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studio (agGREssion)
看板CourtBasebal
標題Re: [檢舉] lions板務(hankwu、Sheng98)怠職
時間Tue Apr 26 10:33:17 2016
裁定:
本案退回
理由:
1.未符合標題格式
請見置底文,未符合格式的檢舉案件本人一概不受理。
2.此案仍處於「溝通階段」
申訴人認為此案件還處於溝通階段,「本人和板務兩造並無任何停止溝通之協議」
,因此主張兩名板主未即時回應,「應視為怠職」。
小組長認為本案確實還在溝通階段,但不同意申訴人論點。
我並未從申訴人提供的系列文當中,感受到申訴人確實要與板主群溝通的意思。當
然申訴人可以據理力爭,但是從過程當中我覺得申訴人並未發揮同理心,試圖與板
主群藉由溝通程序交換彼此思想差異,並釐出一條雙方都能理解的方案。簡單來說
這個案件目前就是各說各話,我不覺得這會導出什麼好的溝通結果。
至於板主怠職與否,因為本案退件,因此小組長暫不判斷。
若申訴人還願意與板主群溝通的話,請真的、好好的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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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5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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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說明:修改理由1錯字。
※ 編輯: JUNstudio (59.115.55.140), 04/26/2016 11:01:34
1F:推 success0409 : 本人是否可以針對組長判決提出判決缺失之處? 04/26 18:12
2F:→ JUNstudio : 不行。因為本案不成立。 04/26 20:36
3F:→ JUNstudio : 而且本案未立案,不會有「判決」這種結果。如果你是 04/26 20:40
4F:→ JUNstudio : 要針對我的理由 2提出異議的話,請恕我無意回覆,因 04/26 20:40
5F:→ JUNstudio : 為這篇重點在理由 1,請搞清楚規則與程序再來。 04/26 20:40
6F:→ success0409 : OK 既然組務都知道2.是值得討論之處 也不多做回應 04/26 20:44
7F:→ success0409 : 確實1.的部分沒有問題 完全符合程序正義 04/26 20:44
8F:→ JUNstudio : 請當事人不要任意曲解小組長的說法,我並沒有認定理 04/27 00:13
9F:→ JUNstudio : 由 2是值得討論,我之前的推文已經說明我無意回覆。 04/27 00:14
10F:推 success0409 : (1)「值得討論」只是我不想用「有爭議」這樣直接的 04/27 00:50
11F:→ success0409 : 用詞,我也沒認為你「想要討論」 04/27 00:50
12F:→ success0409 : (2)你可以禁止討論,但無權控制我認為有爭議與否 04/27 00:52
13F:→ JUNstudio : 不要玩文字遊戲 =_____= 04/27 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