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ck (混帳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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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心得] 澄清?倡導?
時間Wed Dec 17 22:23:35 2008
因為不能回文在八卦版,看完那篇文章有些話想說...
文章裡面說沒有家暴中心接獲通報我想是不太可能的,
因為只要是與社會局的事件上了報紙、媒體,據我所知,都會專案列管,
為什麼勒?因為要是機關首長被問到而沒東西可回答,那不被民意代表轟出去才怪~
有的政府單位還有輿論會議,要是被機關首長點到,回答不出來,一樣完蛋~
另外,文章還有舉一個學生的案例,但是文章提到"社會局",而漏提教育單位,
我是覺得很奇怪的地方,因為學校社工是教育單位在安排的、心理輔導的安排也是
教育單位資源較多,社政單位在沒有任何證據的狀況下是很難介入的,最多就是安排
定期家訪、會談,法定福利給予(大多是一堆現金津貼補助),要把兒童或青少年帶走,
需要說服的必然是法院,說服不了倒楣的就是社工,會容易落得剝奪親權的口實
我不知道"轉學籍不轉戶籍"會不會對那個學生有用,但同樣的需要教政系統的協助
還有社會局動作慢,那真的是有些無可奈何的地方,因為當每個人都背著一堆案子
在工作時,要快速的處理,除非忽略對案家需求的評估,也不打紀錄,也不作行政處理
,但,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要用政府資源,就是要用這些證明有案家有這個需要
至於心理諮商師,這部分就我所知,社政單位沒有這樣的編制人員,都是跟外單位簽約的
,就是契約外包,那是有經費限制的,當然額度用完,除非追加預算通過,不然額度用完
服務額度也就算結束了;有這樣的編制很可能是在衛生單位的心理衛生業務單位
最後,想說的是,社工真的不是神,還需要很多不同專業的協助,一個社會問題是複雜的
,要幫助一個人並非像武俠小說那般有個英雄跳出來行俠仗義一番,某個弱勢家庭就出頭
天了,社工是和案主、案家一起工作,和他們一同成長,社工並非英雄,只是作身為社工
人應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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