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edensaab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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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兒少法修正》引誘兒少自殺 罰鍰並公告姓名
時間Sat Apr 12 10:22:04 2008
兒少法修正》引誘兒少自殺 罰鍰並公告姓名
【聯合報╱記者林沿瑜╱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會昨天審查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正草案,增列若有強迫、引誘、容
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進行自殺行為,將處六萬元以上卅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告姓名。
立委吳育昇等人指出,近年常發生網路相約自殺情事,一些自殺意識強烈的網友往往透過
網路討論區或聊天室,尋找、吸引網友一起自殺,常會導致部分只是短暫情緒困擾的網友
,因為被自殺意向很強的人遊說,就糊塗尋短而枉死。
提案認為,自殺氣氛其實會「傳染」,而網站聊天室就是自殺氣氛傳播的溫床,讓網友們
在網路上發動自殺的行動,同時藉由集體行動而強化、合理化自殺的動機。
為加強嚇阻強迫、引誘、媒介自殺行為之資訊提供者,內政委員會通過第卅條及第五十八
條修正案。但內政部表示,草案所訂禁止行為已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範,因此該修正
條文的宣示意義大過實質。
【2008/04/1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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