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ichen88 (不想毕业><)
看板SOS
标题[新闻]小S代言化妆品广告疑违法 业者道歉
时间Thu Feb 3 15:28:03 2005
【中央社记者林鼎尧台北一日电】
艺人小S代言的克兰诗「匀体精华」产品,新闻稿和网站刊有「瘦身」字眼,据
卫生署公告,化妆品不得刊登和标示有关减肥词句,这项产品广告有违反化妆品卫生管理
条例之嫌,克兰诗公司已为此致歉。
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化妆品不得於媒体登载或宣播虚伪夸大的广告;卫生署药
政处官员今天表示,新闻稿可视同变相广告,而网站当然是宣传媒体,因此卫署已要求地
方卫生主管机关,即克兰诗公司所在地的台北市卫生局处理。
药政处同时表示,如果这项产品的标示上有类似字眼,也可依卫生管理条例处罚。
另外,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化妆品厂商登载或宣播广告时,应於事前将所有文字、画面或
言词送审,但克兰诗公司声称因缺乏经验和作业疏忽,除平面广告以外,并未将新闻稿和
刊载於其他媒体的广告送检。
针对「匀体精华」产品各项广告核可字号的申请,克兰诗公司表示,他们出现许多疏忽,
日後将更严谨注意。940202
新闻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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