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minn (maxter)
看板CourtBasketB
標題[申訴] NBA版主VVVV5555不當水桶
時間Mon Oct 7 21:15:57 2013
申訴人ID:kiminn
被申訴之看板及板主ID:NBA版主VVVV5555
申訴人所受之處分:水桶七天
申訴人之訴求:解除水桶
申訴之理由:長期鬧板網友e04asu3(幹你) 長期挑起網友筆戰
板主視而不見(他本身反湖迷與此網友立場相同)
我的申訴文回我 是我故意要玩文字遊戲 將網友ID英翻中
試問其申請此ID長期鬧板期居心何在? 照此版主之邏輯
打成英文要講甚麼都可以 以後避免水桶就玩中翻英就好?
如此網友ID不這麼刻意 將不會有此版主所謂"文字遊戲"的問題
其判決所引用之條文 也完全與文字遊戲無關 說我逞口舌之快 意圖不軌
無證據憑空誣賴人 此自由心證之版主判決 實屬不公正
------------------------------------------------------------------------------
文章代碼(AID):
#1IK6pfH2
→ kiminn :e04su3=幹你 你媽媽的東西就叫 幹你媽的 10/06 17:16
※三、發文/推文限制※
三、不得以看板板面為工具,行惡意攻擊 特定球員/球隊/板友之實,
或挑起特定球迷之間之爭端.對於遭受人身攻擊之板友,若其原
言論並無任何爭議,則板主有權加重攻擊者之處分。
(註:引戰程度嚴重或人身攻擊之藏頭文除刪文外,視同違規一次,崩潰一詞,
如明確指涉球迷或板友ID,亦為挑起爭端之範疇.)
板規三找不到任何符合事實的證據,提出"媽媽"一詞,等同於[行惡意攻擊 特定球員/球隊/板友之實,
或挑起特定球迷之間之爭端]嗎? 媽媽是偉大的 我看不出打"媽媽"一詞等同攻擊板友之意
那照版主的邏輯 "爸爸""老師"一詞也不能用??? NBA板規可沒有說到這些 水桶之理由?
------------------------------------------------------------------------------
以下為板主回我的申訴信中提到
文章內容包含推文 完全未牽扯到母親的字眼
板友試圖利用 文字遊戲
逞口舌之快 意圖不軌
事後又寄信給本人 辱罵本人腦殘
使本人更覺得判決無誤
敢作敢當 七天而已
板務有興趣可以逛逛NBA板 我舉個例子給你參考
包含標題與內容 完全沒提到"Kobe"這位球員的文章
底下推文可以充滿"強爆""丹佛婦女""狗鼻"之字眼
如果如板主回文信中所言 NBA板一天起碼要水桶50人以上
NBA板一概視而不見 雙重標準到我看你不爽就水桶你?
請證明我的推文確實是利用文字遊戲 逞口舌之快 意圖不軌
否則 我的推文就只是陳述事實 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此版主之指控
媽媽的東西 確實就是"媽的" 我是抱著尊敬之心提到"媽媽"一詞
再者 本人申訴信裡 沒有辱罵板主腦殘之字眼
此板主水桶人的文章中 很喜歡用"本王""本帥""有沒有把它放在眼裡"
我是活在威權時代嗎? 這種版主非常不適任 麻煩明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87.159
※ 編輯: kiminn 來自: 114.40.87.159 (10/08 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