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fred (Keine Ahnung)
看板CourtBasketB
标题Re: [公告] 关於Sixers板5/19水桶案件 答辩与指控
时间Mon May 21 13:43:35 2012
※ 引述《AngeLucifer (ウソのうまい男)》之铭言:
: 只是觉得XD两个字母打起来比哈哈哈哈哈哈省事多了.
: 当时时间是10:27, 莫约10:30之前, 我就收到了系统寄来的水桶讯息
1.请AngeLucifer将收到的水桶通知信件转录至本板作为证据。
2.文章分段时若使用"--"作为分隔,在回覆时会被当成签名档处理,无法引文,
可能的话请避免使用这个格式。谢谢。
3.等推文参加程序完成後,已经可以判决的部分我会先做出初步的裁决,
接下来的审理程序也会持续进行,请各位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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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99.125.165.60
1F:推 AngeLucifer:1.信件已删, 系统应该有记录吧? 再者他桶我同时就在推 05/21 14:05
2F:→ AngeLucifer:文底下回呛了 2. 了解, 我会注意 05/21 14:06
3F:→ Alfred:你在该板於10:35分时还有推文,所以如果你不能提出信件证据 05/21 14:06
4F:→ Alfred:我手上就只有板主提出的证据。 05/21 14:07
5F:→ Alfred:我重看一遍发现是我眼花了,那个应该是你的分身。 05/21 14:09
6F:推 AngeLucifer:目前关於时间我能佐证的是我於赛板LIVE文中10:30时 05/21 14:12
7F:→ AngeLucifer:推了"我XD就被桶了" 05/21 14:12
8F:→ AngeLucifer:如果当时我没有被桶的话应该不会无端端生出这话来 05/21 14:12
9F:→ Alfred:就常理推论是这样没错,不过我会用其他的方式调查证据。 05/21 14:13
10F:→ Alfred:这个部分暂时到此为止。如果你之後还有收到类似的证据请务 05/21 14:13
11F:→ Alfred:必要保留起来,这样我们做事情比较方便。 05/21 14:13
12F:推 AngeLucifer:了解, 因为其後寄信来要求罢免的人数众多, 删信时一没 05/21 14:14
13F:→ AngeLucifer:注意就砍了Orz 05/21 14:14
14F:推 zerohero:在信件区里按"~~" 可以捡回删除的信件 05/21 14:19
15F:推 AngeLucifer:喔喔喔喔真的耶不过上面只有标删除时间XDrz 05/21 14:22
16F:推 chsh320:疑 我按~~真的可以检回信件耶 05/21 14:54
17F:推 permoon:在信箱按~~後,在要捡回的文章前面按x,就可以救回文章 05/21 15:34
18F:推 ZIDENS:回覆用R就可以了... 05/21 23:23
19F:→ Alfred:用Repost会造成引文与回文不分的情形 05/21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