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W678 (進藤あまね一生推し)
看板SP3_AllSport
標題[上訴] (Baseball)2024/2/15
時間Thu Feb 15 23:45:33 2024
[Ⅰ] 上訴對象:(請於下一行說明看板名稱及板主代號)
看板Baseball TRosenthal reno30918 maimai2063
[Ⅱ] 上訴人所受板務之處分:(請於下一行附上板主裁定公告之文章代碼)
#1bgdVxzS (Baseball)
#1bQVvgBm (Base_Picket)
#1bQ9yl1C (Baseball)
#1bkyqYt9 (SP2_Baseball)
禁言10年加黃牌一年
[Ⅲ] 上訴人溝通層級之提案:(請於下一行附上溝通層級提案之文章代碼)
#1biIK4vu (SP1_Baseball)
[Ⅳ] 上訴人申訴層級之裁定:(請於下一行附上申訴層級裁定之文章代碼)
#1bkyqYt9 (SP2_Baseball)
[Ⅴ] 上訴人之主張:(請於下一行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撤銷或減輕水桶
[Ⅵ] 上訴理由及說明:(請於下一行進行陳述)
本人仍然希望管理層能對此案有更詳細的回應,並且無法接受申訴的結果,因此決定上訴
。
1.我希望管理層能給予更明確的回覆,從何處能看出我「非常不尊重死者」?從何處能看
出「對死者家屬造成傷害」?永桶是最為嚴重的判決,不明確的判決不只無法讓使用者心
服口服、造成觸犯版規的標準界線不明確、更有可能形成莫須有罪名、暴政的嫌疑,請管
理層解釋從何處判斷原推文拿死者開玩笑、不尊重死者。
且黃牌用於長期違規、多次觸犯版規或故意造成看板紛爭之人,但本人於此事之前未曾於
PTT任何看板入桶,發文和推文皆以正向的討論或分享情報為主,和黃牌立法之用意顯然
不相符。
2.本人的立場與溝通、申訴時相同,不認同原推文「沒有豬哥亮?」出自於玩笑、以豬哥
亮過世一事攻擊謝家家屬之意,而是因為尊敬和喜愛豬哥亮先生,且豬哥亮的確有可能於
大巨蛋登臺表演。豬哥亮之女謝金晶也曾於Facebook留言認同網友開玩笑、其子謝順福曾
拍廣告演出豬哥亮過世後托夢給子女,我並不認同豬哥亮的家屬會因為這種不帶攻擊性的
推文受傷,且C-6版規僅有規定以死者開玩笑者,而不是讓死者家屬受傷者。
3.我認為棒球版規定「拿死者開玩笑者處永久水桶」實在太過籠統,怎樣算開玩笑?到什
麼程度才會被懲罰?有沒有開玩笑、有沒有造成家屬受傷,這些都是很主觀的事,所以也
需要更明確的說明和更嚴謹的審判。
我在申訴層級時舉例三國時代人物、n版友舉例徐生明教練,在廣義上,這些都算是拿死
者開玩笑,但是能被人們接受,甚至變成褒義。我也認為只要開死者玩笑,無論程度或造
成的影響都一率永桶也是太超過,是否真有其必要實在需要再研議。刑罰的目的是為了讓
犯人改過向善、並嚇阻其他人犯罪,要是只是不小心犯下初犯,或是是否有犯錯還極有爭
議,就判十年刑期,這樣真的有帶來刑罰的效益嗎?就算是現實生活中的刑法,如過失致
死這樣因非故意而造成嚴重傷害的罪,最高也只能處五年有期徒刑,不會判處極刑。
以上三點,祝各位版務人員新年快樂。
[Ⅶ] 檢附證據:(若有需要,請於下一行提供相關文章代碼或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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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訴人請詳閱並務必遵守本板置底之使用規則,並確實填寫上訴文。
※ 請注意!若上訴人不遵守格式及相關規則者,群組長得拒絕處理該上訴文。
※ 若上訴人為申訴案對照板主,可以不用填寫前三項[Ⅰ][Ⅱ][Ⅲ]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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