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ashicool (5×20)
看板Baseball_BM
標題Re: [板務] 棒球板B-17標準根本不一讓人無所適從
時間Thu Jul 30 14:21:07 2020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aseball_BM/M.1595950724.A.31E.html
: → wrb : 補充一點 B17要不就廢掉 要不就在BM公開審核 07/28 23:42
: → wrb : 立法容易執法難 你們的建議毫無牽制力 不會改變什麼 07/28 23:43
因為兩位板主都有給予相關回覆了
我就針對這點回覆
首先B-17廢止,機率是不高的,雖然的確他自由心證比例高
加上我們板主群基本上是互相不干涉彼此判決,並且尊重相關判決
除非有人提出質疑,或板主有提出我們才會進行相關討論
基本上能解決這問題最好的方式是
B-17的懲處來BM板進行溝通時皆須強制三位板主進行是否達水桶標準的投票
以多數決來決定
但這又衍伸出另一個問題,我們板主群是私下會進行溝通的
這樣的表決算不算合情合理,我也無法跟您保證
三個板主三套執法標準,但我們彼此還是有盡可能的鎖定那個範圍標準
但要做到毫無誤差幾乎是不可能
同樣的公然侮辱,不同的法官可能會給予不同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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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aseball_BM/M.1596090069.A.0B7.html
1F:推 wrb : 法官至少接受過專業訓練,版主還有大學生要做不做 07/30 15:34
2F:→ wrb : 的,要求執法嚴謹一點不會不合理,因為很容易有不 07/30 15:34
3F:→ wrb : 合理的判決出現。 07/30 15:34
4F:→ wrb : 而且你們一直忽略我那些檢舉信花了多少時間,你們 07/30 15:36
5F:→ wrb : 就只是按個刪除鈕就沒了,如果是你,做何感想? 07/30 15:36
6F:→ wrb : 從我的案例已說明你們根本很少一起討論,尤其N版主 07/30 15:39
7F:→ wrb : 的判決我不相信有討論過,所以不要再畫大餅,請尊 07/30 15:39
8F:→ wrb : 重檢舉者,也請尊重版眾給你們的執法權。 07/30 15:39
9F:推 wrb : 們心自問,為何你和t版主鮮少使用B17?N版主愛的要 07/30 15:59
10F:→ wrb : 命,偏偏用做多的居然說很難界定引戰標準,我咧, 07/30 15:59
11F:→ wrb : 那不就代表都在亂判!!! 07/30 15:59
12F:推 wrb : 如果你們沒有能力訂出一致的標準,那就不該有資格 07/30 16:03
13F:→ wrb : 使用b17這條純自由心證的版規,沒那個屁股別吃那個 07/30 16:03
14F:→ wrb : 瀉藥。 07/30 16:03
15F:→ coon182 : 因為他都開分身發廢文啦,不要強求他了 07/30 22:43
16F:→ wrb : 主要還是N版主已經把B17用到濫用的程度 所謂濫用是 07/31 00:19
17F:→ wrb : 指「使用率高,且毫無章法」 你們可以看看過去我申 07/31 00:19
18F:→ wrb : 訴N版主他所說過的理由 巔三倒四 毫無組織及標準 07/31 00:21
19F:→ wrb : 他讓我想到大將軍時期 一模一樣 07/31 00:23
20F:→ wrb : 小組長要你們標準一致 你們三個臭皮匠只會說做不到 07/31 00:28
21F:→ wrb : 然後針對我的實驗組和對照組 隻字未提 不敢面對?! 07/31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