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ashicool ()
看板Baseball_BM
標題Re: [溝通] Baseball 板主 arashicool 判決
時間Sun Jul 1 21:15:16 2018
思考過後我能了解你的觀點
但是我並不希望現在的棒球板有這種容易造成紛爭的言論
我是可以解除你水桶
但是我並不希望您因為我解除您的水桶後
開始刻意傳達您對於辜先生配票的想法 或嘲諷式酸文
因為這種事情並沒有非常明確的證據
我知道你想表達的,但是目前來說我並無法認同
原因是證據不夠確鑿,並且容易引發部分人的紛爭
我的工作並不是保護辜先生的清白,而是解決板上的紛爭
相信你也能理解我的想法
B-17也有很多對於該言論的懲處
我可以解除你的水桶,但是您可能必須要注意自己往後的言論
這並不是我開恩,而是尋找一個我們雙方都能有共識的溝通結論
如果您認為這個方式您不滿意,您可以告知我
這個溝通可以到此結束,您可以申訴至小組長上面
來捍衛你的這番言論
小組長的判決會對我有絕對的約束力
這只是溝通平台,當然有時候無法達到雙方都滿意的結果
請您體諒,謝謝
至於您的選擇,您可以私信告知或直接推文,或者還有其他想法想回文
我都可以接受
※ 引述《CTBA (棒協愛台灣)》之銘言:
: 謝謝arashicool板主回覆
: 不過我不認同板主你的水桶定義
: 我在推文和內文的用詞是"配票"
: 並不是使用違法行為的"做票"和"買票"等用詞
: "配票"在台灣選舉是合法的行為
: 定義是一個組織性的投票策略
: 我不會因為說某政黨候選人配票而被告
: 當許多申請加入棒協的戶籍都在中國信託大樓
: 之後又爆出995會員共同使用15個郵箱
: 還有一開始的旗下員工簽代理協議書事件
: 難道我不能有這個合法的戰略性"配票"結論嗎?
: 還是這一切都是要法院認證後才能講?
: 這和長久以來 棒球板大家的認知棒協有A錢
: 可是這些都是沒有經過法院認證的
: 但是我從來沒有看到有人因為這樣被水桶
: 不要忘記我給的資料是立委說的
: 之後中國信託也沒有出來反駁
: 體育署本身也認為沒有問題 一切都是按照規矩
: 如果"配票"本身定義沒有違反台灣選舉法
: 為什麼我不能說辜仲諒這次改選有配票行為?
: 至於"花錢去操控"這個觀點
: 這是板主你說的 不是我說的
: 這說法已經是走到違法買票的行為
: 我內文的說法是指花錢做合法的配票
: 最後補充那一個選舉是不用花錢的?
: 參選棒協理事長辜仲諒要拿出20萬的保證金
: 我相信在選舉前也有很多林林總總的開銷
: 希望板主看完我的立場後
: 能再考慮看看這次豪洨文水桶判決
: 因為我實在不知道為什麼這樣有違反板規
: ※ 引述《arashicool ()》之銘言:
: : 閱讀審閱過您提供的資料後
: : 我個人立場維持原判
: : 只能說推測上有可能的你是正確的
: : 但是我的立場並不會認同你的最終論點
: : 因為我沒有更明確的證據
: : 相信私信中,你也能了解我的立場不可能就這樣直接認同
: : 擁有協會投票權的會員,就算很技巧性的把票投給辜先生與他的親信們
: : 這也不能證明辜是花錢去操控的 有可能只是人脈
: : 1.豪洨文
: : 文章內容誇大,不盡屬實。推文或文章刻意放假消息,提供錯誤訊息,
: : 因而引起板友爭執者。
: : 無法得知訊息真偽
: : 引起板友爭執
: : 加上有收到相關檢舉
: : 所以才會給予相關懲處
: :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本人留存之個人資料,並授權高人傑君全權代理本人依據棒協規定
: : 填載報名文件及辦理入會之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 : 評如此明顯的人頭會員問題,體育署卻不管。
: : 人,而這1471人中,又有995人「共用」了15組EMAIL帳號。選舉過程的各方操作,看來斧
: : 鑿斑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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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G90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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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TBA : 謝謝板主,希望你能解除我的水桶 07/02 06:13
2F:→ CTBA : 至於配票這部份,我們是不是可以請問小組長的立場? 07/02 06:16
3F:→ CTBA : 我本身也想知道這相關的尺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問題 07/02 06:16
4F:→ CTBA : 還有題外話,我想了解一下 你說B17是指 "針對文章/ 07/02 06:17
5F:→ CTBA : 推文無關之內容行爭吵、離題、釣魚、謾罵、挑起特定 07/02 06:17
6F:→ CTBA : 球迷之間之爭端" 這一點嗎?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推文 07/02 06:17
7F:→ CTBA : 那些說 "偽證辜,紅火辜,外遇辜,逃日辜" 的類似推 07/02 06:17
8F:→ CTBA : 文有違反板規嗎? 07/02 06:17
9F:推 CTBA : 再補充一點,我的立場是"配票辜"並不是惡意攻擊辜仲 07/02 07:20
10F:→ CTBA : 諒字眼,雖然"配票"沒有被法院認證,但是這是一件合 07/02 07:20
11F:→ CTBA : 法的事,如果是合法的,那要怎麼引起網友爭論?所以 07/02 07:20
12F:→ CTBA : 想聽看看小組長的意見 07/02 07:20
13F:→ arashicool : 小組長若願意表態我當然尊重,如果他認為要照程序走 07/02 12:27
14F:→ arashicool : 那可能就必須你要按照流程申請相關申訴了 07/02 12:28
15F:→ arashicool : 另外按照棒球板板規的寫法 若是板主們真的想懲處 07/02 12:29
16F:→ arashicool : 板上的七成以上的文章推文都有相關條例來懲處 07/02 12:30
17F:→ arashicool : 所以板主的功用是拿捏好板規的尺度 盡量讓人了解 07/02 12:30
18F:→ arashicool : 這個板的板規定義上究竟為何? 意思為何? 07/02 12:31
19F:推 FrostMaiden : 本案溝通結束,若有其他疑問可至組務版提出 07/06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