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rryboxman (盒饅)
看板SMSlife
標題[問題] 請問小弟這樣的狀況符合家因替代役嗎?
時間Sun Jul 19 01:05:51 2015
大家好
小弟最近即將畢業
目前因為家母之前有領過重大傷病卡
也已經去過中央健保局拿到重大傷病證明
但因為一些原因
家母的戶籍地和小弟並不在同一處
但事實是生活上我們兩是住在同一個地方
另外問過公所的人員
他們有提到如果是癌症需要替供醫師開的"期數證明"
不過因為沒有看到法規條文中有哪一項是需要這個證明的
因此
小弟有兩問題想要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大大
1.是否會因為戶籍地址不同而有可能造成申請資格不符?
2.癌症"期數證明"是否是必備?
以上兩問題再麻煩友經驗的各位大大幫小弟解答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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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wen456789: 問公所 07/19 01:37
2F:推 nigell: 1.公所會請里幹事到家訪視確定是否有共同生活事實2.必備 07/19 03:30
3F:噓 a152508: 問公所 這種文章煩不煩 07/19 05:40
4F:→ a152508: 我們說你可以你就真的可以嗎 07/19 05:41
5F:噓 paul0318: 很想試試看在這回“可以”然後看真的有沒有人去成功嶺 07/19 08:20
6F:→ paul0318: 的時候會說“但版上有人說我可以耶!”……… 07/19 08:20
7F:噓 omg456789: 自己權益自己不會打電話問嗎??問我們 我們又不是相關業 07/19 08:28
8F:→ omg456789: 業務承辦人 到時回答錯了 你是不是回來靠我們啊!用點腦 07/19 08:29
9F:→ omg456789: 好嗎? 07/19 08:29
10F:噓 kira1116: 會想到發文 但是都不會想到打電話或者直接去一趟公所問 07/19 09:34
11F:→ kira1116: 嗎? 不要再說什麼因為遇到假日所以先上來問 文中都自己 07/19 09:34
12F:→ kira1116: 說問過公所了 難道不會當下就問清楚嗎? 07/19 09:34
13F:推 justicesword: 問公所又不用錢 07/19 09:35
14F:→ justicesword: 不難吧 07/19 09:36
15F:→ lks31043: 有證明就可以了 07/19 10:23
16F:噓 kevin6677: 抱歉內, 這邊不是公所 07/19 23:09
17F:噓 el3qu4: 鍵盤區公所:可以不用當喔!你信嗎? 07/22 00:54
18F:推 ntuooo: 問期數是要看可不可以當家因補充兵12天 家因替代役一定准 07/23 10:25