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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社論]科技發展機制的調整應謀定而後動
時間Sun Apr 10 09:21:42 2005
2005.04.10 中國時報
科技發展機制的調整應謀定而後動
黃榮村
國際對於台灣在推動科技研發與科技產業上的評估,一般都認為是屬於政府介入而又
成功的例子。成功的介入包括有優惠的租稅、吸引國外本國籍高科技人才回流、排定政策優
先推動項目等。幾十年來,台灣發展出一套很獨特又證明有效的機制,強調由科學人管科學
事,當由下往上的機制確定應該怎麼做之後,即採由上往下強力推動的作法以求貫徹。這一
套在我國的各項政務處理上,是極為罕見的,它是一種不官僚化的體制內機制。
從民國六十七年開始,行政院國科會定期籌辦全國科技會議,科技顧問組則召開科技
顧問會議,另外尚有行政院院長主持的科技會報。該一機制讓產官學研共同商議科技研發與
生產的走向,這不是一個比誰有權或有錢的會議,而是在比參與會議者的眼光與經驗,這是
從一開始就由科學界所主導形成的機制,而且逐步成為政府體制的一部分。諸如全國科技發
展計畫、科技白皮書、科技基本法、研發經費在近年內應達GDP3%,每年科技研發經費
以平均10%幅度成長等方案,都是透過該機制達成的。
在政府改造方案中,這套機制面臨不確定的危機。在送立法院審議的方案中,科技政
策部分併入行政院院內的國家發展與科技委員會,學術補助另採行政法人方式成立獨立基金
,科學園區則納入經濟部門管轄。依此改法,當為單一機構的國科會將兵分多路整併到新的
單位。
在國際比較上,推動科技研發、科技產業與制定科技政策,本就無固定模式。日本、
法國與瑞典等國,教育與科學是併在一起的;美國大學的研發與撥款歸教育與技能部,但產
學合作、研究委員會、國家實驗室、科技研發及政策,則由貿工部負責。
美國在科技研發上採多元支助方式,國家科學基金會(NSF)雖係國會設立之聯邦
級基金,但只能支持美國大學所作基礎研究中的20%,比NIH小很多;至於科技政策制定
則另在白宮設置專屬辦公室。由此可知,台灣要改也不是沒有國際例子,問題在於你如何知
道改了會更好?
大學很關心國科會是否會被廢掉,或者是否乾脆升級改為科技部。但問題不在於一個
機構的存廢、整併或升級,重點在於經過一番改造後,原來已被驗證有效的機制是否仍能存
在?這樣講不是抗拒改革,而是過去我們為了一些沒想清楚就做的改革,付出了巨大的社會
成本,一直到現在還沒收拾完畢,若拉到行政院院內可以做得更好,當然沒有問題,但是既
然過去的機制已有良好的國際口碑,又何必拉到一個不是科學人而是政治人聚集的地方?做
不好的機會可能也不小。行政院以其政治性格,可多著力在科技產業面,既可補現行科研制
度不足之處,又可主導部會間之橫向溝通與整合,活絡吸引國內外高科技投資。但以目前行
政法人制度國內條件尚未成熟,現有科技政策與計畫制定機制運作尚稱良好下,若遽作大幅
變動,則國內科技研發的支助及科學人管科學事的精神,將遭嚴重打擊,趨於混亂。
主張要重新盤整的人,一定可以講出一套大道理出來,但是當一套機制走了幾十年,
科技界及學界中有眼光有經驗的人,都說這套機制是過去台灣得以成功的作法,而且以後也
相當程度應靠它來運作時,還是不要輕言廢掉重來。台灣很難得在一件事情上,有這麼高的
共識,我們不能不停下來好好想一想。(作者為淡大教授,曾任職國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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