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plite (票爺是民主的燈塔)
看板CourtBasketB
標題Re: [申訴] Mavericks板ISnathan板主處置不公
時間Mon Aug 29 23:37:24 2011
※ 引述《farewell324 ()》之銘言:
: 小組長若站在版主立場如此認定不處分JYHong
: 那麼表示小組長亦認為先前now3因此文字獄被處分不妥吧!
: 版主不應對此公開向該使用者道歉嗎?
: 至於此案的判決我覺得莫名其妙
: 我申訴的是版主執行水桶標準不一,對於老版友可以念其舊情而不處分
: 結果小組長跳出來幫版主找了個不處分的理由也就罷了
: 我卻也沒看到應該處理now3的理由
: 想請教小組長的是,未來此類推文究竟構不構成版主水桶人的理由?
: 還是得如版主所言視其"貢獻度"來量刑?
: 辛苦了~
依據群組長先前宣示的申訴案處理原則,這類標題為「板主不公」的
申訴,需將其認定為對水桶本身的申訴。也就是依據這樣的原則,才
會將你這個案子當成對 JYHong 君的檢舉來處理。
對於這個檢舉,我這邊所持的見解是,你並非 JYHong 君發言的受害
人,雖然「小可愛」確實是部分板友對你的代稱,但由於係爭原文中
並沒有你的發言,加上 JYHong 君本人否認是在指涉你,是故難以認
定其為對你的攻擊發言,也因此不予處分。
如果你堅持要檢舉板主執法不公,在我對 JYHong 的發言已經作出裁
定的狀況下,你的申訴不適用群組長宣示的原則,你必須自負舉證責
任。
至於什麼行為構不構成桶人理由,這部分你該問的是對看板違規有處
分權的板主。
籃球群組 Hopl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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