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rtfu (Kurt)
看板STS
標題Re: 腳踏車是社會建構的產物?
時間Fri Oct 15 02:01:20 2004
就我自己的閱讀而言,就SCOT的方法論來說,研究者一開始要能辨
識或區分「相關社會團體」(relevant social group)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前
提,而這樣子的區分,是為了就分析策略的方便所設定的一個概念上
的、而非社會上「本來就有」的區分。因此,以熱水器來說,如果今
天研究者是從事「台灣熱水器的歷史」的研究,那可能整個太陽能熱
水器社群(不論是用太陽能板或是熱汞式),是被當成一個單一的「相
關社會團體」,至於太陽能板與熱汞式的辯論,那是屬於同一個社會
團體內的「穩定性」之爭,那他們與其他的相關社會團體,例如瓦斯
熱水器以及電熱水器,則是爭奪台灣到底是該使用哪種能源形式的熱
水器,的意義「終結」之爭。但如果研究的是「台灣太陽能熱水器的
歷史」,那要爭奪的「終結」則是「太陽能熱水器」的形式到底為何,
「太陽能板」或是「熱汞式」就變成了兩個相關社會團體,而各自內
部也還有穩定之爭。(關於怎麼樣區分相關社會團體的準則,Biker
自己的意思似乎有點像是把他的描述當成一個"exmeplar",研究者要
從範例中就能學到這種"sense"?)
先後的問題,在Bijiker的腳踏車歷史描述中,似乎「終結」(closure)
在時間上是先於「穩定」(stabilization)的,如果我對於SCOT的理解
沒有錯的話,在技術變遷中(不論是巨觀或微觀)中的決定性因素並
不是技術物本身,是社會因素(social factor)。由這樣子的觀點來理解
「終結」與「穩定」,對於相關社會團體來說,取得「終結」,也就是
獲得了對於這項技術的定義權(比如說macho vs safety bike),應該是
最重要的事。因為就算是在單一社會團體中,其所定義的技術物是有
多「穩定」,也不能保證能取得對於這項技術定義的「終結」,對於該
團體整體而言,輸掉了終結等於輸掉了全部(今日再也沒有高輪車);
而儘管內部時還尚未穩定,但獲致了終結,就該相關社會團體整體的
「社會利益」而言,就是勝利的。甚至很可能「穩定」是為了使的該
相關社會團體能夠更有力擊敗對手而取得定義權所做的努力,因此
Bijiker提到的當終結漸漸獲得時,不同團體對於技術的「詮釋的彈性」
跟著降低,也因而同時連動的加速了單一團體內的穩定過程(因為失
去了其他團體的挑戰,也失去了要不斷穩定的incentive),如是這般,
那會覺得這裡要問的可能不是時間的先後,而是因為夾雜在各相關社
會團體間與其中的社會因素所引發的優先性問題。
這樣子的理解只能算是我對於SCOT的「彈性的詮釋」,希望能夠與
大家更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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