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studio (agGREssion)
看板SP3_AllSport
標題Re: [申訴] (SP1_Baseball) 2023/02/01
時間Fri Apr 28 18:07:35 2023
案由:使用者 dx277 於 SP1_Baseball板 受水桶處分90天之申訴案。
裁定:該位使用者於 SP1_Baseball板 處分改為:
水桶天數不變,警告取消。
說明:
1. 申訴人自認與該案有關
申訴人主張自己是
#1ZqyYlK7 (Base_Picket) 檢舉人,應適用SP1使用規則對於發
言許可的規定「....僅限提案人、對造板主、組務人員發言,與本案無關之使用者
不得發言。」
經申訴人聲請證據調查
#1Z-30FYs (SP3_AllSport) 確認申訴人為該案檢舉人,並
無違反使用規則「與本案無關之使用者不得發言」之規定。
群組長可以理解申訴人之主張,但不接受此點論述。
因為申訴人與該案之關聯性,自棒球板板主對該檢舉案做出處分後,即已完結;所
以後續溝通案的當事人,仍需以提案人與對照板主為主,若匿名檢舉人自以為是當
事人而任意發言,只會對溝通程序造成多餘負擔而影響後續裁定。
考量
申訴人自認理由充足,且此種情況為本群組首例,故裁定本案水桶天數不變,
但可不計算此次警告,避免申訴人下次違規時被認定為累犯行為者。
2. 板主正當執行處分
板主在申訴人未能證明其與該案關聯性之前,援引使用規則三-2而對申訴人進行處
分,此判決合理。
由於組務看板皆視為一體,申訴人已有同樣行為
#1ZUu4dIa (SP2_Baseball) ,因
此認定為再犯者,此判決合理。
雖然過往在實務上,群組長會傾向將各板判決獨立看待,避免使用者提案權利受到
太長時限之限制,但
小組長之判決並無不當之處。不過組務管理人員對於使用者於
受處分時期內之提案,亦可接受以私信受理,不致於影響使用者權利。
由於近期此類型違規事件顯有增加之情形,故本人未來也將調整個人裁量標準,同
時考慮加重噤言期長度,以遏止使用者此類違規行為持續發生。
3. 申訴人其餘主張皆不受理
本案僅受理「減少水桶期間之聲請,其餘主張皆不受理」,故申訴人詢問是否可要
求相關人員答覆,
恕難配合。
4. 申訴人本案進行期間有其他違規行為
查申訴人於受處分期間,有下列違規行為:
- 於 SP2_Baseball板 做出錯誤申訴案
#1ZsJBzvu (SP2_Baseball)
- 於 SP3_AllSport板 詢問是否可要求小組長答覆
#1Z-5cDju (SP3_AllSport)
其行為顯有未遵守下列使用規則:
- SP1_Baseball板 使用規則六-4
- SP2_Baseball板 使用規則四-1
- SP3_AllSport板 使用規則七-4
過去群組長覺得可在適度範圍內,以保障使用者權利為原則,而不對此類行為進行處
分。但此案申訴人在短期內多次違規,以組務管理立場仍會傾向對連續性的過失行為
作出處分,避免使用者產生僥倖心理。不過群組長考量本案仍在進行申訴程序,若對
申訴人做出處分,不一定會讓對方理解遵守板規的重要性,反而會被模糊焦點。
故在此僅以裁定文一隅,對申訴人作出口頭警告。
縱然微罪不舉,請申訴人一定要注意這個事情:
請看清楚組務看板使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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