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njiro (炭治郎)
看板SP2_Baseball
標題[申訴] (Baseball) 2025/4/4
時間Fri Apr 4 01:18:53 2025
[Ⅰ] 申訴對象:(請於下一行說明看板名稱及板主代號)
Matthew10244
[Ⅱ] 申訴人所受板務之處分:(請於下一行附上板主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B-2 90天 B-17 30天+退文
合計120天+退文
#1dwbAAbU (Baseball)
[Ⅲ] 申訴人溝通層級之提案:(請於下一行附上溝通層級提案之文章代碼)
撤銷B-17判決
#1dwn4AjI (SP1_Baseball)
[Ⅳ] 申訴人之主張:(請於下一行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撤銷判決
[Ⅴ] 申訴理由及說明:(請於下一行進行陳述)
對板主的溝通回應感覺非常敷衍以及遺憾
1F:→ Matthew10244: 特別指出性別年齡 無明確依據和執教能力、效果相關 04/01 18:00
2F:→ Matthew10244: 不再回應 04/01 18:00
板主這樣的回應等於指出年齡與性別等同引戰
幾乎等於把年齡跟性別當成棒球板禁詞
況且我也只在文章開頭提及一次,也有於推文回覆中強調我並沒有針對性別
但板主決定無視
那請問這篇文章
[討論] 佐佐木是不是選錯隊了
依照Matthew10244板主的標準
絕對也是B-2吧?
裡面也講到他像個小朋友一樣,沒有抗壓性
那是不是也有B-17引戰嫌疑?
我的文章jack34031板主的標準是不罰 沒有B-2也沒有B-17
Matthew10244則是判決B-2跟B-17
您希望我進入水桶
我就認了
但判決我B-17我真的覺得是對我非常惡意的
B-17是棒球板扣除C類外與B-18
是棒球板最上位最嚴厲的板規
如果你這樣濫用濫解讀此板規
過去有多位棒球板板主都是因為過度解讀B-17
導致任期不長
我再強調一次,我沒有針對性別跟年紀
我文章也講了,足球教練Boas當了10多年助教才當上主教練
他當上主教練時32歲(文章中沒提及)
我的重點一直是資歷
還是莎菈明明是女性,我文章要把他寫成男性?
她年紀28歲也是事實
林佳緯19歲被說態度不佳這樣算不算引戰?
彭政閔40歲跑壘慢跑這樣算不算引戰?
引戰文章不是只看到幾個字或者看看推噓文風向就判罰
那這樣很多討噓的文章或新聞是不是全部都是引戰文?
身為一個裁決者判罰時針對ID或有所偏心
那我真的對往後的板務感到相當擔憂
我自認我的文章並非無意義問問 更沒有引戰
但我也明白您的想法
麻煩上位裁決者做出公平合理的裁判
謝謝
[Ⅵ] 申訴文件之附註(若無法提供申訴文件,請於下一行說明原因)
由信箱轉錄至此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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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訴人請詳閱並務必遵守本板置底之使用規則,並確實填寫申訴文。
※ 請以轉錄方式提供所有申訴文件,相關轉錄文章皆禁止使用者進行編輯。
※ 請注意!若申訴人不遵守格式及相關規則者,小組長得拒絕處理該上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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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94.5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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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Tanjiro : 由於coon182有參與本次判決 04/04 01:22
4F:→ Tanjiro : 希望此人能迴避此次申訴判決,謝謝 04/04 01:22
5F:→ Tanjiro : 另外此檢舉案有程序上的疏失 04/04 01:54
6F:→ Tanjiro : 小組長或群組長是否同意我編輯此文將該疏失一併討論 04/04 01:54
7F:推 coon182 : 由於本人有參與判決,故本案將由群組長另行指派 04/04 10:36
8F:推 coon182 : 請等候群組長,感謝您 04/04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