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mt10010 (卓阿呆)
看板SMSlife
標題[問題]家因替代役認定問題
時間Mon Sep 21 17:37:39 2015
小弟想申請家庭因素替代役
看了區公所的公告後霧煞煞
想跟各位大大請教
請問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104年修正)
常備役體位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辦法(103)
這兩個有啥不同?
小弟阿公有中度殘障
父親為為一扶養人
父母健在 奶奶超過65歲
哥哥在工作
請問這樣能申請嗎?
再麻煩大大給小弟指點指點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160.167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MSlife/M.1442828261.A.BCA.html
1F:推 Camera8025: 你何不問問公所呢...... 09/21 18:43
2F:推 godistoshi: 問公所比較快 這邊說可以但單位說不行你也沒輒 09/21 18:46
3F:噓 passtset: 規定寫得很清楚 09/21 18:57
4F:推 porterlevis: 八成不能吧 不過問問公所 09/21 21:00
5F:→ porterlevis: 還要評估父母收入之類的 09/21 21:00
6F:噓 lu48ver: Gg不行喔 09/22 16:56
7F:→ ntuooo: 役期替代役1年 補充兵12天 09/23 11:56
8F:→ ntuooo: 看起來家因替代役有機會 補充兵因人口數似乎沒機會 09/23 11:58
9F:推 neoleo: 只要爸爸身體健康,要靠阿公有中度身心障礙申請,一定會被 09/24 22:05
10F:→ neoleo: 打槍。 09/24 22:05
11F:→ jimt10010: 謝謝大家我申請過了 10/30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