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ftschiffe (Boden See)
看板SW_Job
標題Re: [問題] 轉介是強迫社工訪視?
時間Wed Apr 16 23:24:48 2008
我真討厭分割式回文
※ 引述《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之銘言:
: ※ 引述《gzth (幸福快樂...)》之銘言:
: : 有個問題請前輩賜教,我若是真的很白目,我自己自D,謝謝。
: : 我是做就業服務的,上個月開始有一個50歲多的先生一直來找日薪的粗工,
: : 因為幾乎天天都在就服站看到他,也慢慢的知道這個爸爸有欠卡債
: : 所以薪資只要入賬就會被銀行扣款(所以他才都找粗工),
: : 另他家裡面竟然還有1個6歲的小孩,但因為他都在外面找工作或是打零工,
: : 所以小孩就自己在家,也沒有去上學,因為沒錢,也沒有家人可以幫忙。
: 這邊就有問題了,一個六歲的小朋友獨自在家這就不行了
: 兒保在這裡就有介入的點了
獨處的定義很多,其實這一點應該是由直接評估者去作判斷,有風險不能直觀認為
一定有問題,何況當前兒少保資源很少顧及到托育這一塊,就算是作了
也不一定能解決問題,還是要要求社會局社工變身成保母?
: : 因為覺得這個爸爸還蠻辛苦的,想說通報高風險家庭他應該可以得到一些社會資源吧!
: : 例如一些小孩的生活津貼…,也詢問了督導轉介是否恰當,
: : 因此除了告訴他可能可以去找村里幹事幫忙外(可是他在外面租房子…我不知道他
: : 這樣可以找在地的村里幹事嗎?我猜是不行…可能必須回到戶口名簿的那個地方),
: 要分兩點來看,以經濟面來說~
: 申請補助依據社會救助法規定是以戶籍地址所在主管單位負責
: 例如他在高雄市租房子,但是戶籍地在高雄縣的話
: 他要申請補助一定得回高雄縣去申請
: 除非遷移戶籍。
: 但服務不是,服務是在地的社工以及社福資源要先介入服務
: 之後有經費的問題再回歸戶籍所在的單位申請
: 以這案子來說,社工可以先介入服務
: 後續的補助申請等等再由社工向這案主的戶籍所在地申請
: 只是像低收入戶、兒少生活補助等等都有籍在人也要在的規定
: 所以社工可以評估狀況協助案主遷移戶籍
: 遷移之後在去處理後續經濟問題
: 所以經濟補助跟社工服務是可以分開的
如果是民間資源,那比較不受戶籍地的限制
若是公部門的人力與資源,幾乎都跟戶籍地有關,包括各村里鄉鎮的急難救助
籍在人不在三個月以上地方政府可以停止所有來自於地方政府所辦理的補助的
至於經費再回溯申請,實務上是很少有公部門能這樣做的
不要強人所難
: : 也幫他轉介到社會處,事前還打電話向社工說明一下,
: : 但是社會處的兒保社工竟然叫我不要轉介?因為個案沒有立即需要協助的?
: : 叫他去找村里幹事就好了,可是我說但是兒童不是不能獨處嗎?
: : 而且他沒有去讀書耶…也沒政府的津貼補助…
: 法定的義務教育是七歲左右,目前這年紀有點尷尬
: 只能夠說他疏於照顧,但無法以沒去讀書這理由去介入
: : 社工竟然說我要轉介的舉動是增加他的工作量,強迫他去訪視?
: : 他還說叫我給他那個爸爸的電話,他打電話去和他說一下就好了
: : 這這這…難道我真的不應該轉介嗎?我想再去問督導…
: 直接看是那個縣市政府的社會處吧..
: 這社工這樣的處理方式就不對了
: 直接通報或是轉介過去就對了!
通報也要看對方單位是直接服務或間接服務單位,轉錯客氣一點還會幫忙代轉
不客氣就直接進碎紙機了
: : 但是督導要下禮拜一才回來orz
: 我覺得你如果覺得轉介對於小朋友以及這家庭會是好的
: 那就別拖了,要碼直接協助這父親申請相關補助以及介入扶助
: 或是直接通報(轉介)地方政府社會局(處)了
: 你正式的轉介單弄出來之後,這都是有法律規定處理期限的~
: 公部門的社工是不能夠說他不去的
公部門當然說能不去,評估後不符開案標準就可以了,妳能評論她們的專業評估嗎?
或是該案非本區所轄,請至原戶籍地辦理,合理合法
本案社會處社工還肯要電話去講一下已經是不錯了,遇到老狐狸連開口的機會都不會有
對話就結束了,因為這個在設計上根本跟該處無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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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又窮又不會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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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10.203
1F:推 gzth:謝謝大家的回應 不同立場的著眼點的確會不同 受教了 謝謝! 04/16 23:46
2F:推 niubert:給一樓,轉介是你的權力,接案是社工的義務,開不開案都是 04/17 00:53
3F:→ niubert:未定數,除非你轉太誇張的案,例如桃園轉新竹,身障轉自殺 04/17 00:54
4F:→ niubert:不然你應該都給他轉過去進入他們的收案流程 04/17 00:55
5F:→ niubert:要不要開案也是要經過評估 04/17 00:56
6F:推 bigfeet:我也認為你應該要轉案,而且記得追蹤一下 04/17 09:16
7F:推 wenini:轉案吧....要是哪天個案發生問題或上報..會有責任問題 04/17 09:43
8F:→ wenini:我遇過公部門說快過年放假沒時間..後來案主過世就有些爭議 04/17 09:44
9F:→ wenini:要加油..要為社工著想也要為案主著想.. 04/17 09:46
10F:推 niubert:再給一樓,轉介不等於丟案,是很多機構共同照護,弱勢個案 04/17 09:51
11F:→ niubert:應享有很多機構的資源。不要被人潑冷水就灰心了,你這樣轉 04/17 09:52
12F:→ niubert:絕對沒有錯誤,戶籍地的社工也不能夠對個案照護,一樣要再 04/17 09:53
13F:→ niubert:轉到個案的生活地方,不要被愛唱高調的半吊子唬了 04/17 09:54
14F:推 mounter:這文有很多是跟公部門處理方式不一樣的,詳細我下篇有說明 04/17 10:11
15F:推 weiinet:n大你不需要說話那麼衝吧,什麼是愛唱高調的半吊子, 04/17 13:33
16F:→ weiinet:大家都是給建議,沒有一定你的建議是對的,別人就是唬人阿 04/17 13:34
17F:→ weiinet:再來接案也不是社工的義務吧,社工的專業是助人, 04/17 13:35
18F:→ weiinet:個案也只是社工的一環,還有社區跟團體,社工的工作很雜的 04/17 13:36
19F:→ weiinet:不需要這樣說話,多多同理一下吧! 04/17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