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vO (OuO)
看板SP2_Baseball
標題[申訴] (Elephant) 2026/5/22
時間Fri May 22 05:46:02 2026
[Ⅰ] 申訴對象:(請於下一行說明看板名稱及板主代號)
Elephant版 msarthur版主
[Ⅱ] 申訴人所受板務之處分:(請於下一行附上板主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1fzpfMxz (Elephants)
[Ⅲ] 申訴人溝通層級之提案:(請於下一行附上溝通層級提案之文章代碼)
#1f-RyZZq (SP1_Baseball)
[Ⅳ] 申訴人之主張:(請於下一行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原處分對引戰與性別歧視之認定屬過度擴張解釋,懇請撤銷原判並解除水桶。
[Ⅴ] 申訴理由及說明:(請於下一行進行陳述)
一、申訴主旨
原處分以本人推文認定違反 Elephants板 B-3引戰、D-2性別歧視,並以累犯合併加重
處以20+180=200天水桶。惟就原文脈絡、語義結構及板主於溝通階段之說明觀之,原處分
對構成要件之認定均有明顯偏差:其一,將基於球隊戰績所為之評論,逕行擴張為引戰;
其二,將未含任何性別要素之批評語句,逕自推定為性別歧視,屬主客體錯置。另就加重
處分部分,前案累犯基礎是否有效,仍待釐清。本案處分顯有推論跳躍與裁量失衡之虞,
爰依板規提起上訴,懇請小組長明察並撤銷原判。
二、爭議判決推文內容與語境
#1fzpfMxz (Elephants)
https://webptt.com/m.aspx?n=bbs/Elephants/M.1777810006.A.EFD.html
噓 OvvO: 當然是阿 吃進體內的有毒沙拉還沒完全排泄掉 05/03 18:34
噓 OvvO: 不就狗去豬來 騎士團還想幫沙拉洗白啊 可悲 05/03 18:35
B-3 引戰+D-2 性別歧視 第二犯 水桶20+180=2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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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推文所指涉之背景,係中信兄弟連續兩年更換打擊教練後,團隊打擊成績仍持續下滑
之客觀現象。所謂「毒沙拉還沒完全排泄掉」,實為形容「前任教練對選手打擊機制殘留
之負面影響」的具象化借代。猶如人體攝入有害物質必須經過時間代謝,選手被錯誤改造
之肌肉記憶與擊球策略,亦無法因跨年更換教練便瞬間修正;其語意傳達之核心,乃「執
教遺毒尚在持續發酵,無法立即排除」,純屬對執教後果延續性之合理修辭評論。
然板主對該語句之裁定,全然抽離推文所處之客觀評論語境。板主未盡整體脈絡審查,僅
憑字詞表面之刺激性與主觀感受,便取代對文義事實之判斷,將合理的借代修辭誤當作違
規態樣。
是以,該語句根本欠缺 B-3 板規所要求「無端挑釁」或「製造衝突」之構成要件。原處
分刻意無視此乃基於球隊表現之合理公評,逕自將修辭批判拔高為引戰違規,其論證顯已
完全喪失事實與法理基礎。
三、針對 B-3(引戰)之抗辯:評論內容與引戰效果之因果斷裂
(一)本件爭點在於是否屬「無事實基礎之挑釁」,而非是否用語尖銳。
該推文之核心,始終是對球隊兩度更換打擊教練後,團隊打擊成績仍持續退步之現象所作
評論。此一評論雖屬尖銳、帶有譏諷,但其所指向者仍是可由戰績與團隊表現檢驗之客觀
事實,並非無中生有地挑起衝突。板主若僅以「毒」或「排泄」一詞即認定引戰,等於將
「語氣辛辣」直接等同「違反 B-3」,中間缺乏必然之因果鏈,與板規要求之構成要件並
不相符。
(二)「狗去豬來」與「毒沙拉」均屬修辭性評論,不應逕自擴張為引戰。
「狗去豬來」屬台灣社會常見之修辭性俚語,係對連續兩年更換打擊教練後,團隊打擊成
績持續下滑之借代概括;「毒沙拉還沒完全排泄掉」則是在延續前文脈絡下,指出前任教
練對選手打擊機制殘留之負面影響。換言之,即便用語尖銳,仍屬對執教成果與球隊表現
的合理公評。板主將爭點集中於單一詞彙,卻忽略背後球隊表現與教練更替之後果,致
使 B-3 之適用邊界失去可預見性與一致性。
四、針對 D-2(性別歧視)之抗辯:性別要素不存在與主體錯置
(一)原推文並無任何性別要素,構成要件顯有不備。
試問該推文中,究竟哪一個字眼含有性別要素?原推文未出現任何性別詞彙,亦未對女性
或男性作比較、貶抑或差別待遇。本人於溝通階段也明確指出,「騎士團」在現今網路語
境下,係指「盲目護航之群體」,批判焦點在於「無腦護航行為」,而非性別。板主若欲
認定 D-2,應先舉證推文中存在性別要素;若無從舉證,則僅憑主觀聯想即推定性別歧視
,屬嚴重的推論跳躍。
(二)即便採板主最不利之解釋,主體亦屬錯置。
退萬步言,縱使將「騎士團」理解為板主於溝通文中所稱「因女性身分而給予差別待遇」
之群體,真正構成「因性別給予差別待遇」之主體,也應是那些盲目護航者。本人在本案
中所扮演之角色,僅是對該「護航現象」提出批評之第三人。板主卻將「批判護航現象」
直接等同於「性別歧視」,此一推論實係將行為批評者誤當為歧視實施者,主客體關係明
顯倒置。若此邏輯成立,則任何批評護航現象之文字皆可任意納入 D-2,顯違法理。
五、關於累犯與加重處分之基礎:前提存疑與裁量失衡
本案被合併重判至 200 天,關鍵在於板主將其認定為累犯。然前案(文章代碼:
#1epfsWAK (Elephants))之累犯基礎是否有效,實有待釐清。
(一)前案處分之前提存疑
去年(2025/09/20)前案中,本人僅因評論該名女性教練享有「性別紅利」(意指其因中
職首位女打擊教練身分,獲得不成比例之海量媒體報導與轉播鏡頭,對比今年日籍教練之
曝光度即為明證,此乃社會與傳播學客觀現象),即遭板主以C-1d性別歧視處分。將客觀
描述媒體效應之詞彙直接擴張為性別歧視,要件本已不備。
(二)累犯基礎之正當性瑕疵
經查,本人於前案發生前,已有長達2年(2023至2025年)在 Elephant版未有任何水桶
紀錄。板主卻於該次公告中,在加重處分之前提不明之下,逕自冠以「二犯」之名處以
60 天水桶。
(三)加重處分失其附麗:基於瑕疵前案所累加之處分欠缺法理正當性
前案處分本已存在重大爭議:在實體認定上,將「客觀評論媒體效應」之言論逕自曲解為
性別歧視;在程序認定上,更於缺乏有效前科之前提下,率爾以「累犯」名義加重裁罰。
如今,板主再度將本案中「對該教練殘留執教成效之探討」以及「對盲目護航現象之批評
」,強行套用要件不備之 D-2 條款,並直接延續前案極具瑕疵之累犯紀錄,將罰度大幅
加重至 180 天。
此種作法,顯已非就個案進行獨立客觀審查,而是以前案失當之認定作為本案之推定基礎
。 板主連續將客觀評論曲解為歧視,並以錯誤前提層層放大處分效果之行為,已嚴重逾
越合理之自由心證。此舉不僅構成裁量權之濫用,更徹底喪失板主執行板規應有之客觀中
立性與法理正當性。
六、結論
綜上所述,原處分對 B-3 與 D-2 之認定,不僅將具備明確事實基礎之球隊戰績評論,過
度擴張解讀為引戰;更在推文毫無性別要素之情形下,以主觀聯想取代要件審查,陷於主
客體完全顛倒之邏輯謬誤。
其後,板主復援引實體與程序皆具重大瑕疵之前案作為累犯基礎。前案既已將「客觀評論
媒體效應」之言論曲解為性別歧視,板主於本案中,又再度將「探討殘留執教成效」與「
批評盲目護航者」之合理公評,逕自套用 D-2 條款。此種以前案錯誤認定作為本案推定
與加重之基礎,使罰度層層疊加至 200 天之作法,已使該重罰喪失獨立之法理正當性。
此舉嚴重逾越合理之自由心證,偏離中立審查與比例原則,實構成裁量權之濫用。
懇請小組長明察秋毫,正視原處分於「要件認定」與「累犯加重」上之雙重違誤,依文義
、語境與構成要件重新審視本案,並撤銷本次 200 天之水桶處分。以期回復客觀、可驗
證且一致之判斷標準,導正看板內過度擴張之文字審查,維護使用者之正當言論權益。
[Ⅵ] 申訴文件之附註(若無法提供申訴文件,請於下一行說明原因)
(一)前一次被判性別歧視之公告文章
#1epfsWAK (Elephants)
https://webptt.com/m.aspx?n=bbs/Elephants/M.1758371232.A.294.html
噓 OvvO: 打擊教練有點自知之明快點辭職吧 不要再享受性別紅利了 09/20 20:05
C-1 推發文內含有性騷擾或任何形式歧視之文字或圖片
二犯,水桶60天
(二)客觀數據
中信兄弟2025與2026更換打擊教練後
團隊打擊成績逐年退步
https://www.cpbl.com.tw/team/teamscore?ClubNo=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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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oon182 : 禮拜一前結案 05/29 20:43
2F:推 coon182 : 尚有部分資料需統整,延後三天結案 06/01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