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1_Basket 板


LINE

[Ⅰ] 建议对象:(请於下一行说明看板名称及板主代号) NBA saturday5566 / EZ78 [Ⅱ] 建议案之主张:(请於下一行以一句话简要说明) 建议删除文章应取得板主群共识才能执行、或是事後其他板主应检视之 [Ⅲ] 建议理由及说明(请於下一行进行陈述) 虽然说一直以来板主都可以直接砍除文章 但我认为有些文章的砍除标准涉及自由心证 例如A板主认为违反2-?、B板主可能不这麽认为 板主群意见分歧却删文,又无法以此救济 之前亦曾发生过有板友的文章被板主删除前 已经在检举板遭到检举 然而A板主认为违规直接删除 B版主却在不久後於检举文底下表示"不到" 对於这种情况,也曾经请教过板主 板主却说执行沟通、申诉时原则上只由删文的那位板主(A)负责 另一位不知情的版主(B),原则上应该无条件支持处分者(A) 我认为这样的判决缺乏正当性 单一板主若删文标准无法受其他板主检视 受处分者等於直接在沟通这一关就遭拒於门外 (因为只有删文的版主参与沟通,要怎麽改判) 少了一个可能的救济机会 这样单一板主想删就删、不必受到公开检视的做法,是可检讨的 因此我的建议有以下几点方案参考: 方案1. 维持单一板主可删文,但其他板主应参与救济 维持现行做法 然而受处分者提出沟通、申诉案时 其他不知情的板主若有不同意见 应在沟通案中明确表达,给予改判机会 方案2. 除了2-1等明确条文,其余可考虑改成受理检举方可删除 2-1是一翻两瞪眼的规范 不到150当然可直接删除 然而其余涉及自由心证板规者 如引战文、比较文难以一言以蔽之判断者 应在遭到检举、达成合议或多数决共识後 方可执行删除 以增加判决之公正、公开性 -- ※ 板务案请详阅并务必遵守本板置底之使用规则,并确实填写板务建议案。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40.112.25.98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P1_Basket/M.1683623588.A.62E.html
1F:推 JUNstudio : 有些文章有即刻删文之必要,等到取得共识太浪费时间 05/09 17:30
2F:→ rothanlin : 如果这样那就方案一,至少其他不知情的板主要有事 05/09 17:34
3F:→ rothanlin : 後检视的可能 05/09 17:34
4F:→ rothanlin : 而非只有删文者主导救济程序 05/09 17:35
※ 编辑: rothanlin (140.112.25.98 台湾), 05/09/2023 17:39:08
5F:推 saturday5566: 觉得自己被删文不合理就去自己申诉删文的板主,没 05/09 20:33
6F:→ saturday5566: 理由要增加所有板主不必要的工作量,拒绝此提案 05/09 20:33
7F:→ rothanlin : 因为删文的板主几乎不可能改判,这样几乎等同直接 05/09 21:10
8F:→ rothanlin : 宣告跟小组长申诉 05/09 21:10
9F:→ rothanlin : 板主群不就是应该适时彼此制衡 05/09 21:11
10F:→ rothanlin : 当一个板主删文标准出现争议,为何不允许其他版主 05/09 21:12
11F:→ rothanlin : 发表意见,这样沟通案有什麽意义 05/09 21:12
12F:→ pneumo : 由删文的板主回答 这样的沟通怎麽会没意义? 05/10 09:49
13F:→ pneumo : 不同意板主回覆意见就上SP2 这样子的程序有什麽问题 05/10 09:51
14F:→ pneumo : 就因为您预设板主几乎不可能改判 就要改程序? 05/10 09:52
15F:→ pneumo : 有多位板主存在时 某些案子会采共识 有明显违规时 05/10 09:53
16F:→ pneumo : 其中一位板主就可以先处理 之後若有板友有意见提申 05/10 09:54
17F:→ pneumo : 诉 就由做出该处理的板主回答 这样子有什麽奇怪吗? 05/10 09:54
18F:→ rothanlin : 万一其他板主不同意删文理由,你们怎麽看待这件事 05/10 11:02
19F:→ rothanlin : 比如某位板主删文,另一位板主在检举文判不到 05/10 11:10
20F:→ rothanlin : 请问这种情形到底该如何处理? 05/10 11:10
21F:→ pneumo : 从有检举板以来 就没发生过这种情形 05/10 11:49
22F:→ pneumo : 就算将来发生 就板主讨论最後结果就好 组务没什麽 05/10 11:50
23F:→ pneumo : 可以干涉 更不应该干涉 05/10 11:51
24F:推 Vedan : 按照你这逻辑,板主判决推文该水桶不也是因为自己认 05/10 12:20
25F:推 Vedan : 为该判才判,後面也不太可能因为沟通而改判,所以这 05/10 12:20
26F:推 Vedan : 样沟通也没意义罗? 05/10 12:20
27F:推 sckennytang : 目前板面上很像也没类似案件 05/10 19:23
28F:推 sckennytang : 如果有这种状况 直接申诉就好 这次提案的确没什麽特 05/10 19:26
29F:推 sckennytang : 殊或必要性 05/10 19:26
30F:→ rothanlin : 平常的推文判决已经达成共识,但删文可能没有 05/10 20:39
31F:→ rothanlin : 因此希望在沟通案中让不知情的板主参与 05/10 20:40
32F:→ rothanlin : 否则只有一位板主沟通根本不可能改判 05/10 20:40
33F:→ rothanlin : 至於你讲的推文是另一件事,可以另外讨论 05/10 20:40
34F:→ rothanlin : 我是不知道让其他版主参与沟通有哪里不妥啦 05/10 20:41
35F:→ rothanlin : 不理解为何组务们一面倒的抗拒让所有板主参与救济 05/10 20:42
36F:→ rothanlin : 况且也没有板规明文禁止没删文的板主发表意见 05/10 20:44
37F:→ rothanlin : 如果说反对的理由只是因为浪费时间,我也无可奈何 05/10 20:48
38F:推 pneumo : 我是不知道你让其他板主参与沟通有哪里比较好啦 05/10 21:25
39F:→ pneumo : 我也不理解组务们一面倒跟你讲就跟删文板主沟通 05/10 21:26
40F:→ pneumo : 况且另外的板主想不想发表意见是他的决定 05/10 21:28
41F:→ pneumo : 组务们这样跟你解释你还是没懂,我也无可奈何 05/10 21:29
42F:推 ZIDENS : 插个嘴嘴 05/10 21:56
43F:→ ZIDENS : 咱台篮板虽无明文规定但原则上是照这个想法行政的 05/10 21:57
44F:→ ZIDENS : 但如同群组长所言,确实会遇到无法多数决但文章有 05/10 21:59
45F:→ ZIDENS : 急迫性的状况 05/10 21:59
46F:→ ZIDENS : 我们也满常被骂要放多久还不处理的 05/10 21:59
47F:→ ZIDENS : 而且这是建立在我大部分很闲+姆咩跟马来大部分都在 05/10 22:00
48F:→ ZIDENS : 的情况之下,还是很常被骂放太久 05/10 22:00
49F:→ ZIDENS : 在板主值勤时间大部分无法重叠的情况之下 05/10 22:01
50F:→ ZIDENS : 若要两位先沟通完毕再决定要不要删文 05/10 22:01
51F:→ ZIDENS : 很可能已经被洗到一两页後了 05/10 22:02
52F:→ ZIDENS : 以PTT的使用习惯来说一两页後跟删文无异 05/10 22:02
53F:→ ZIDENS : 放两天再删那发文者要达到的目的基本上至少完成八成 05/10 22:02
54F:→ rothanlin : 可以第一时间删OK,但救济部分应该与这些原因无涉 05/10 22:30
55F:推 ZIDENS : 在能接受我的说法的前提之下,我认为救济意义就不大 05/10 22:34
56F:→ ZIDENS : 了,因为後续有完整的申述管道,即使你认为执行者 05/10 22:34
57F:→ ZIDENS : 会坚持他的看法,但依旧有向上申述管道啊? 05/10 22:35
58F:推 ZIDENS : 即使照你所说的救济条款实施,依目前两位板主的情况 05/10 22:38
59F:→ ZIDENS : 就算两票相异,也是需要寻求组长第三票,然後又陷入 05/10 22:39
60F:→ ZIDENS : 你所谓的执行者会坚持看法的回圈 05/10 22:39
61F:→ ZIDENS : 对你来说不就等同於第一二阶段都是在浪费时间跑行程 05/10 22:40
62F:→ ZIDENS : 吗? 05/10 22:40
63F:推 ZIDENS : *应为申诉 05/10 22:43
64F:→ rothanlin : 那是因为现在只有两名板主,若以後有多位板主会是 05/10 23:32
65F:→ rothanlin : 不同状况 05/10 23:32
66F:推 ZIDENS : 但规则应该是通则吧 这个通则显然没办法应付经常会 05/10 23:35
67F:→ ZIDENS : 出现的状况不是吗 05/10 23:35
68F:→ ZIDENS : 如果单纯讨论合理性的话,目前做法是相对合理和更能 05/10 23:39
69F:→ ZIDENS : 广泛应用的 05/10 23:39
70F:→ ZIDENS : 个人认为你的论述主因较为偏向对板主的不信任 05/10 23:39
71F:→ ZIDENS : 换句话说若两位板主都同意,大机率还是会上诉 05/10 23:40
72F:→ ZIDENS : 这跟机制本身流程已经无关了 05/10 23:40
73F:→ ZIDENS : 如果是这种情况,增加其他板主、组长的论述 05/10 23:41
74F:→ ZIDENS : 都不影响你一定要上诉到赢的想法 05/10 23:41
75F:→ ZIDENS : 这只是在增加大家的工作量,而非本身机制有瑕疵 05/10 23:42
76F:推 kaotall : 路过吃瓜 ,快被笑死,所有版务,不就证明这是烂提案 05/10 23:51
77F:→ kaotall : 司马昭之心,人人皆知;罗森林芝心,呵呵呵呵 05/10 23:52
78F:→ kaotall : 玩到被桶就想改程序,真的不好看 05/10 23:54
79F:推 xyz0123 : 被桶改删文程序不然就改水桶规定 你们这群人真当自 05/11 08:54
80F:→ xyz0123 : 以为是土皇帝啦 05/11 08:54
81F:→ rothanlin : 这样理解了,感谢Z板的解释 05/11 10:20
82F:推 JUNstudio : 不过删文後还是可由板主自看板回收桶取回,如果申 05/11 14:43
83F:→ JUNstudio : 诉结果是组长认为需将该文回复原状时,文章都能找 05/11 14:43
84F:→ JUNstudio : 得到,所以不会有无法救济的状况啦~别担心~ 05/11 14:43
85F:推 kaotall : 之前有个勇迷被桶,就说要改成上诉定谳才能执行水 05/12 09:12
86F:→ kaotall : 桶 05/12 09:12
87F:→ kaotall : 现在又一个发引战文,要改成版主们同意才能删 05/12 09:13
88F:推 Magic0312 : 现在不就是因为有疑似双标的情况发生? 05/12 10:53
89F:→ Magic0312 : 当初说好为了预防板皇所以改投票制 05/12 10:54
90F:→ Magic0312 : 那又为什麽可以一个板主判不到,另一个板主直接砍文 05/12 10:54
91F:→ Magic0312 : 罗森林被桶,之後有个90%相似的裁判报告文,明摆着 05/12 10:55
92F:→ Magic0312 : 说勇士主场黑哨,也有人引战被钓到进桶,结果该文被 05/12 10:56
93F:→ Magic0312 : 检举板主直接说不到,这样的情况大家都认为没问题? 05/12 10:56
94F:推 Max7169 : 拜托 裁判报告这种客观事实,前例也一堆的结果就那 05/12 11:11
95F:→ Max7169 : 篇被删被桶 你怎麽会觉得他们不双标 立场那麽明显 05/12 11:11
96F:→ Max7169 : 还好意思自以为是 05/12 11:11
97F:推 pneumo : @Magic0312,请问rothanlin 那篇,有另外一个板主说 05/12 13:23
98F:推 pneumo : 不到吗? 05/12 13:23
99F:推 pneumo : 麻烦您提供证据给组务参考 05/12 13:24
100F:推 elvita : 波比那篇裁判报告跟森林真的90%像 结果没事 05/13 01:56
101F:→ Vedan : 在这底下请勿离题,觉得双标可以去sp2检举,这篇是 05/13 06:26
102F:→ Vedan : 针对板务提案 05/13 06:26
103F:→ Vedan : 还有,请针对提案内容发表意见,而不是藉提案之名再 05/13 06:28
104F:→ Vedan : 吵一次案主文章的事情,案主觉得自己被冤枉也可以再 05/13 06:28
105F:→ Vedan : 去申诉 05/13 06:28
106F:→ Vedan : 最後请不要私信骚扰组务人员 05/13 06:29
107F:推 Vedan : 有事情都直接上组务,感谢 05/13 06:29
108F:推 kaotall : 勇迷不要双标,波比那篇明明给连结就是最後两分钟, 05/13 09:50
109F:→ kaotall : 翻译也是最後两分钟,也没说甚麽最後正常判就不会输 05/13 09:50
110F:→ kaotall : 这种带风向心得 05/13 09:50
111F:→ kaotall : 你们的罗森林连结明明超多个裁判报告,故意翻一两个 05/13 09:52
112F:→ kaotall : 带风向,再加上心得引战,活该下去 05/13 09:52







like.gif 您可能会有兴趣的文章
icon.png[问题/行为] 猫晚上进房间会不会有憋尿问题
icon.pngRe: [闲聊] 选了错误的女孩成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张
icon.png[心得] EMS高领长版毛衣.墨小楼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龙隔热纸GE55+33+22
icon.png[问题] 清洗洗衣机
icon.png[寻物] 窗台下的空间
icon.png[闲聊] 双极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车]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门
icon.png[讨论] 能从照片感受到摄影者心情吗
icon.png[狂贺] 贺贺贺贺 贺!岛村卯月!总选举NO.1
icon.png[难过] 羡慕白皮肤的女生
icon.png阅读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问题] SBK S1安装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旧woo100绝版开箱!!
icon.pngRe: [无言] 关於小包卫生纸
icon.png[开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简单测试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执行者16PT
icon.png[售车]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战33 LV10 狮子座pt solo
icon.png[闲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购教学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产版官方照无预警流出
icon.png[售车] Golf 4 2.0 银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篮汽座(有底座)2000元诚可议
icon.png[问题] 请问补牙材质掉了还能再补吗?(台中半年内
icon.png[问题] 44th 单曲 生写竟然都给重复的啊啊!
icon.png[心得] 华南红卡/icash 核卡
icon.png[问题] 拔牙矫正这样正常吗
icon.png[赠送] 老莫高业 初业 102年版
icon.png[情报] 三大行动支付 本季掀战火
icon.png[宝宝] 博客来Amos水蜡笔5/1特价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鲜人一些面试分享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麒麟25PT
icon.pngRe: [闲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创漫画翻译
icon.pngRe: [闲聊] OGN中场影片:失踪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问题] 台湾大哥大4G讯号差
icon.png[出售] [全国]全新千寻侘草LED灯, 水草

请输入看板名称,例如:WOW站内搜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