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yton1017 ()
看板SW_Job
标题Re: [问题] 继续问大家,若是你该怎麽做
时间Tue Mar 24 22:35:12 2009
医嘱通常会注明"病患家属表示病人因吃包子噎到由XX转送本院""
死诊也不会记载吃包子噎死,而是因呼吸衰竭或心肺衰竭(之类的)原因致死
死诊开立也不须家属同意而是基於死亡之事实
而像这类不是因病而是意外入院进而死亡的病人
医院通常也是不会开立死诊的
需要家属找户籍地里长或警察找合约法医师来开立
医院的社工有无处理医疗纠纷并无统一作法
但通常可以协助向家属说明以上资讯
※ 引述《airgame (疯)》之铭言:
: 假设案例-大家想想罗
: 在医院中
: 某天
: 一位病患於医院慢性疗养中
: 在医院照料下
: 於医院午餐时间
: 吃包子不慎哽到
: 经护理人员发现紧急抢救送往急诊
: 并经转诊於大型医疗院所治疗
: 但个案仍不幸过世
: 医院工作人员告知家属事件过程
: 家属能了解,并同意开立死亡证明,遗体已火化
: 但过数月,家属来电告知社工发现疑问,若无法有个交代,要提起告诉
: 家属申请保险给付时
: 保险人员取得资料时审核实,告知家属无法申请保险给付
: 因为病历资料并无记载病患是因为吃包子噎死,
: 电话询问医院,医院又表示无此事
: 前後讲法不一致
: 故很生气得来电质问社工这究竟是怎一回事
: 请问社工人员该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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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88.185
1F:推 shinestar:补充一点~只有疾病死亡者才由医院开立死亡诊断书 03/24 23:27
2F:→ shinestar:意外死亡者医院是开法医参考诊断书(全名不确定) 03/24 23:28
3F:→ shinestar:等法医相验之後才会给死亡证明书喔... 03/24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