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fred (Keine Ahnung)
看板CourtBasketB
標題Re: [公告] 關於Sixers板5/19水桶案件 答辯與指控
時間Mon May 21 13:43:35 2012
※ 引述《AngeLucifer (ウソのうまい男)》之銘言:
: 只是覺得XD兩個字母打起來比哈哈哈哈哈哈省事多了.
: 當時時間是10:27, 莫約10:30之前, 我就收到了系統寄來的水桶訊息
1.請AngeLucifer將收到的水桶通知信件轉錄至本板作為證據。
2.文章分段時若使用"--"作為分隔,在回覆時會被當成簽名檔處理,無法引文,
可能的話請避免使用這個格式。謝謝。
3.等推文參加程序完成後,已經可以判決的部分我會先做出初步的裁決,
接下來的審理程序也會持續進行,請各位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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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9.125.165.60
1F:推 AngeLucifer:1.信件已刪, 系統應該有記錄吧? 再者他桶我同時就在推 05/21 14:05
2F:→ AngeLucifer:文底下回嗆了 2. 瞭解, 我會注意 05/21 14:06
3F:→ Alfred:你在該板於10:35分時還有推文,所以如果你不能提出信件證據 05/21 14:06
4F:→ Alfred:我手上就只有板主提出的證據。 05/21 14:07
5F:→ Alfred:我重看一遍發現是我眼花了,那個應該是你的分身。 05/21 14:09
6F:推 AngeLucifer:目前關於時間我能佐證的是我於賽板LIVE文中10:30時 05/21 14:12
7F:→ AngeLucifer:推了"我XD就被桶了" 05/21 14:12
8F:→ AngeLucifer:如果當時我沒有被桶的話應該不會無端端生出這話來 05/21 14:12
9F:→ Alfred:就常理推論是這樣沒錯,不過我會用其他的方式調查證據。 05/21 14:13
10F:→ Alfred:這個部分暫時到此為止。如果你之後還有收到類似的證據請務 05/21 14:13
11F:→ Alfred:必要保留起來,這樣我們做事情比較方便。 05/21 14:13
12F:推 AngeLucifer:瞭解, 因為其後寄信來要求罷免的人數眾多, 刪信時一沒 05/21 14:14
13F:→ AngeLucifer:注意就砍了Orz 05/21 14:14
14F:推 zerohero:在信件區裡按"~~" 可以撿回刪除的信件 05/21 14:19
15F:推 AngeLucifer:喔喔喔喔真的耶不過上面只有標刪除時間XDrz 05/21 14:22
16F:推 chsh320:疑 我按~~真的可以檢回信件耶 05/21 14:54
17F:推 permoon:在信箱按~~後,在要撿回的文章前面按x,就可以救回文章 05/21 15:34
18F:推 ZIDENS:回覆用R就可以了... 05/21 23:23
19F:→ Alfred:用Repost會造成引文與回文不分的情形 05/21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