: 家屬申請保險給付時
: 保險人員取得資料時審核實,告知家屬無法申請保險給付
: 因為病歷資料並無記載病患是因為吃包子噎死,
: 電話詢問醫院,醫院又表示無此事
: 前後講法不一致
: 故很生氣得來電質問社工這究竟是怎一回事
: 請問社工人員該如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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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hinestar:補充一點~只有疾病死亡者才由醫院開立死亡診斷書 03/24 23:27
2F:→ shinestar:意外死亡者醫院是開法醫參考診斷書(全名不確定) 03/24 23:28
3F:→ shinestar:等法醫相驗之後才會給死亡證明書喔... 03/24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