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bsburg (魯道夫一世)
看板SW_Job
標題[問題] 兒童性侵通報?
時間Sun Feb 8 16:00:53 2009
抱歉 在下在某醫院工作 某天聽到一個家長提及小朋友好像被他叔父性騷擾
那是一年多以前的事情了
由於小朋友跟家長都語焉不詳 在下想通報卻覺得通報單無法寫得很清楚
於是打算明天上班時間再跟家長確認 再進行通報
但是實際上我上週三就已經得知這件事 但因為公務還有跟家長不太好連絡上
一直拖到現在還沒通報
如果按照24小時內必須通報的原則 我已經要被罰了
可是我是因為對於整件事情還不夠清楚 所以還無法通報
請問我這樣究竟算不算已經違法、要被罰款?
或者說 我在通報時若被究責 有沒有任何正當理由為自己辯護呢?
賺的實在夠少了 而且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實在很令人擔心
而且明知可能要被罰了 良心又叫我明天上午之內要處理完這件事情
所以想再來請教一下
請幫在下解答一下好嗎 謝謝!<(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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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5.34.239
※ 編輯: Habsburg 來自: 218.175.34.239 (02/08 16:01)
1F:推 wingbb:你只是想搞清楚案情再通報 應該不算延遲通報 02/08 16:03
2F:→ Habsburg:是唷,可是我週三知道,週一才能通報耶-__- 02/08 17:02
3F:推 aweasel:性侵害防治法沒有罰則....不用擔心... 02/08 22:36
4F:→ aweasel:何況出於釐清案情避免無效通報是出於好的立意 02/08 22:36
5F:→ Habsburg:可是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61條說要罰六千以上,很擔心,唉 02/08 22:56
6F:推 aweasel:通常是不會這麼挑...因為多釐清一點對接手的社工很有幫助 02/08 23:04
7F:→ Habsburg:真的嗎?希望真是如此,新水已經很少了;感謝各位朋友! 02/08 23:20
8F:推 yaya96:應該是「知悉」才有受罰的問題,原波知道的並不清楚 02/22 22:28
9F:→ yaya96:應該只有「知」,沒有「知悉」...法條的文字遊戲 02/22 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