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REALee (韓國最高)
看板CourtSports
標題[上訴] MONKEYS板主 判決不公
時間Fri Oct 21 12:54:21 2011
MONKEYS板
#1EdjzXkC
原文
作者 KOREALee (韓國最高) 看板 Monkeys
標題 [問題] 大家對郭嚴文的看法?
時間 Wed Oct 19 22:31:56 2011
───────────────────────────────────────
今天郭嚴文分別以
3 1 1 3
總共8個球出局4次
最後的那個失誤雖然沒造成失血
但還是捏了大家一把冷汗
尤其是我竟然看到這個畫面
http://ppt.cc/nLT;
大家覺得郭嚴文如何呢?
跟版主溝通的信件
※ 引述《KOREALee (韓國最高)》之銘言:
: 探討郭嚴文失誤後出現笑容為何要被桶?
: 難道球迷心中有疑問不能提出來嗎?
: 請問你引戰的定義在哪?
: 這篇文章會引發哪些人出來筆戰?
有疑問請向組務申訴。
你針對球員的態度作攻擊
甚至有上綱到職業道德之意向
再加上發表於此期間
就是有引戰的效果。
至於引發哪些人出來戰?
看看噓你的人數,不是很清楚了嗎。
chuck158207
※ 引述《KOREALee (韓國最高)》之銘言:
: 什麼叫做針對球員的態度作攻擊?
: 男到球員失誤後 出現笑容
: 球迷心中不會有疑惑嗎?
: 還有言論自由
: 要噓要推本來就是看人
: 他們噓我 我也接受
: 我沒跟他們筆戰
: 照你的說法 只要被噓 就要被水桶囉?
請不用對我說的話過度推論
判決的原因我已經說了
不管你有什麼疑惑,在此時發此文就是引戰行為
(不然誰也可以說他疑惑某某人打假球)
如果你覺得不公,就照程序交由組務處理
我也會照規定走。
--------------------------
courtbasebal 判決
裁定:
水桶期限減為 90 天
說明:
一、綜觀其內容,實在很難說有絕對應處份之惡意存在
當然或許在板隊中,這樣的文章或有針對及影射的成份
但是情節應屬較輕微
二、根據該板近期判例
組務認為水桶期限以三個月為宜
---------------------------
我的出發點純粹是對於球員在失誤後的表現感到疑惑
而該球員所屬球隊為MONKEYS
所以理所當然的在MONKEYS板提出疑問
應屬合理的發問
球員在場上的表現本就會造成球迷的討論
況且我只是想到板上向其他板友請益
組長可以到原文去察看
我並沒有與其他版有起爭執
個人覺得應免除水桶
因此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204.104
1F:推 mousepad:小組長已適度調整處分, 亦非特殊情況, 本案不受理並終結. 10/23 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