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1_Basket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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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建議對象:(請於下一行說明看板名稱及板主代號) NBA saturday5566 / EZ78 [Ⅱ] 建議案之主張:(請於下一行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建議刪除文章應取得板主群共識才能執行、或是事後其他板主應檢視之 [Ⅲ] 建議理由及說明(請於下一行進行陳述) 雖然說一直以來板主都可以直接砍除文章 但我認為有些文章的砍除標準涉及自由心證 例如A板主認為違反2-?、B板主可能不這麼認為 板主群意見分歧卻刪文,又無法以此救濟 之前亦曾發生過有板友的文章被板主刪除前 已經在檢舉板遭到檢舉 然而A板主認為違規直接刪除 B版主卻在不久後於檢舉文底下表示"不到" 對於這種情況,也曾經請教過板主 板主卻說執行溝通、申訴時原則上只由刪文的那位板主(A)負責 另一位不知情的版主(B),原則上應該無條件支持處分者(A) 我認為這樣的判決缺乏正當性 單一板主若刪文標準無法受其他板主檢視 受處分者等於直接在溝通這一關就遭拒於門外 (因為只有刪文的版主參與溝通,要怎麼改判) 少了一個可能的救濟機會 這樣單一板主想刪就刪、不必受到公開檢視的做法,是可檢討的 因此我的建議有以下幾點方案參考: 方案1. 維持單一板主可刪文,但其他板主應參與救濟 維持現行做法 然而受處分者提出溝通、申訴案時 其他不知情的板主若有不同意見 應在溝通案中明確表達,給予改判機會 方案2. 除了2-1等明確條文,其餘可考慮改成受理檢舉方可刪除 2-1是一翻兩瞪眼的規範 不到150當然可直接刪除 然而其餘涉及自由心證板規者 如引戰文、比較文難以一言以蔽之判斷者 應在遭到檢舉、達成合議或多數決共識後 方可執行刪除 以增加判決之公正、公開性 -- ※ 板務案請詳閱並務必遵守本板置底之使用規則,並確實填寫板務建議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5.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P1_Basket/M.1683623588.A.62E.html
1F:推 JUNstudio : 有些文章有即刻刪文之必要,等到取得共識太浪費時間 05/09 17:30
2F:→ rothanlin : 如果這樣那就方案一,至少其他不知情的板主要有事 05/09 17:34
3F:→ rothanlin : 後檢視的可能 05/09 17:34
4F:→ rothanlin : 而非只有刪文者主導救濟程序 05/09 17:35
※ 編輯: rothanlin (140.112.25.98 臺灣), 05/09/2023 17:39:08
5F:推 saturday5566: 覺得自己被刪文不合理就去自己申訴刪文的板主,沒 05/09 20:33
6F:→ saturday5566: 理由要增加所有板主不必要的工作量,拒絕此提案 05/09 20:33
7F:→ rothanlin : 因為刪文的板主幾乎不可能改判,這樣幾乎等同直接 05/09 21:10
8F:→ rothanlin : 宣告跟小組長申訴 05/09 21:10
9F:→ rothanlin : 板主群不就是應該適時彼此制衡 05/09 21:11
10F:→ rothanlin : 當一個板主刪文標準出現爭議,為何不允許其他版主 05/09 21:12
11F:→ rothanlin : 發表意見,這樣溝通案有什麼意義 05/09 21:12
12F:→ pneumo : 由刪文的板主回答 這樣的溝通怎麼會沒意義? 05/10 09:49
13F:→ pneumo : 不同意板主回覆意見就上SP2 這樣子的程序有什麼問題 05/10 09:51
14F:→ pneumo : 就因為您預設板主幾乎不可能改判 就要改程序? 05/10 09:52
15F:→ pneumo : 有多位板主存在時 某些案子會採共識 有明顯違規時 05/10 09:53
16F:→ pneumo : 其中一位板主就可以先處理 之後若有板友有意見提申 05/10 09:54
17F:→ pneumo : 訴 就由做出該處理的板主回答 這樣子有什麼奇怪嗎? 05/10 09:54
18F:→ rothanlin : 萬一其他板主不同意刪文理由,你們怎麼看待這件事 05/10 11:02
19F:→ rothanlin : 比如某位板主刪文,另一位板主在檢舉文判不到 05/10 11:10
20F:→ rothanlin : 請問這種情形到底該如何處理? 05/10 11:10
21F:→ pneumo : 從有檢舉板以來 就沒發生過這種情形 05/10 11:49
22F:→ pneumo : 就算將來發生 就板主討論最後結果就好 組務沒什麼 05/10 11:50
23F:→ pneumo : 可以干涉 更不應該干涉 05/10 11:51
24F:推 Vedan : 按照你這邏輯,板主判決推文該水桶不也是因為自己認 05/10 12:20
25F:推 Vedan : 為該判才判,後面也不太可能因為溝通而改判,所以這 05/10 12:20
26F:推 Vedan : 樣溝通也沒意義囉? 05/10 12:20
27F:推 sckennytang : 目前板面上很像也沒類似案件 05/10 19:23
28F:推 sckennytang : 如果有這種狀況 直接申訴就好 這次提案的確沒什麼特 05/10 19:26
29F:推 sckennytang : 殊或必要性 05/10 19:26
30F:→ rothanlin : 平常的推文判決已經達成共識,但刪文可能沒有 05/10 20:39
31F:→ rothanlin : 因此希望在溝通案中讓不知情的板主參與 05/10 20:40
32F:→ rothanlin : 否則只有一位板主溝通根本不可能改判 05/10 20:40
33F:→ rothanlin : 至於你講的推文是另一件事,可以另外討論 05/10 20:40
34F:→ rothanlin : 我是不知道讓其他版主參與溝通有哪裡不妥啦 05/10 20:41
35F:→ rothanlin : 不理解為何組務們一面倒的抗拒讓所有板主參與救濟 05/10 20:42
36F:→ rothanlin : 況且也沒有板規明文禁止沒刪文的板主發表意見 05/10 20:44
37F:→ rothanlin : 如果說反對的理由只是因為浪費時間,我也無可奈何 05/10 20:48
38F:推 pneumo : 我是不知道你讓其他板主參與溝通有哪裡比較好啦 05/10 21:25
39F:→ pneumo : 我也不理解組務們一面倒跟你講就跟刪文板主溝通 05/10 21:26
40F:→ pneumo : 況且另外的板主想不想發表意見是他的決定 05/10 21:28
41F:→ pneumo : 組務們這樣跟你解釋你還是沒懂,我也無可奈何 05/10 21:29
42F:推 ZIDENS : 插個嘴嘴 05/10 21:56
43F:→ ZIDENS : 咱台籃板雖無明文規定但原則上是照這個想法行政的 05/10 21:57
44F:→ ZIDENS : 但如同群組長所言,確實會遇到無法多數決但文章有 05/10 21:59
45F:→ ZIDENS : 急迫性的狀況 05/10 21:59
46F:→ ZIDENS : 我們也滿常被罵要放多久還不處理的 05/10 21:59
47F:→ ZIDENS : 而且這是建立在我大部分很閒+姆咩跟馬來大部分都在 05/10 22:00
48F:→ ZIDENS : 的情況之下,還是很常被罵放太久 05/10 22:00
49F:→ ZIDENS : 在板主值勤時間大部分無法重疊的情況之下 05/10 22:01
50F:→ ZIDENS : 若要兩位先溝通完畢再決定要不要刪文 05/10 22:01
51F:→ ZIDENS : 很可能已經被洗到一兩頁後了 05/10 22:02
52F:→ ZIDENS : 以PTT的使用習慣來說一兩頁後跟刪文無異 05/10 22:02
53F:→ ZIDENS : 放兩天再刪那發文者要達到的目的基本上至少完成八成 05/10 22:02
54F:→ rothanlin : 可以第一時間刪OK,但救濟部分應該與這些原因無涉 05/10 22:30
55F:推 ZIDENS : 在能接受我的說法的前提之下,我認為救濟意義就不大 05/10 22:34
56F:→ ZIDENS : 了,因為後續有完整的申述管道,即使你認為執行者 05/10 22:34
57F:→ ZIDENS : 會堅持他的看法,但依舊有向上申述管道啊? 05/10 22:35
58F:推 ZIDENS : 即使照你所說的救濟條款實施,依目前兩位板主的情況 05/10 22:38
59F:→ ZIDENS : 就算兩票相異,也是需要尋求組長第三票,然後又陷入 05/10 22:39
60F:→ ZIDENS : 你所謂的執行者會堅持看法的迴圈 05/10 22:39
61F:→ ZIDENS : 對你來說不就等同於第一二階段都是在浪費時間跑行程 05/10 22:40
62F:→ ZIDENS : 嗎? 05/10 22:40
63F:推 ZIDENS : *應為申訴 05/10 22:43
64F:→ rothanlin : 那是因為現在只有兩名板主,若以後有多位板主會是 05/10 23:32
65F:→ rothanlin : 不同狀況 05/10 23:32
66F:推 ZIDENS : 但規則應該是通則吧 這個通則顯然沒辦法應付經常會 05/10 23:35
67F:→ ZIDENS : 出現的狀況不是嗎 05/10 23:35
68F:→ ZIDENS : 如果單純討論合理性的話,目前做法是相對合理和更能 05/10 23:39
69F:→ ZIDENS : 廣泛應用的 05/10 23:39
70F:→ ZIDENS : 個人認為你的論述主因較為偏向對板主的不信任 05/10 23:39
71F:→ ZIDENS : 換句話說若兩位板主都同意,大機率還是會上訴 05/10 23:40
72F:→ ZIDENS : 這跟機制本身流程已經無關了 05/10 23:40
73F:→ ZIDENS : 如果是這種情況,增加其他板主、組長的論述 05/10 23:41
74F:→ ZIDENS : 都不影響你一定要上訴到贏的想法 05/10 23:41
75F:→ ZIDENS : 這只是在增加大家的工作量,而非本身機制有瑕疵 05/10 23:42
76F:推 kaotall : 路過吃瓜 ,快被笑死,所有版務,不就證明這是爛提案 05/10 23:51
77F:→ kaotall : 司馬昭之心,人人皆知;羅森林芝心,呵呵呵呵 05/10 23:52
78F:→ kaotall : 玩到被桶就想改程序,真的不好看 05/10 23:54
79F:推 xyz0123 : 被桶改刪文程序不然就改水桶規定 你們這群人真當自 05/11 08:54
80F:→ xyz0123 : 以為是土皇帝啦 05/11 08:54
81F:→ rothanlin : 這樣理解了,感謝Z板的解釋 05/11 10:20
82F:推 JUNstudio : 不過刪文後還是可由板主自看板回收桶取回,如果申 05/11 14:43
83F:→ JUNstudio : 訴結果是組長認為需將該文回復原狀時,文章都能找 05/11 14:43
84F:→ JUNstudio : 得到,所以不會有無法救濟的狀況啦~別擔心~ 05/11 14:43
85F:推 kaotall : 之前有個勇迷被桶,就說要改成上訴定讞才能執行水 05/12 09:12
86F:→ kaotall : 桶 05/12 09:12
87F:→ kaotall : 現在又一個發引戰文,要改成版主們同意才能刪 05/12 09:13
88F:推 Magic0312 : 現在不就是因為有疑似雙標的情況發生? 05/12 10:53
89F:→ Magic0312 : 當初說好為了預防板皇所以改投票制 05/12 10:54
90F:→ Magic0312 : 那又為什麼可以一個板主判不到,另一個板主直接砍文 05/12 10:54
91F:→ Magic0312 : 羅森林被桶,之後有個90%相似的裁判報告文,明擺著 05/12 10:55
92F:→ Magic0312 : 說勇士主場黑哨,也有人引戰被釣到進桶,結果該文被 05/12 10:56
93F:→ Magic0312 : 檢舉板主直接說不到,這樣的情況大家都認為沒問題? 05/12 10:56
94F:推 Max7169 : 拜託 裁判報告這種客觀事實,前例也一堆的結果就那 05/12 11:11
95F:→ Max7169 : 篇被刪被桶 你怎麼會覺得他們不雙標 立場那麼明顯 05/12 11:11
96F:→ Max7169 : 還好意思自以為是 05/12 11:11
97F:推 pneumo : @Magic0312,請問rothanlin 那篇,有另外一個板主說 05/12 13:23
98F:推 pneumo : 不到嗎? 05/12 13:23
99F:推 pneumo : 麻煩您提供證據給組務參考 05/12 13:24
100F:推 elvita : 波比那篇裁判報告跟森林真的90%像 結果沒事 05/13 01:56
101F:→ Vedan : 在這底下請勿離題,覺得雙標可以去sp2檢舉,這篇是 05/13 06:26
102F:→ Vedan : 針對板務提案 05/13 06:26
103F:→ Vedan : 還有,請針對提案內容發表意見,而不是藉提案之名再 05/13 06:28
104F:→ Vedan : 吵一次案主文章的事情,案主覺得自己被冤枉也可以再 05/13 06:28
105F:→ Vedan : 去申訴 05/13 06:28
106F:→ Vedan : 最後請不要私信騷擾組務人員 05/13 06:29
107F:推 Vedan : 有事情都直接上組務,感謝 05/13 06:29
108F:推 kaotall : 勇迷不要雙標,波比那篇明明給連結就是最後兩分鐘, 05/13 09:50
109F:→ kaotall : 翻譯也是最後兩分鐘,也沒說甚麼最後正常判就不會輸 05/13 09:50
110F:→ kaotall : 這種帶風向心得 05/13 09:50
111F:→ kaotall : 你們的羅森林連結明明超多個裁判報告,故意翻一兩個 05/13 09:52
112F:→ kaotall : 帶風向,再加上心得引戰,活該下去 05/13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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