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azwsx879345 (Rajon Rondo)
看板CourtBasketB
標題Re: [證據] G-S-Warriors版主JL46管版不當
時間Fri Aug 23 11:28:45 2019
判決結果:原判決撤除
判決說明: 由JL版主上篇的回應文中(
#1TMiUA6b (CourtBasketB),
綜觀JL版主所貼的原討論串,CW4版友推文的長度亦高於申訴人不少,
其中不乏亦有針對版友的用語,甚至更多。
版務這邊認為,若依照板規,判決NTUisgood違規的話,
CW4版友也應該受到同樣的處罰,甚至更嚴重,
不該應CW4版友較為其他版友熟知,而有較高的特權,較低的標準,
若是更廣為人知,那甚至可用更嚴格的標準來做檢視,這樣在版主治版時,
更有上行下效的功能,讓大家知道在板規面前所有版友皆為平等,
證明版主的公正性。
另外JL版主所提到的平等的部分,組務這邊認同平等之重要性,
也給予版主一定的認定空間,但並非此種偏袒相對活躍的版友的方式,
此種方式也會對於一些可能剛開始關注勇士,或並不專業的新版友,
有拒於門外的感覺,對於一個版的宣揚、壯大,廣納同好,也並非好事。
而針對眾怒難犯之事,要告知JL版主,PTT畢竟是法治為主,
一切還是要以板規為依據,並"盡可能"的平等,不可依據版眾的意志,
去進行版務的執行,否則,每次違規於否,即使用投票表決即可,
那樣亦不需要版主的職位了。
最後,之前即提過,貴版的板規應該需要適當的修改,更明確的規範,
還有明確的違規計算,希望趁現在休賽季時盡快修訂,對未來板務的運作,
才會更加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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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170.2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ourtBasketB/M.1566530928.A.C3F.html
※ 編輯: qazwsx879345 (218.173.170.226 臺灣), 08/23/2019 12:20:02
1F:→ JL46 : 知會小組長...小的擬就本申訴案進行 220.141.53.68 08/23 23:18
2F:→ JL46 : 上訴程序,屆時就群組長就上訴案所 220.141.53.68 08/23 23:18
3F:→ JL46 : 做出的裁決結果,處理後續相關事宜 220.141.53.68 08/23 23:18
若要上訴至群組長,也請JL版主盡快申訴,避免影響申訴人的權益,
慣例若一周內(9/1前)並未向上申訴,視同認同小組長判決為最終判決,需執行判決結果
,這部分也請JL版主注意。
※ 編輯: qazwsx879345 (218.173.170.226 臺灣), 08/24/2019 10:42:00
4F:→ JL46 : 感謝小組長的提點與告知...順道請示 220.141.53.68 08/24 12:02
5F:→ JL46 : 小組長,因個人行程之故,可否特容 220.141.53.68 08/24 12:02
6F:→ JL46 : 小的於明日(8/25),撤銷水桶案乙事~ 220.141.53.68 08/24 12:02
剛詢問其他群組長 小組長過 若沒在一周內上訴至群組長 再執行判決結果即可
※ 編輯: qazwsx879345 (218.173.170.226 臺灣), 08/24/2019 12:09:41
7F:→ JL46 : 小的感謝小組長的說明,讓您費心了~ 220.141.53.68 08/24 12:23
8F:推 Chtgo : 說好的上訴呢?? 笑死 1.171.39.30 08/31 21:37
9F:推 NTUisgood : 報告小組長,本案經JL46版主上訴至 101.10.20.54 09/07 22:21
10F:→ NTUisgood : 群組長經群組長宣判不受理,維持原 101.10.20.54 09/07 22:21
11F:→ NTUisgood : 判;經我今日站內信告知提醒,JL46 101.10.20.54 09/07 22:21
12F:→ NTUisgood : 本日多次上站但仍未處理解除禁言處 101.10.20.54 09/07 22:21
13F:→ NTUisgood : 分事宜,爰陳請小組長協助通知JL46 101.10.20.54 09/07 22:21
14F:→ NTUisgood : 版主,儘速執行解除禁言處置,以維 101.10.20.54 09/07 22:21
15F:→ NTUisgood : 護PTT法治。 101.10.20.54 09/07 22:21
16F:→ JL46 : 無法透過手機、平板進行解除水桶, 36.226.151.206 09/07 23:06
17F:→ JL46 : 告知小組長此事,請申訴者稍安勿躁~ 36.226.151.206 09/07 23:07
18F:→ JL46 : 如果申訴者得知可以透過手機或平板 36.226.151.206 09/07 23:12
19F:→ JL46 : ,解除水桶的操作事宜,有請你告知~ 36.226.151.206 09/07 23:12
20F:→ JL46 : 稍晚待小的能夠藉由桌機或筆電進行 36.226.151.206 09/07 23:16
21F:→ JL46 : 相關操作之前,有請申訴者耐心靜候~ 36.226.151.206 09/07 23:16
請JL版主於今日設定完成 若本人無法設定 也可請另一位版主代為解除
是否可使用電腦應該不是重點
多位版主的設定 即是要在必要時互相協助
※ 編輯: qazwsx879345 (122.121.72.169 臺灣), 09/08/2019 09:10:21
22F:→ JL46 : 感謝小組長的提點,小的業完成此事~ 36.226.151.206 09/08 16:16
24F:推 NTUisgood : 謝謝小組長協助提醒 維護法治 101.12.196.153 09/08 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