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ichen88 (不想畢業><)
看板SOS
標題[新聞]小S代言化妝品廣告疑違法 業者道歉
時間Thu Feb 3 15:28:03 2005
【中央社記者林鼎堯台北一日電】
藝人小S代言的克蘭詩「勻體精華」產品,新聞稿和網站刊有「瘦身」字眼,據
衛生署公告,化妝品不得刊登和標示有關減肥詞句,這項產品廣告有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
條例之嫌,克蘭詩公司已為此致歉。
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化妝品不得於媒體登載或宣播虛偽誇大的廣告;衛生署藥
政處官員今天表示,新聞稿可視同變相廣告,而網站當然是宣傳媒體,因此衛署已要求地
方衛生主管機關,即克蘭詩公司所在地的台北市衛生局處理。
藥政處同時表示,如果這項產品的標示上有類似字眼,也可依衛生管理條例處罰。
另外,衛生管理條例規定,化妝品廠商登載或宣播廣告時,應於事前將所有文字、畫面或
言詞送審,但克蘭詩公司聲稱因缺乏經驗和作業疏忽,除平面廣告以外,並未將新聞稿和
刊載於其他媒體的廣告送檢。
針對「勻體精華」產品各項廣告核可字號的申請,克蘭詩公司表示,他們出現許多疏忽,
日後將更嚴謹注意。9402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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