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y789012 (能兒)
看板CourtSports
標題[上訴] Vedan裁決不公,yangmie無限擴張版規亂桶
時間Tue Jun 9 00:14:36 2020
1. 申訴結果之判決文:
#1Utapz_2 (CourtBasketB)
1-1. 小的就申訴案提出之說明推文:
#1UtPnW_E (CourtBasketB),
#1UtYwWOQ
(CourtBasketB),
#1UtZJSt- (CourtBasketB)
1-2. 申訴案原文:
#1Usy8-Ga (CourtBasketB)
1-3. 原禁言(水桶)案之判決文:
#1UsQrWeV (basketballTW)
4. 上訴事由:
我於CourtBasketB版
申訴原文申請訴求為
#1Usy8-Ga (CourtBasketB)
首先這些版主號稱違規的,都是推文,沒有惡意噓
我用詞也沒人身攻擊,謾罵侮辱及不雅暱稱和影射不當行為
賣烤肉?SBL粉?領低薪哪裡人身攻擊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asketballTW/M.1591182354.A.3D2.html
這篇新聞,賣烤肉是洪志善退休後的職業,哪裡汙辱?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asketballTW/M.1591075310.A.043.html
+++++++++++++++++++
夢想青年隊目標朝「市民球隊」方向經營,並強調青年隊應有的最高紀律文化,嚴格執行
球員不染髮,不嚼檳榔、不抽菸以及禁止進出不良場所等規定。平時球員除了積極投入訓
練之外,也會參與球團舉辦的公益活動以及修習贊助商企業的實習課程。
+++++++++++++++++++++
夢想家這篇,對比另一篇SBL球星酒駕被抓
我推文講這種負面事件一堆,讓一般人民看不起SBL,請問講事實錯在哪?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asketballTW/M.1591274441.A.996.html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asketballTW/M.1579437505.A.966.html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asketballTW/M.1584770882.A.0A2.html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asketballTW/M.1505270274.A.F60.html
看看上面的文
光一年內SBL教練,球員負面新聞一堆,還是版主規定SBL球員外面犯錯不能批評?不然就亂
桶?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asketballTW/M.1591235272.A.A79.html
最後這篇說領低薪,不是事實嗎?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asketballTW/M.1591109638.A.A26.html
這篇就很明顯新人球員因為SBL低薪,不想參加選秀,陳述事實,污辱在哪?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asketballTW/M.1589297207.A.7AA.html
最後yangmie最可惡的事,之前要桶別人都一次回文
而亂桶我,就是全部混再一起一次半年
然後蒙混一堆完全沒違規的推文
然後問她不敢解釋
還是你說不管有沒有觸犯版規?
踴躍發言就違規?棒球版友有個NICE99也是幾乎每篇都發文他都好好的
還是basketballTW改了只能挺SBL,我挺ABL不行?
#1UtZJSt- (CourtBasketB)
然後yangmie這篇這樣回
因為本篇主旨是在討論兩位年輕球員的比較與未來性, 而兩位球員皆已是職業球員與
準職業球員, 職籃不適合他們這句話本身就已經不成立, 且他所舉的例子之中洪經營
燒肉店是球員生涯中期為退休生活提早規劃所做的投資, 與職籃新秀的情況相距甚遠,
所以認定這位板友沒有要認真參與討論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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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面推文回
打職籃在台灣法規基本上是公眾球員,
說 他不適合職業適合轉行去賣烤肉,是球迷可公評之事,
更何況我從來沒人身攻擊,隔壁棒球版鄉長表現不好,
酸更凶更更狠都沒事,還是籃球員在台灣社會不能酸?
我還貼賴廷恩 林俊吉的成績證明不佳
還舉例
洪志善寫很清楚他燒肉經營
有成,以後擴點很歡迎籃球員加入,
假如這是侮辱,他幹嘛叫同行加入?
跟新人老將也沒關係吧,
職業運動生涯任何人隨時會結束,
談轉行根本沒年資問題
這樣也能亂桶???
#1Utapz_2 (CourtBasketB)
然後Vedan代理小組長判決文也覺得我未到攻擊言論,但只尊重不推翻
從小組長該段言論來看,ptt中以法治為主、依板規行事、不可依據板眾意志行事...
小組長得判決文很明顯不尊重台灣無罪推定法規
放縱yangmie,都直接對我的話有罪推定,無限擴張版規
各理由我前面申訴文都說了,根本是
他先射箭在畫靶,覺得你有罪找法條
湊起來水桶,無限擴張版規,
我問過相關律師了,yangmie這行為都直接有罪推定
照他標準只要我講話就會被桶了,版眾給他壓力,其他
都是找理由而已,連桶多久都沒明確規定就直接湊一堆,直接半年
這樣看板言論尺度版主說的算對吧,
水桶多長也他說的算對吧?
好個有罪推定,凌駕台灣法律
我今天才知道公眾人物,我沒人身攻擊,也不能批評
希望群組長明確裁示更改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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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ourtSports/M.1591632878.A.4E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