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gent2 (展翅飛騰 )
看板SW_Job
標題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Sun Jan 11 14:29:55 2009
沒有很仔細看更名為"服務使用者"的緣由
不過想到自己曾經就醫的經驗
聽到醫護人員彼此在討論我這個"個案"時,不是用"病人"一詞
而是用"患者"怎樣怎麼....
的確比較舒服一點~~
身為"有病在身的人"(不諱言,沒病幹嘛來看醫生?!)
如果真得被稱呼"病人",當下只是自怨自艾一些
生病的人情緒通常低落一些,相對於那些有權勢的醫護人員,感覺自己矮小,
沒有選擇地被需接受隱私一覽無遺接露在他們面前...
"病人"vs."患者"原意均為一樣,不過當我們社會常出現"你有病啊... "得罵人辭語時,,
"病人"一詞在語言上似乎負面的感覺多了一些
"患者"相對上就中性一些~~
想到法界實務中常用的"原告","被告"
"被告",也是有類似令人感到負面,"未審先被定罪"的感覺
也許不久的將來
法界也開始檢討這個用詞的適當性
譬如原告叫 "訴訟提出者"
被告叫 "非自願出庭者"?
呵呵~~
會不會又被樓上的罵,來自學界的無病呻吟?!
Happy Holidays!
※ 引述《sigon (Com-ba-de!!)》之銘言:
: ※ 引述《Luftschiffe (Boden See)》之銘言:
: : 版主辦個投票啊,限定投票資格為實務工作者,瞭解一下民意
: 我突然覺得,我反而在這版的位置有點怪。
: 似乎目前我在念博士班,
: 又剛好在這議題上某程度上同意改詞。
: (可是我們卻都還未討論到細膩的操作層次)
: 我卻發現我被打成罪惡那一邊: 不識實務的學者。
: 原來學者在這邊是原罪。
: 不問理由,學者發言就該死。
: 可是,妙的是,
: 我在台灣時曾經作過六年的實務工作。
: 來美後,我繼續跟台灣的實務工作保持聯繫。
: 甚至,我還是某種程度參與台灣的實務工作(替機構寫案子)。
: 社工是專門職業。
: 學術和實務本來就不大可能截然二分。
: 那請問我們現在這邊正在做得是甚麼?
: 我竟然得提出自己曾經或者現在仍在實務界
: 作為"證明我不是學者而是實務工作者"的身分標示牌。
: 似乎只有這麼作,
: 我才得以還己身清白。
: 真諷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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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6.171.30.11
1F:推 lighthearted:內容中肯,但我覺得本來就是在討論這詞,只是現在剛 01/11 15:34
2F:→ lighthearted:好,傾向同意的人目前不做實務,如果意見是實務工作 01/11 15:35
3F:→ lighthearted:者所提,也不會因此不被反對,就事論事吧.. 01/11 15:36
4F:推 swtoro:其實,無論是是站在哪一點來論,都是為了需要我們協助的人 01/12 00:41
5F:→ swtoro:像新移民女性,從原本的外籍新娘>>外籍配偶>>新移民女性。 01/12 00:42
6F:→ swtoro:這種名詞上的改變,主要是不要讓接受我們服務的人被標籤化 01/12 00:42
7F:→ swtoro:大家這樣討論是好事,而要不要改,就看我們怎麼去看待我們 01/12 00:43
8F:→ swtoro:所訂定的名稱的看法與態度囉!(互相漏氣求進步啦!!!) 01/12 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