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ongKarWai (王家衛)
看板SP3_AllSport
標題Re: [上訴] (Lakers) 2025/5/26
時間Fri Jun 13 22:37:29 2025
※ 引述《JUNstudio (agGREssion)》之銘言:
: 請上訴人 WongKarWai 以回文方式答覆下列問題:
: 1. 對照板主曾提出「開著分身下指導棋」之論述,請問上訴人:
: - 在本站中是否有使用其他帳號?
: 若表示「無」,此問題結束。
: 若表示「有」,無須提供分身帳號,
: 但請再告知是否使用過分身在湖人板發表言論。
: 若表示「拒答」,請簡略說明拒答理由。
「拒答」 如果要說我「開著分身下指導棋」 不應該是由我來說明是否有違規之情事
但我可以明確回覆:「我沒有開分身違反任何板規」
: - 對於自身的板務建議文字,是否考慮過採用別種表達方式?
: 所謂的板務建議別種表達方式,包括私信和 SP1_Basket板 [板務]案。
: 若未採用別種表達方式,請簡略說明理由。
以
#1cMwDVJy (Lakers) 來看 在推文要求處理違規並不只我一人
其中TheoEpstein跟wayne1986都曾表達有被「吃案」的情形
如果要從競選文(2024.3.18)以來就被惡意針對的我寄信(或其他表達方式)
我想不但徒勞無功(檢舉有用的話早就處理了) 更可能就只有被羞辱的下場而已
: - 板主曾建議上訴人採用信件方式提供檢舉以及板務建議,但上訴人未採用。
: 請簡略說明對於板主此項建議的看法。
ljk476820不斷用「沒收到站內信」來搪塞敷衍
但事實上不只一個板友寄過檢舉信 但是都被無視
我不覺得一直被惡意針對的我寄信能有什麼結果 檢舉有用的話早就處理了
: 2. 對照板主在處分公告中曾言「先行口頭勸導依然無效」,請問上訴人:
: - 是否已知悉板主的「先行口頭勸導」。
: 若表示「無」,此問題結束。
: 若表示「有」,煩請提供板主勸導之相關文章代碼與推文資訊。
: 若表示「拒答」,請簡略說明拒答理由。
不清楚 ljk476820都是在言語擠兌 敷衍了事
尤其說「畢竟在我眼中你不是球迷」
#1dtFZraa (Lakers) 更是不知所云 莫名其妙
: 3. 請上訴人重新整理在本案相關資訊中的板務建議,並發表於本題下方。
: (建議列點勿超過五點,含空行累計不得超過20行,不需提供任何截圖)
從頭到尾跟板務有關的部分 就只有「認真看待板務 並且不再惡意針對、挾怨報復」
這種基本的板主責任而已 我從來沒有下過所謂的「指導棋」
(其實不太明白群組長的問題 如果回答有誤 請容許我再行補充)
: 4. 請問上訴人,是否仍認定「上訴人主張板主挾怨報復」為本案主因。
: 是否仍要求群組應對此項主張作進一步審理。
: (僅需答覆是/否,不需提供說明;
: 若表示「是」則會進行第二次提問讓上訴人補具相關資訊)
是
: 按:雖然群組已表示「上訴人認為板主挾怨報復」之事缺乏積極事證,現階段無
: 法採信上訴人主張。不過由於上訴人主動來信再度說明,並重申對照板主因
: 「分身被我在其板主競選文中揪出而懷恨在心 進而故意針對 挾怨報復」,
: 故在此向上訴人提問,若仍認為群組應受理上訴人此項主張時,群組會再作
: 第二次提問,讓上訴人可以針對此項主張作公開回文說明並補具相關事證。
感謝群組長給予說明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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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備註說明
由於迄今未收到上訴人答覆,已有違反使用規則四-4 之情況,但考量本案進程,
將先暫緩認定本案是否應中止。
煩請上訴人儘速答覆本文,並告知未在提問後三天內回應的「正當理由」。
本篇回文請勿引述群組長後補提問
#1eIv5cxQ (SP3_AllSport) 與對照板主相關答覆。
若有引述,該篇回文將不予採信。
感謝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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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因為白天只能用手機看ptt 晚上才能以電腦回文
沒注意到時間 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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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UNstudio : 關於提問3. 只是要釐清你被指控的「指導棋」狀態是 06/13 22:50
2F:→ JUNstudio : 否可以視為一般的「板務建議」而已 06/13 22:50
3F:→ WongKarWai : 謝謝 那回覆並沒有改變 06/13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