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rious82902 (低調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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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近6旬男潑水拍打挑釁 替代役連續反擊「
時間Fri Apr 12 18:47:41 2019
轉發剛剛看到的新聞
原來防衛過當要看體型了
先動手還不理虧
再者互毆一般會參考武器
通常拿東西砸>徒手毆打
這年頭體型弱小真的堪比黨證
http://bit.ly/2UX5cJK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近6旬陳男見替代役男就不滿,去年7月在大里區的青少年福
利中心,廁所內看到黃姓替代役,用言語調侃、用水潑,對黃員咆嘯,還逼進徒手拍打
黃員,20幾歲的黃員身強體壯,抬腿攻擊陳男膝部及腹部,陳男倒地身體又滑去撞牆,
起身後勉力繼續拿東西要砸人,黃員再次一個正踢陳男復部,要再來個右勾拳,館長即
時出面架開,法官認為黃員明顯防衛過當,依傷害罪判處拘役20日。
判決書指出,黃員被指派到中市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大里區)服替代役,去年7月13日
下午在廁所,陳男進入廁所,因陳男對先前替代役不滿,調侃說「你們替代役很過份,
都來這裡混,是不是鬼混得很爽」,還向黃員潑水。
黃員離開廁所到櫃台報警,陳男又跟出來,繼續對黃咆哮,徒手碰觸到黃員,但黃身強
體壯,一手就擋掉,且立即來個連續正踢,攻擊陳男膝蓋及腹部,陳男被這麼一踢,倒
地且滑去撞向牆壁,陳男起身後還不甘心,勉力拿不明物品砸向黃員,黃員再來個正踢
命中陳男腹部,垂垂老矣的陳男腿抬一半就被踢到復部,黃要再來右勾拳,此時館長衝
出來阻止,將黃員架開,停止這場一面倒的攻擊,陳男有左側手肘擦傷、左側上臂擦傷
、頭皮挫傷、右側前胸壁挫傷等傷害。
法官調閱館內監視器認為,面對陳男挑釁行為,黃只要「後退閃躲」或「離開現場」,
避開雙方身體接觸,就可達防衛目的,但黃員卻抬腳攻擊。黃正值青壯年,陳男則是年
近60歲中老年人,監視器看到陳男一度也想抬腿反擊,但腿總是抬得比黃員低很多,2人
年齡、體力差距甚大,且黃員在該中心還有許多同事可求助支援,被告捨此不為,顯然
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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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urious82902 (36.234.131.89), 04/12/2019 18:49:37
※ 編輯: curious82902 (36.234.131.89), 04/12/2019 18:50:58
1F:推 junior020486: 台灣恐龍法官都是侏羅紀來的 04/12 18:56
2F:推 ccps9550217: 垃圾老人不意外 畢竟都啥文化 04/12 19:28
3F:推 fuct: 其實我覺得合理 04/12 19:32
4F:推 ipmen: 大快人心,打得好,20天還算值得啦 04/12 20:47
5F:推 taleschia: 關20天出氣值得 如果是我遇到這種白目 我也打 04/12 20:49
6F:推 math012: 這法官標準黨國教育:別人打你是他不對,你如果還手就是你 04/12 23:03
7F:→ math012: 的錯了……馬的三小理論 04/12 23:03
8F:推 u4u4: 推 04/13 03:04
9F:推 WADE0616: 館長 04/13 10:29
10F:噓 focustage: 這判決? 04/13 11:42
11F:推 q09701023: 我是不知道打人有分年紀的,既然都有出手的念頭了幾歲 04/13 12:56
12F:→ q09701023: 都沒相干吧,依照體型來判決?意思是說全台灣老人都可 04/13 12:56
13F:→ q09701023: 以隨便打人還手也不是防衛了體形越弱越老可以打越兇 04/13 12:56
14F:推 harry801030: 到底哪裡合理? 04/13 13:33
15F:推 opengaydoor: 館長XD 04/13 15:00
16F:噓 h1840: 垃圾老人 垃圾判決 04/13 18:46
17F:推 kenny719: 各位學弟 遇到這種盡量不要動手 可以報警告妨礙公務 04/13 19:55
18F:→ kenny719: 侮辱公署以及侮辱公務員 04/13 19:56
19F:推 porterlevis: 防衛過當你媽逼 是我一定上訴 04/13 20:34
20F:推 septemberwon: 早知道就多打幾拳~操 04/14 09:35
21F:推 shhs1000246: 打得好啊 04/14 10:38
22F:推 Santos: 拘役會很嚴重嗎?不然扁一頓挺划算的啊 04/14 13:29
23F:推 taleschia: 去拘役應該比回輔導中輕鬆吧? 04/14 14:21
24F:推 iiibbbmmm: 告他的話可以請公假出庭吧 04/14 16:50
25F:推 YoYoManStars: 一大堆法盲ㄏㄏ 04/14 18:01
26F:推 andyohya: 這些在古代金閣裡的恐龍法官,監察院不讓他們早點離開司 04/14 22:09
27F:→ andyohya: 法,台灣真的會完蛋。 04/14 22:09
28F:推 kenny719: 上面兩位拘役就進監所 有當過矯正就知道裡面不能待 環 04/15 02:20
29F:→ kenny719: 境差到爆 04/15 02:20
30F:推 TARORO6575: 大里? 是不是之前版上有人分享過的那一位 04/15 03:54
31F:推 maiico: 千萬不要高估法官的智商 04/15 15:09
32F:→ Swando: 台灣法官這樣判完全不意外 04/15 15:17
33F:→ Swando: 神奇的台灣法官 04/15 15:17
34F:噓 bogubogu: 假如老人身上藏有武器咧?偉哉台灣 04/15 18:18
35F:推 ohiyo104: 陳之漢? 04/16 00:03
36F:→ f124: 活該 判的好 嘻嘻 04/17 12:09
37F:推 danny120: 可憐的學弟 04/17 14:52
38F:噓 nonumber: 標準垃圾法官 04/18 04:26
39F:推 coffee777: 垃圾法官 04/21 01:33
40F:推 IanLi: 判決合理,不是回手的就一定沒事。 04/21 20:24
41F:推 leisurehero: 哪門子的防衛過當? 先挑釁的完全沒事 什麼邏輯 04/21 22:37
42F:推 cpks: 如果工作能力跟遊民一樣,關20天是沒啥損失啦。但假如是日 05/08 22:24
43F:→ cpks: 薪2000的人,就等於少賺4萬,還被剝奪20天自由。覺得划得來 05/08 22:24
44F:→ cpks: 的人還好嗎?是否需要他人幫忙? 05/08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